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

时间:2025-11-06 12:39:58 员工管理

员工奖惩制度【优】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奖惩制度【优】

员工奖惩制度1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2

  1.公平公正执行标准。奖惩制度应当以公平公正的标准来执行,不应该因为员工的身份或地位、贡献等因素,进行不平等的奖励和惩罚。

  2.企业服务员工的意识。企业应该树立员工至上的意识,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员工多思考和创新,同时注意维护员工的权益,让员工做到对公司有信心,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

  3.依据任务具体实施。奖励和惩罚的制度应该按照任务本身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实施,不应该将奖惩制度简单地应用到所有员工和工作任务上。

  总之,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建立一个完整的奖惩制度能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创造更高的业绩。同时制度须公平、公正地执行,要做到以任务具体实施,推动企业员工和企业自身不断发展。

员工奖惩制度3

  太史村卫生室门诊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方法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3、每天当月加发奖金50-500元。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二、奖励条例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 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三、处罚原则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四、处罚条例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5、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听调动及安排,违反门诊规定破坏团结或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门诊利益受损者,每次扣罚100-200元。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1、收费人员收错或私自少收,除补交错,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6、违规操作规程者,给予500-1000元扣款,受“红包”者情节严重或违法由司法部门处理。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员工签字生效: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奖惩制度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工龄服务奖: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年度优秀团队奖: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年度“优秀员工奖”:

  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⑥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特别贡献奖: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特别荣誉奖: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入围(选)奖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入围(选)奖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好人好事”奖

  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金额:200—0元

  (七)创作奖励: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员工奖惩制度5

  1、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圆满完

  成任务者,发奖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务标准如下:

  工作服干净并佩带胸卡;

  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污迹、无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尘;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

  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

  厕所内的粪便不得留超十分钟,小便池内不得有尿锈;

  无违章纪录。

  以上七条标准,公司领导和领班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并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如有虚报,扣除领班全部奖金后撤职!

  2、提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领导和顾客好评及受到新闻单位公开表扬、拾金不昧等,视情给与不同的奖励;

  3、白天干户外单项活儿按正常出勤计算,赶上用餐时间每人补助餐费五元;高空作业人员的工资应在原平均日工资的基础上加至与聘请施工人员日薪平等的水平;

  4、领班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发现拒绝一次,扣发本月奖金五十元,发现两次扣发全部奖金解除职务;

  5、除上级领导主动了解或本部门领导不予答复外,越级向上反映问题打乱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员,每次扣奖金二十元;

  6、不服从领导而无理取闹者只发基本工资立即开除!

  7、所负责卫生区域没完成七条标准中任一项,每次扣奖金十元;只要甲方因卫生问题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警告一次,经公司查证属实,当事责任人当月无奖金,并扣除主管和领班员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

  本点警告两次,领班员和主管均无奖金;警告三次,撤换领班员并扣发主管两个月的.奖金;同一责任员工连续受到甲方两次警告者,当月无工资并开除!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追回经济损失、只发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9、在员工中散布不良影响、挑拨离间、拉帮结伙、打架骂人影响团结者,发现一次罚款一百元,发现两次予以开除;

  10、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没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11、不许私自变卖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儿,违反任何一项,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是领班的撤销其领班职务;

  12、公司所有人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当月只发基本工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提前声明是否续签,否则以自辞对待;当月违章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凡是违章被辞者,只发当月出勤天数的基本工资;

  13、凡是丢点后留在甲方干的人员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14、工作服只收成本费后归个人,胸卡不收押金,但丢失后,由当事人赔偿五十元;

员工奖惩制度6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员工奖惩制度7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单桌宴会、自助餐、酒店宴请根据所盯台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酒水有酒水奖,供货商提供)。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的按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

  2、 婚宴、会议餐、弥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会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按每席XX元进行提成。

  备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时进行。

  3、早餐按早班1个补发XX元/人。(实习学生享受此条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体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含参与盯台领班)。结账完毕后,所有参与盯台服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确认,除单桌外,大型宴会集体盯台平均分配桌数或营业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兑付给传菜员工、预定员、迎宾、吧员、保洁员、餐厅收银等。以上人员按单月出勤天数参与分配。不参与盯台的主管级人员享受后勤人员基数的2倍。月工资不超过XX元的经理按后勤人员基数的XX倍绩效分配。不超过1个月实习学生的按提成绩效的XX%进行提成。部门总监不参与分配。

  3、提成收入20%归部门基金。有部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开。

  4、制定表格每餐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确认人数、金额、桌数、无误后签字,再有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有管理人员汇总到餐饮总监处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发放。

  5、表格设计要包括:日期、午晚、台号、桌数、金额、服务员、收银、领班等签字确认。部门把分配表统计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与劳资员和财务审核,如果出现不符或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员工营业额造假和违犯提成规定的按设计营业额提成的10倍处罚当事人。

  2、当日服务、餐具环境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的',扣除应提成营业额收入的5倍罚款。

  3、违犯部门相关制度的,按制度规定给予在绩效中扣罚至部门基金。

  4、参与帮工的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绩效分配活动。

  5、当月没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务指标的,绩效提成整体按50%发放。

  四、岗位基本工资

  1、盯台服务员XX元每月;传菜员XX元每月;迎宾XX元每月。

  2、见习领班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转正后按XX元每月执行。

  3、转正主管按XX元。

  4,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8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1.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1.2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2.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2.1.4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1.5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2.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2.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2.2.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2.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员工奖惩制度9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zz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员工奖惩制度10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员工奖惩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员工奖惩制度12

  一、我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现状

  1、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多数事业单位领导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偏低,且法律意识十分淡薄。部分领导者只有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才意识到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未能做到从合同签署初期就及时与相关法律人士联系,咨询相关信息,利用法律至始至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2、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在事业单位中,合同管理工作对专业性及技术性的要求普遍较高,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这不仅需要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对法律相关知识有充分的了解,还要懂经济,会管理,并能真正运用到实际中。但就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严重缺乏此类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一方面,特定的专职人员少之又少;其次,现有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致使合同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3、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控制

  目前,事业单位存在多个部门拥有多个的现象,很大程度加大了管理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主要有两大环节,分别是合同的签订环节与合同的履行环节,可具体到立项审批,市场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落实,结算款项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等。许多事业单位针对合同流程管理的衔接能力较弱,合同在签订前的市场调查工作管理不到位,在签订中的审查管理不给力以及签订后的落实监督管理不具体。同时,合同签订后,未能建立专门的合同归档部门,未能完善合同签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导致合同后期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二、事业单位强化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强法律保护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员工奖惩制度13

  第一章奖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激励员工,推动工作,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奖罚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罚标准。

  第二条:本奖罚标准,是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实施管理的依据。凡本标准已明文规定的,即可依章奖罚;本标准没有明文规定的,一般不予奖罚。

  第三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奖罚标准,对公司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公司制度和本奖罚标准的特权。

  第四条:对员工实施奖罚时,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要做到“八轻八重”,即:“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第五条:工作中允许员工有失误,同时给予员工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做到“警告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严禁出口伤人、骂人”;“严禁以权压人、以罚代管、以权徇私。”

  第二章奖励形式与权限

  第六条:奖励以精神与物资奖励相结合。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奖分、文字通报表彰、月奖金、发给红包、调换工作岗位、提升职务、优秀部门奖、奖励送国内学习考察等十多种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表扬、奖分、评议奖金、文字通报表彰、调换工作岗位。

  第八条:保安、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建议奖分。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建议和申报对本部门的`干部、员工给予重奖。其建议以“请示”类公文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以“决定”或“通报”类公文公布重奖奖项。

  第十条:各级干部,有权按公司印发的《优秀部门评比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本部门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一条:给予奖分是实施奖励最频繁、最快捷的一种形式。每奖励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

  第十二条:给予奖分,由决定给予奖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对给予奖励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奖励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奖励人签名的奖单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性给予奖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1—2分;

  2、见习干部1—2分;

  3、部长级干部1—3分;

  4、主管级干部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第三章处罚形式与权限

  第十四条:处罚以批评教育与罚款相结合。处罚有: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调换工作岗位、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经济罚款、经济赔偿、劝退、除名、开除等十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经济罚款、调换工作。

  第十六条:保安和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直接口头批评、罚分。

  第十七条:对员工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劝退、除名、开除处理,应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其中对一般员工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对各部门见习干部(含见习工作人员)以上干部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凡对员工的较重大处理,都应有处理的事实调查材料,有被处理员工的自我检讨材料,有处理决定的正式公文。

  第十八条:给予罚分是对员工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每罚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第十九条:给予罚分,由决定给予罚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给予处罚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处罚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处罚者本人签名的罚单一律无效。

  第二十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给予罚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1—2分;

  2、见习干部1—2分;

  3、部长级干部1—3分;

  4、主管级干部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员工奖惩制度14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但罚金不予退还)。

员工奖惩制度15

  (一)目标: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育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保育员除基本工资外、另每月有如下奖项:考核奖100元、全勤奖50元、幼儿出勤补贴(按当月幼儿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超员补贴(按幼儿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保险补贴(在园工作满三个月方可享受此待遇),幼儿园工龄工资补贴(在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

  (三)如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教学质量达不到,应从以上考核工资中扣除,如当月考核奖全被扣除,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惩罚制度

  一、工作纪律

  (要求:满勤。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

  1、迟到或早退

  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两次扣20元;三次扣5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四次扣10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五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学期累积迟早或早退8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2、请假制度

  (1)学期事假请假不超过4天,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教师请假一天扣除55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将不得享受学期末的全勤奖。

  (2)请假须向园长递交书面请假条,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情况特殊,可电话向园长请假,并请其他同事帮写请假条的,缺假条扣10元。

  (3)旷工一天扣80元,两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3、操行纪律

  (1)上课时间打电话聊天扣10元

  (2)当班时间串班扣10元

  (3)上班时间干私活、吃东西扣10元

  (4)浪费用电或用水一次扣10元

  (5)班级无人员留守时,人离开未关灯或空调扣10元

  (9)放学后未关灯、未关水、未关窗、未关教室电器扣20元

  (10)在厨房内用餐的扣30元

  (11)拿幼儿餐具用餐的扣50元

  (12)私自占用公有物品,占用幼儿用品的扣50元

  (13)在未经园长批准,未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二、师德师风:

  1、教师着装应符合教师着装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不能穿吊带、早操、活动期间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10元。

  2、头发不能全批,必须扎起来扣10元。

  3、不讲普通话一次扣10元。

  4、对孩子态度不好,语言带有侮辱性扣10元。

  5、、对家长及幼儿缺乏礼貌扣10元。

  6、打骂幼儿,经查实情况属实一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7、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扣10元。

  8、吃幼儿食物,发现一次扣10元。

  9、言谈不文明扣10元。

  10、被家长投诉一次,经查实情况属实扣10元。

  三、学习培训情况

  (要求:各类学习不缺席,不迟到,人到心到,认真笔记。)

  1、迟到一次扣10元。

  2、缺席一次扣20元。

  3、外出培训未按时上交培训心得扣10元。

  4、学习时干私活的扣10元。

  四、幼儿出勤

  1出勤率:月累计平均数

  小小班未到达70%小班未达到75%。

  中班未到达80%大班未到达85%扣10元。

  2、幼儿当天未到,教师在中午前未询问家长扣10元。

  3、未打幼儿考勤的扣10元。

  五、集体协作

  (要求:关心集体。相互协作。同事间配合密切)

  1、不服从安排,拒绝做份外事一次扣20元

  2、不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扣10元

  3、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但情绪消极或不配合、不主动扣10元

  4、与同事发生争执。搬弄是非。恶语伤人扣50元

  5、传播流言、诋毁幼儿园名誉扣100元

  六、工作质量

  (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1、班上教师采取不同的形式了解幼儿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家长反映教师未经常了解幼儿情况一次扣10元。

  2、老师按时组织或协调组织活动,不按时早操,盥洗、开餐、开点心等环节,发现一次扣20元。

  3、配合保育员做好午睡前和午睡后的工作,不提醒,不督促、检查、不帮助儿童脱穿衣服,幼儿尿床不及时处理,不勤巡视者,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园一日活动环节组织不认真一次扣10元。

  5、幼儿园主题墙未及时更换扣20元。

  6、家长园地未及时更换扣20元。

  7、班级物品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按折旧价值赔偿。(正常损耗除外。遗失或人为损坏1年80%,2年70%,3年50%)

  七、情况

  (要求:安全意识强,无安全事故发生)

  1、教师需对班级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班级物品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因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一般事故(破皮、抓伤、咬伤、摔伤、流血等)扣10元。

  2、因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当班教师负责所有医药费用,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3、家长无接送卡接幼儿,并不给于登记的扣50元。

  4、放园或中途幼儿离园未按本园接送制度交接幼儿一次扣20元。

  5、幼儿擅自离开教师视线,没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扣10元。

  6、离园时,幼儿擅自离园,当班教师自动离职,造成恶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奖励制度

  1、班级教师请假,代班教师可享受顶班补贴。(补贴额度为:扣除当日工资的70%,30%作为幼儿园活动经费)

  2、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额外加班,加班补贴按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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