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3 14:48:45 振濠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事招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2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

  《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3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

  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于20xx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4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规范员工的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工作人员的招聘,各部门须严格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操作工招聘流程

  第四条招聘流程包括: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资料收集与筛选、面试、招聘评估。

  4.1拟订招聘计划

  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a.年度招聘计划。

  年初各部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生产操作工需求预测,制定部门招聘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年中若部门人员需求发生变化,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外招聘申请表》

  b.(附件三)报批。临时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提交的人员需求进行逐项审定,综合平衡。

  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后招聘计划呈报总经理复核、审批。

  4.2招聘渠道

  内部招聘渠道:公司内部选拔、各部室推荐。

  外部招聘渠道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猎头荐才、人才中介等。

  4.3招聘面试。

  具体流程如下图

  注:面试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

  4.4招聘评估

  录用人员进入公司后,对其评估工作相应开展。具体如下:

  4. 4.1 一线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应协同用人部门跟进新员工情况,如用人部门发现无法胜任或无法适应工作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如确实仍无法达到要求,应予辞退。

  试用期为三个月,满三个月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员工评估考核,如不符合要求,应予辞退。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初步测评,了解其学历、年龄及简历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介绍公司概况及实际工作环境、食宿环境、薪酬福利、工作时间等各方面情况。

  (二)应聘者填写《招聘登记表》(附件一),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包括最高学历证书或证明、身份证)。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与面试小组约定面试时间,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小组各成员须认真填写《员工面试记录表》(附件二),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面试结果。

  (四)面试合格决定录用后,人力资源部应负责组织面试合格者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第三章员工录用标准

  第六条学历规定中技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年龄规定

  应聘人员必须年满×周岁,年龄超过×岁视具体情况决定录用与否。

  第八条专业要求

  药学、化学或相近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人员登记表

  员工面试记录表

  人员需求申请表(临时招聘计划)

  申请日期:

  要求到岗日期: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7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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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 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 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 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 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实现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则

  2.1公开透明原则: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应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标准进行人员甄选。

  2.2择优录取原则:公司在录用人员时,应遵循“先德后才”的观念,拟录用人员首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还应满足公司要求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

  2.3先内后外原则:为提高公司内部的激励水平,建设员工晋升通道,当公司出现缺编岗位时,应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内部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3.4依据编制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年度人员编制计划》进行。《年度人员编制计划》由总经理批准,计划外招聘应提出具体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4.招聘程序

  4.1需求申请

  4.1.1用人部门拟增补人员时,要根据年度用人计划结合本部门编制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所需人员职责、数量、增加理由及到岗时间等。也可通过“钉钉办公系统”发起申请,步骤:点击“钉钉软件”-“工作”-“人事管理”-“招聘”,然后依次填写需求申请内容,审批人(总经理)、抄送人(人力资源部)。

  4.1.2《人员需求申请表》由各部门先提交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或在钉钉办公系统上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招聘)

  4.1.3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领导审批的《人员需求申请表》意见或钉钉办公系统上的审批意见,结合用人部门所需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确定招聘方式。

  4.2招聘方式(渠道选择)

  4.2.1公司内部招聘:公司出现缺编岗位时,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启示》,当内部人员不能满足缺编岗位的.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4.2.2公司外部招聘:

  4.2.2.1人才市场:能了解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充分了解行业内最新动向,宣传公司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知名度,适用于中级以下岗位。

  4.2.2.2媒体招聘:包括网络招聘和报纸招聘,能建立专业性人才库,对公司品牌是一种软性宣传,适用于专业岗位和中级岗位。

  4.2.2.3校园招聘:对专业对口院校有选择性地参加学校双选会,适用于人才储备和初级岗位。

  4.2.2.4猎头招聘:须经多方比价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适用于高级岗位。

  4.2.2.5内部推荐: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招聘,适用于基础类(车间工人、一般职员)岗位。

  4.2.2.6行业推荐:业内相传口碑,非工作场合交流,主动联系公司所需人才,为我公司所用。

  4.2.2.7其他合法招聘渠道。

  4.3信息发布

  4.3.1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特点和预算节约原则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3.2发布招聘信息应参见《岗位说明书》包含:公司简介、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联系方式等。

  4.4面试甄选

  4.4.1筛选:人力资源部应在每个工作日早上10点前更新网站,根据岗位要求初步进行简历资料筛选(审查重点为求职者的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并分部门、分岗位进行保存,确定好应聘人员电话、邮件,通知其到公司面试。对于异地候选人,可先釆用电话、视频等面试方式进行。

  4.4.2初试:初试工作因根据应聘职务大小,由人力资源部专员或部门负责人主持,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入职)登记表》,主试人员根据《面试交流参考问题构成表》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求职者基本信息、求职动机、薪酬要求、自我评估等情况,并填写《面试评估表》,如需进行笔试的人员按照专业部门提供的考卷进行测试。初试通过后的候选人,人力资源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用人部门商讨复试时间。

  4.4.3复试:复试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持,人力资源部参与。主要对面试者的专业技能、从业经验进行评价,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完成后应填写《面试评估表》做出面试决策。中层以下人员的面试决策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合议决定即可,中层及以上人员的面试决策还应有总经理进行终试后决定。

  4.4.4终试:针对中层及以上人员的应聘,需由总经理亲自面试,若遇特殊情况,时间另定。

  4.4.5综合面试:为了提高面试效率,以上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初试和用人部门主持的复试可以在同一天进行,即初度复试一起面。

  5.录用程序

  5.1确定拟录用人选和薪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最终确定录用人选并根据薪酬制度确定薪资标准。

  5.2拟录用人员面试材料审批:所有面试通过人员需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总经理理签批应包括:应聘(入职)登记表、面试评估表、薪酬标准等信息资料。

  5.3录用通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需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应聘人员电话确认到岗时间,告知入职需准备的资料,并发送《员工录用通知书》以确认录用。

  5.4入职办理:人力资源部为报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完善《入职登记表》,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建档等。

  5.5辞谢通知:对于未能录用的员工,为了表示对应聘人员的尊重与参加面试的感谢,人力资源部可以发送《辞谢通知书》婉言谢过对方。

  6.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 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 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某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某某、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某某、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某某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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