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再按税收综合征收率交税

时间:2021-03-06 18:02:58 各地求职生活指南 我要投稿

出租房屋不再按税收综合征收率交税

  出租房屋的纳税人按各项税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各税,原按税收综合征收率计征各税的政策停止执行。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提供的相关消息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出租房屋不再按税收综合征收率交税

  7月3日,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的上线,由地税部门征收的出租房屋各项税收政策也有相应调整。

  据介绍,按税收政策,出租房屋应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多个税种,计算较繁杂。去年我省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曾下发通知,对出租房屋地方税收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简化了计税方法。比如,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住房,只按照综合征收率4%计征各税。

  随着“金税三期”的上线,按照规定,这一政策停止执行。现在,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在客户端或者办税窗口申报缴纳税款时,“金税三期”系统中设定的税率即为税法规定的税率,纳税人要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系统中计算的税额按期缴纳税款。

  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税收政策

  一、出台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的意义

  为了平衡省际间的税收负担,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出租房屋实行综合征收率。

  二、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税收政策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54号)第四条规定:“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房屋,以租金为计税依据,按以下标准计税: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住房,按照综合征收率4%计征各税;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非住房,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照综合征收率7%计征各税;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照综合征收率12%计征各税(企业或单位综合征收率不含企业所得税)”

  三、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执行时间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54号)第四条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5〕176号)文件的规定,出租房屋实行综合征收率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口子"有望放宽 "灰色"群租房能否"漂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住建部考虑允许将现有的住房按照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这一表态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游离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隔断间”“群租房”要“合法化”的传言不绝于耳。

  在郑州租房市场上,“群租房”的现状如何,存在着哪些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管理措施?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

  走访:三室两厅改出9间房

  记者以毕业大学生租房为由,联系了多家房产中介公司。

  在东风路与花园路附近的蓝堡湾小区,一家房产中介说,如果要租一整套房,价格比较贵,“20平方米的公寓,也得1400块钱(每月)”。如果与别人合租会便宜一些,租金在700元到1000元之间。

  这家中介的业务员小张带记者先后看了南阳路、政七街附近的4套房子。这4套房子均位于老旧小区,且无一例外都经过了改造。

  小张说,这4套房子都是他们托管来的,当时跟房东有约定,可以进行适当的改造,“几乎所有的托管公司都会进行改造,我们公司相对好一些,大部分只隔出一个房间”。

  记者又联系了几家房产中介,才知道小张所说的“相对好一些”的含义。在经三路与鑫苑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高层小区里,一套130平方米、三室两厅的房子,竟被隔断成了9个房间。除了原有的3个房间外,客厅、餐厅以及房内的公共空间被隔断成6个房间,每个都非常狭小,仅能放下一张1.2米宽的床和一个柜子,并且都没有窗户。即便如此,这些房间也全都租出去了。

  问题:邻里矛盾不断,安全隐患不少

  走访中,记者发现,群租房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

  “同住一个屋檐下,难免磕磕碰碰。”在北大学城,22岁的`小宋说,他是在外地上的大学,来郑州后跟别人合租。“水电气费是均摊的,可有的房间装了空调、有的房间没装,有的人做饭、有的人不做,为这事儿没少吵架拌嘴。”小宋说,作息规律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也经常引发矛盾。

  而在蓝堡湾小区居住的王女士,说起群租气都不打一处来。隔壁房子租给一家饭店当员工宿舍,住了十来个人,每天吵吵闹闹,垃圾经常往门口一堆,几天都不清理,弄得楼道里臭烘烘的。为此,她交涉过不少次,也找过物业,甚至报过警,但都未奏效。

  更大的问题是安全隐患。记者走访中发现,“隔断间”墙壁大多采用的是木板、石膏板等易燃材质,房内的电路被改造,留下的通道又过于狭窄,不利于人员疏散。中介公司在房屋租出后,又缺乏后续管理,安全隐患很难及时消除。

  规范:期盼出台操作性更强的细则

  记者注意到,住建部负责人“允许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等表述,此前从未出现过。在201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不得出租”。

  但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分割搭建出租等情况在实际住房租赁中大量存在。“郑州市场上绝大多数是个人房源对外出租,向房管部门备案的较少,查处起来比较困难。同时,由于近两年郑州租房需求持续增加,所以改造‘隔断间’有市场需求,很难杜绝。”

  此外,如何界定“群租”也是个难题。这名工作人员说,虽然《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提出,“出租居住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这属于政府指导意见,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正是因此,他们在管理过程中,更多采用的是引导、劝阻、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约束力有限。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省正在依据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起草我省的意见,他期待着,能出台操作性更强的细则、标准,来指导、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采访中,一些房产中介和租房者均表示,虽然“群租”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但却能解决大批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政府不应该“一禁了之”。一些房产专业人士认为,政府在规范“群租房”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地考虑发挥市场的作用,培育更加安全、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满足人们的租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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