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6 12:03:4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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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

  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

  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2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xx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一、关于上、下班考勤时间的.规定: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二、关于考勤费的规定: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三、公出人员需及时填写考勤请假单(须相关校级领导签字)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3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状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齐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状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贴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

  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潜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状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4

  1、售房部销售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销售经理负责核实,作为考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

  3、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销售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否则按迟到处理。

  4、作息时间:销售人员上班时间是:上午8:30至下午6:00,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销售人员按实际情况安排轮休(但不能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5、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及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6、泄露公司和项目机密者予以解聘,并扣发全部工资及佣金。

  7、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者视具体情节予以相应处罚、解聘处理。

  8、销售经理和副理对销售人员将进行定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

公司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制度5

  一、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亲自打卡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员工如果因特殊情况外出等无法打卡,应由所属部门经理在当天考勤上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办公室负责考勤卡的发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员工上下班出入必须佩带工作证,并随时按受检查,如有遗失,作罚款处理,且由本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员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时间,应早于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上岗,中午11:30~12:00为轮换就餐时间,服务型员工每月4天带薪休假,休假时间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员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门经理报至办公室。

  六、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

  七、忘记打卡而确定能够证明正常上岗者,以迟到处理。

  八、酒店视以下行为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

  2、员工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

  4、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为他人打卡伪造出勤纪录的。

  九、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达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2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十、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立即辞退。

  十一、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至办公室备案。

  十二、员工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必须向部门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并报办公室审核备案;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十三、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带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计算,三日以上不计薪,员工事假不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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