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告公司“有预谋破产”

时间:2021-02-17 11:12:22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员工告公司“有预谋破产”

去年12月26日,广东省驰名商标、虎门十大休闲女装品牌之一“异乡人”所属公司——广东东莞原野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野公司”)因欠款1790多万元宣布解散公司。目前,原野公司虽已走上申请破产的法律程序,但该厂62名员工却以该公司是“有预谋”破产,让员工与公司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向其索赔经济补偿金105万元。3月16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开庭。法官最后未当庭宣判。

员工告公司“有预谋破产”

无法拿到补偿金 62员工起诉“异乡人”

原野公司生产计划部主管许迎春介绍,起诉原公司的员工当中,在公司工作少则四五年,多则十余年。有相当部分工友,从原野公司开办之日起便进入该公司工作,但没想到公司会是这样的结局。“去年1月2日,当公司张贴出公告,宣布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时,多位老员工现场流泪。”

然而,之后公司的做法让员工们无法接受:“就在贴出破产告示后,公司便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1天之内与公司签订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方可领到最后一个多月的工资。在这种情形之下,员工们只好先与公司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再去领取最后的那份工资。”

至于员工在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事,原野公司高层却在《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上与员工玩起了文字游戏:“劳动者体谅用人单位原野公司的目前所处困境,故自愿放弃包括但不限于工龄补偿金在内的经济补偿,不提起针对用人单位有关劳动合同的.仲裁和诉讼。”就是这句话,原野公司让全厂员工放弃所有原本他们依法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金。

为此,该公司62名员工于今年初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虎门分局提请劳动仲裁,但仲裁结果令他们失望。今年2月21日,这62名员工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原野公司索赔105万元经济补偿金。该案于今年3月16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正式开庭。

争议焦点

公司缘何破产?

员工:公司是“有预谋”破产

原野公司网络管理员刘春成认为,原野公司的这种做法,其实是“有预谋”破产。

首先,公司倒闭前,生产与经营都是正常的。宣告破产的40天前还参加了虎门服交会,且去年12月30日和31日两天,公司要求所有供货商和加工企业拼命赶货出货,那两天公司的出入货订单总额高达数千万元。

其次,在破产前,即便在没有备货的情况下,公司2012年夏季订单仍高达30多万件,与2011年同期相比,这一数据还呈上升之势。

其三,公司的资金应该是充裕的,不然,老板不可能在2011年初花128万元为自己购买一辆新的保时捷小轿车。

公司:对行业前景不看好

原野公司一位高层管理人员称,“公司老板陈楚荣之所以选择这样的结局,主要是因为从2012年开始,他便对服装行业发展的前景不看好。因此,他并不想继续大规模投资到‘异乡人’品牌的发展之中。”正因为资金的收缩,导致品牌产业链条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而后走进了恶性循环的产销链条中。

员工是否应获相应补偿?

员工:放弃补偿协议应无效

员工的代理律师认为:原野公司在去年12月26日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并于今年1月2日签订协议之时才告知员工,该公司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与原野公司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中,“让员工自愿放弃包括但不限于工龄补偿金在内的经济补偿”是该公司作出免除自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责任。它排除员工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依法无效。

另外,原野公司让员工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有“乘人之危”之嫌。该公司要求员工在贴出“破产通知”之日前来领取工资,并让每个员工在领工资前都在协议书上签名。员工为了领到工资不得不在协议书上签名,《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使得员工依法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没有得到,协议内容显失公平。

公司:员工自愿放弃补偿

原野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原野公司目前已进入到破产清算的阶段。据统计,原野公司欠款已达1790多万元。原野公司已经与全厂员工签订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员工自愿签订的,其中,“员工自愿放弃包括但不限于工龄补偿金在内的经济补偿,不提起针对用人单位有关劳动合同的仲裁和诉讼”,也是员工真实意愿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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