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退休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时间:2022-03-07 17:11:48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沈阳市退休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沈阳市退休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沈阳市退休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沈阳市退休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沈阳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沈阳公务员群体养老金替代率为80%,而普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为40%,两者相差高达40%。

  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及《转发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20号)文件规定,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视同年限+折算年限]×1.4%

  其中: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退休时上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市指数和÷缴费年限)】÷2

  市指数和=∑1n-1 [退休前1年本人缴费工资÷退休前1年市职平+退休前2年本人缴费工资÷退休前2年市职平+……退休前(n-1)年本人缴费工资÷退休前(n-1)年市职平], 即本人每年缴费工资与当年市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的和。

  然而,大部分退休人员不知道的是,他们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得来的,而且缴纳数十年的养老保险后,是否能在人均期望寿命前拿到“本金”?那么,我们的晚年究竟会怎么样?尤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缴纳不同比例的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又会拿到多少养老金?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关于“五七家属工”养老金调整办法】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拓展内容】

  最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轨方案

  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

  “基金可持续性较差”已经成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块“心病”。在财政“紧日子”与人口老龄化叠加效应的影响之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正在向全国多地蔓延。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在地方调查发现,一些劳动力输出地区养老金收支状况进一步恶化,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和省级调剂金才能实现“保发放”,但由于财政收入增速在放缓,各级财政对养老金的补助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力不从心,地方急盼中央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尽快出台。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时间,据了解,个人账户何去何从是当前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的一大难点。此前有关部门曾一度讨论实施“名义账户”制度,但后来遭到不同层面的反对而没有了下文。

  多位专家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不可持续早已不能靠对当前制度的缝缝补补来解决,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统筹 个人账户”的混账(即统账结合)运行模式,尽快把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离——社会统筹由政府兜底;个人账户明晰产权,交由市场运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表示,统账结合的混合模式模糊了政府和个人责任的边界。若将个人账户变成自愿性的养老制度,可以减少效率损失,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有利于发展多支柱养老金体系。

  李珍还表示,当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状况堪忧,仅仅靠统账分开是不够的,须多管齐下才能增加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

  养老金收支不平衡范围扩大

  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一直保持着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态势,收支矛盾日渐突出。

  财政部16日公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支出19797亿元,增长18.6%。支出比收入增幅高6.7个百分点。

  从全国账面上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4年收入大于支出,不仅本年收支结余3476亿元,而且滚存结余30376亿元,收支状况保持正常运行。

  但实际的情况是,由于中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仍然比较低,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中。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统计数据并不能反映出部分地区养老金收支恶化的态势。

  “我觉得养老保险制度在我们这里困难重重。”某东部沿海省份地级市的一位社保局长近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该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逐年扩大——在支出方面,企业养老金“11连涨”让基金不堪重负;在收入方面,扩面艰难而且断保人数大增,基金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

  这位社保局长称,养老金的连年上涨一方面导致基金向退休人员支付更高的待遇,另一方面又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收入出现“倒挂”,退休之后会比在职时高几百元,早退的拿得比晚退的还要多,企业职工都想办法要尽早退休。

  此外,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端的增长跟不上支出端的增长。由于省政府制定的缴费基数过高,即使按照60%征收,缴费基数仍然高于有些县市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扩面难度非常大。

  “为了配合政府完成年底扩面的任务,有些企业就先交一个月然后再退保。”这位局长说,更多的企业则改变用工方式,不直接招工或是干脆就迁到外地去了。

  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基金收支状况严重恶化,即使用光了个人账户的资金和全部滚存结余,当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仍然收不抵支。

  本报记者了解到,今年该市养老金收支缺口超过30亿元,该市已经向省里申请省级调剂金,目前省里只确定给不到20亿元,剩下的缺口如何补,还是未知数,而且省里调剂金拨付到账又比较慢,他们不得不占用其他资金来实现“保发放”的目标。

  近日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透露了官方的一个统计数字: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扣除财政补助后,当期收不抵支省份达到22个。这一数字在2011年为12个。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下称《报告》)还显示,即使包含财政补助,2014年已有河北、黑龙江、宁夏三省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不止一位曾在基层调研的学者告诉本报记者,在中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有结余的基金来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保发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地方官员自叹为这种资金周转担着“掉乌纱帽”的风险。

  养老金收支矛盾加剧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撰文称,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十二五”时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8.6%,收入年均增长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6.6个百分点。

  《报告》披露的数据还显示,2013年是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一个转折点。

  在这一年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结余(总收入减去总支出)首次出现净减少,从2012年的4354亿元降低到了4108亿元,减少256亿元;2014年净减少的幅度继续加大,从4108亿元降低到了3548亿元,减少了650亿元。

  当期结余的大幅减少,意味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压力正在加大,一些经济欠发达和劳动力流出省份的养老基金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度也在进一步提高。

  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

  一、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

  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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