养老金上调细则

时间:2020-09-10 16:00:27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养老金上调细则

  5月开始启用新标准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养老金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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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幅不超社会平均工资

  据了解,今年,四川省人社厅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积极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此外,今年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今年还将重点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要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要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按照人社部的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四川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17]17号)文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参工作时间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时间,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注:不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退休,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方能办理退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新人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顶)。计算公式为:

  n平均指数=(X1/C1+X2/C2+…+Xn/Cn)&pide;

  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

  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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