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
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
律师分析 提前30天辞职 企业无权扣压工资
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国平律师指出,按照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辞职要求。30天期满后,无论企业是否同意辞职要求,员工都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结清之前的所有工资。企业无权扣压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
在具体的操作中,辞职的员工应该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维护自己权益呢?刘国平律师建议,辞职员工可以在向企业提交辞职书时,邀请其他人在场见证,或者通过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到30天期满后,如果遭到企业无故为难,可以携带这些证据向劳动部门投诉。
部门建议
辞职时向劳动服务站递交一份辞职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工厂确实存在着为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而拒不同意员工辞职申请的情况。他建议,为保护自身权益,员工在辞职时,可以同时向所在社区劳动服务站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以证明自己曾向工厂提出辞职申请。这样,一个月期满后,所在工厂如果再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劳动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相关文章:
如何规避求职风险11-09
如何规避求职硬伤11-16
如何规避网络求职陷阱02-18
如何规避创意剽窃陷阱11-17
如何规避这些求职陷阱11-16
如何规避网络求职风险06-05
求职试用陷阱如何规避11-21
如何成功规避求职陷阱11-07
教你如何规避创业风险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