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积金提取指南
安徽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流程和额度等内容,大家都 了解清楚了吗?如果并不十分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以下的安徽公积金提取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安徽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安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安徽
2、非安徽户口职工离开安徽、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安徽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安徽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二十条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安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安徽公积金提取额度及时间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一年内办理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类提取时限
1.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每年一次提出申请。
安徽公积金提取网点
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可受理安徽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安徽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安徽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安徽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肥东县管理部:可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肥西县管理部:可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长丰县管理部:可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庐江县管理部:可受理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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