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
一、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2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完成总行下达的xx年存款任务,结合同业市场竞争形势,本着“公开、透明、按劳取酬”的`原则,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行长、副行长及各部门、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组成xx分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xx分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行长
副组长:副行长
成员:各部室、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绩效的提取、考核与发放。
其他部门相关配合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绩效发放方案的审查。
二、考核对象
分行全体人员
三、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分业绩考核和职责考核。
绩效考核=业绩考核+职责考核
业务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7:3,职能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3:7。
业务部门为营业部、业务部、兖州,职能部门为风险部、综合部。
为激励创新,奖励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分行将设立特殊贡献基金,用于对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员工做出奖励。
四、考核
业绩考核含存款业务、机构客户、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特约商户业务、市场业务、国际业务、小微贷款业务。(4部室负责人按照绩效考核系数提取绩效,按照已发的业绩考核费用多退少补)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以省联社绩效考核相关精神为指导,与市联社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相结合,通过委派会计履责监督、市联社直接考核,合理确定社与社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工作目标和工资含量标准,拉开分配档次,建立“激励充分、约束有效”的分配机制,促进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含量计酬的原则。根据全市信用社绩效工资总额、各项经营计划等因素,确定统一的含量标准,据此标准计算信用社实际完成任务数应得的绩效工资。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其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
(二)质效优先的原则。各社工资增长水平要与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资产质量相适应。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凡出现案件或资产损失的,根据涉案金额或损失大小,按规定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四)人员定编的原则。年终绩效考核结账时,按定编的人数计算按人考核结账部分。
(五)按月结账的原则。市联社按月对各社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收息按月全额计发绩效工资,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期应计绩效工资的70%计发,信用社依据员工业绩考核到人。全年滚动结算,年终结总账。
(六)优胜劣淘的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主任和分管主任就地免职:
1、存款未完成净增计划50%的;
2、利息收入未完成计划的80%或同比下降的;
3、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
4、当年到期贷款回笼率低于90%的(五级分类)。
三、绩效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为全体在编在岗承担经营目标任务的员工,不包含待岗、内退及行政开留人员。借调人员绩效工资按所在信用社人均绩效工资确定,由市联社另增加相关社工资总额。
四、工资的`构成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按定编人数每人每月x元的标准计发(含“三金”),待岗人员发生活费x元。
(二)绩效工资
1、xx年全市信用社绩效考核指标为全年存款旬均净增额、利息收入、不良贷款清收(五级分类)。绩效工资含量标准分别为存款旬均净增额x元/万元,利息收入x元/万元(营业部按x元/万元考核),不良贷款清收x元/万元。
2、对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工资基数为全社业务人员人均绩效工资。
(1)主任考核项目:
存款年末净增25分、收息30分、不良贷款清收25分、回笼率10分、安全及其他工作10分(城区社存款年末净增35分,收息45分)。
(2)分管信贷副主任考核项目:
利息收入35分、清收35分、到期贷款回笼率20分、信贷管理10分(城区社信贷投放50分,到期贷款回笼率40分,信贷管理10分)。
(3)分管存款副主任考核项目:
存款年末净增40分、旬均净增40分,安全及其他管理20分。
上述定量指标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超比例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原分值的30%;贷款回笼率达不到99%,每差0.5个百分点扣1分。定性指标由市联社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平时考核计分。
五、工资系数的确定
信用社主任工资系数基数为1.8,根据百分考核结果考核后上下浮动区间为;副主任系数基数为1.5,考核后上下浮动区间为,其他人员工资系数由各社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六、绩效工资扣减项目
(一)当年到期贷款回笼率低于99%的,按欠标准绝对额的10%扣减绩效工资总额。
(二)费用超计划、超比例部分,全额扣减信用社主任绩效工资。
七、特别说明和规定
(一)市联社年终将按存款旬均净增x元/万元、利息收入x元/万元的标准增加各社费用总额,作为组织存款、增加利息收入的专项公关费用。
(二)各社应区分不同岗位,建立个人业绩台账,详细登载员工个人收存、收贷、收息业绩,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三)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组织的对公和大户存款、清收的大额贷款利息和大额不良贷款属公共业绩,相应的绩效工资应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按本办法计算的绩效工资总额若低于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以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为准,相应调增各社绩效工资总额;反之相应调减各社绩效工资总额。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4
一、考核目的:
规范和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标准,通过考核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利用经济这一杠杆作用,推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1、服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
2、逐级考核、统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物管处全体员工。
四、考核细则:
1、考核人:各项目主管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资部负责考核项目日常工作跟进、监督和执行。
2、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操作手册的规范文件;评价个人当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核内容:
劳动纪律:出勤上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情况;
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业主满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过程中有无事故发生;
执行力:对公司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执行中的创新完善情况;
礼仪形象:举止是否文明、服务用语是否恰当、衣着是否得体;
成品保护:设备有无丢失、缺陷,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领导力、决策力:对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对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指挥调度,本部门的整体战斗力,本部门重大活动的决断与调整;
5、检查方式:主管每天检查,物业主任每周不定期随机
检查,公司品质保障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抽查。
特别说明: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妨碍检查或弄虚作假者,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将对其加倍处罚。
6、考核程序:
每月25日各项部门主管将汇总,并报主任审核后公布;
品保部将检查、拍照记录,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随机考核记录交专人汇总,计算分值后报人资部,最后由人资考评汇总。
五、员工各职位考核结果与工资对照情况:
员工考核,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5
为促进20XX年资产和负债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围绕效益稳健增长,有力支持实体经济,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坚持“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市场定位,充分调动和激励客户经理业务拓展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团队全体客户经理。
二、考核指标与计算公式
全年考核薪酬=经营类考核X管理类考核百分
(一)经营类考核
经营类考核指由本行根据本年业务发展规划制定的常态化考核办法,阶段性专项竞赛(如对公集零储蓄、旺季营销、贷款竞赛等)根据活动方案另行考核,不同等级客户经理按等级考核。
1、贷款日均存量考核
考核对象全年薪酬的10%部分,按全年贷款日均存量的贡献度占比考核。若贷款日均低于去年,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000元。
2、小微和涉农贷款时点增量考核
考核对象全年薪酬的10%部分,按小微和三农贷款年末时点余额增量的贡献度占比考核,注:政府类贷款不计入增量考核。
3、小微和涉农贷款户数考核
考核对象全年薪酬的45%部分,按小微和涉农贷款年末户数贡献度占比考核。其中,小微和涉农贷款存量户数占10%,增量户数占35%。
小微和涉农贷款户数指年末有贷款余额的借款人户数。
4、存款日均存量考核
考核对象全年薪酬的15%部分,按全年存款日均存量的贡献度占比考核。若存款日均低于去年,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
5、存款日均增量考核
考核对象全年薪酬的20%部分,按存量贷款日均增量的贡献度占比考核。
(二)管理类百分考核
1、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考核(5分)
年末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贷款户数不低于去年年末的,得5分;超过或低于的.按比例得分,加扣分不超过2.5分。
涉农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标准参照银保监和人民银行关于涉农和小微企业的定义。
2、不良瑕疵率(5分)
年末不良瑕疵率控制在年初下达的指导性指标以内的,得5分;高于的,每超出0.1%,扣1分。
注:不良贷款为五级分类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瑕疵贷款为五级分类正常、关注类中逾期、欠息90天以内贷款。
3、贷款收息率(10分)
贷款收息率完成年初下达的指导性指标的,得10分;高于或低于的,每超出0.1%,加2分;低于的,每低于0.1%,扣2分。
4、贷款平均收益率(5分)
贷款收益率达到平均水平的,得5分,高于或低于的,每超出5%,加1分,每低于1%,扣1分。
5、风险合规考核(20分)
风险合规部对考核对象的档案管理、授信管理、合规检查、违规发生率、整改率、违规处理情况等进行考核。
6、日常部门管理(20分)
各业务团队负责人对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客户资料管理、考勤、营销、信息报送、执行力等。
7、消费者投诉(5分)
消费者投诉是指考核对象有无消费者投诉情况,对未及时处理的投诉和处理不当对本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进行扣分。
8、反洗钱方面(5分)
采取合理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深入了解客户群体属性,并及时、完整地向反洗钱管理部门报告洗钱风险情况,对未能执行到位的客户经理,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9、绿色信贷业务考核(5分)
重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发放《绿色信贷政策》中优先信贷投向贷款,得5分;对每发放一笔绿色信贷贷款,加0.5分,加分不超过2.5分。
10、制造业信贷业务考核(5分)
年末制造业贷款占比不低于去年年末的,得5分;对每发放一笔制造业贷款,加0.5分,加分不超过2.5分。
11、普惠金融网格化管理(15分)
对所管辖的村、社区内居民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和统计工作,及时建立和更新居民信息档案;对管辖居民采取分类管理、主动授信,发放授信卡;定期招募合适的信息联络员,配合本行开展普惠金融工作。
三、其他
(一)考核奖金执行标准如下:参加工作二年以内员工,原则上业绩奖金不超过相应职级的规定,绩效奖金执行应符合工龄系数的规定。
(二)客户经理经办的贷款、银票敞口以及其他信贷事项出现事实风险的,经监查审计部门认定后,由综合管理部门从绩效工资中进行计扣。绩效工资不足以抵偿因客户经理失职所造成的贷款、敞口损失的,按照本行相关办法执行。
(三)年末由本行组织对本办法涉及的考核进行整体核查,如遇特殊情况,本行可视情况作相应调整。若发现弄虚作假,视情况作倒扣奖处理,并按行内其他规定追查问责。
(四)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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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源分配的激励作用,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分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思想是建立符合我行行业特点的,以基本薪酬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分配考核制度。着力优化分配资源,向绩效贡献大、岗位责任重、劳动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倾斜,使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业绩和其工作量、岗位责任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分配资源发挥最大的调节和激励作用。目的在于把职工工资同部门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突出“向一线部门倾斜、向经营部门倾斜”。
第三条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原则
(一)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收入,根据干部、员工岗位和贡献度确定等级,发给基本薪酬。
(二)以岗定薪原则:对不同职级、不同责任、不同性质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薪酬,岗位变动薪酬随之变动。
(三)绩效挂钩原则:员工的收入与其所在部门为单位创造的效益、经营业绩等紧密挂钩。
(四)按劳取酬原则: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
第四条 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分行对行内各部门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细化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部门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第五条 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第四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六条 本方案业务经营性指标适用于我分行公司、小企业金融一部,公司、小企业金融二部,公司、小企业金融三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经营部门;
内部管理性指标适用于财务部、运营服务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非经营性部门。
第二章 经营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第七条 业务经营类指标是指:
1、各项存款,占比为55%;其中,对公存款占比20%,储蓄存款占比35%;
2、各类中间业务、新业务,占比为5%。
3、各项贷款,占比为40%,对中小企业贷款占比30%,其它贷款占比10%
第三章 非经营类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第八条 非业务经营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5%,定量指标占比为55%。
第九条 定量指标细分为:
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
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
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④其它指标,占比为5%。
第十条 定性指标是指各部门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各部门绩效工资考核目标的设立
(一)每考核周期期初各部门根据分行下达的总体指标,结合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分行与部门之间共同协商,制定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报分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的更改需经本部门及分行商定,并报分行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改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下一季度初第一个月的1-15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6-30日完成。
第十三条 被考核部门通过努力达到或超额完成期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时,分行根据任务完成的环比数据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奖励。
被考核部门达不到期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时,分行根据环比数据予以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各部门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员工工资收入包括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份。岗位等级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由分行根据各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产品计价付酬、按季考核、按季发放,各部门再根据细则核算到个人,目的在于激励员工加大产品营销力度,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4、第十五条 要实现员工收入所得与部门经营业绩挂钩考核的目的,体现按绩计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尽最大努力调动全行每个在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 计价产品包括各项存、贷款和中间业务等产品。每一种产品按照该产品近三年对全分行效益的贡献度和营销计划来核定产品单价。再按营销实际数计算季度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 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 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分行行长、副行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分行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并对定性工作考评打分。
(二) 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考核小组办公室(以人力资源部为主体),负责全分行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绩效考核数据的审核和绩效工资的计算、发放等日常工作。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下达总体经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对各部门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 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考核工作的申诉;
3、负责对本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负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5、指导属下员工收集整理考核信息;
6、负责所属员工的考核评分;
7、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8、负责所属员工的考核结果反馈,并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分行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本级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代理市本级财政专户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年度综合考评。
第三条 年度综合考评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年度综合考评由问卷调查考评和监督考评两部分组成,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办法。
第二章 问卷调查考评
第五条 问卷调查考评是指市财政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市本级相关预算单位了解代理银行服务情况,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参与问卷调查的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随机抽取。
第六条 问卷调查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即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调查问卷的各项考评内容设定标准分值和评价等级,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计算各代理银行考评得分。
第七条 问卷调查考评包括代理财政专户收付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人员业务素质等,满分30分。
(一)代理财政专户业务水平,满分10分。
业务水平反映代理银行非税收入信息录入、资金与信息匹配的及时、准确完整程度等。
(二)管理协调能力,满分10分。
业务管理的规范程度、问题投诉受理渠道的畅通程度等。
(三)人员业务素质,满分10分。
反映代理银行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制度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以及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
第三章 监督考评
第八条 监督考评是指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专户收缴系统信息、执收单位和缴款人的反映或投诉、代理业务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等,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第九条 监督考评采取技术性扣分办法,即对监督考评内容设定标准分值和扣分方法,并对考评年度内发现的代理银行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的行为,经核实后扣分。
第十条 监督考评包括代理财政专户收付业务、信息反馈、结算账户管理和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满分70分。
(一)财政专户收付业务,满分4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录入非税收入票据要素,产生待查收入的,每次扣1分;无故拒绝预算单位、缴款人办理收入收缴业务,每发现1次扣1分。
2.代理银行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缴款书》或《拨款凭证》,未于1个工作日准确地划解的,每发现1次扣2分;发生资金错划现象的,每划错1笔扣2分。
3.在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时擅自收取相关费用的,每次扣1分。
4.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不能保证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正常展开,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
(二)信息反馈,满分1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由于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传递信息、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的,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账的,每次扣1分。
3.未能按照要求准确传送所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的电子化实时动态信息的,每差错1次,扣1分。
4.未能妥善保管和提供的各种单据、预留印鉴或者相关资料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结算账户管理,满分10分。
1.擅自开设、变更和撤销财政专户结算分户子户的,每1个账户扣2分。
2.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升级不及时,随意更改非税收入数据通讯接口,影响代理工作的,扣2分。
3.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入账或划解,影响代理业务水平的,扣2分。
(四)组织管理,满分1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对有效投诉的问题,不能积极、迅速解决,每次扣1分。
2.未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造成工作延误或者失误的,每次扣1分。
3.人员配备不足,业务素质不到位等,造成工作延误或者失误的,每次扣1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对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代理银行范围内进行通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专户是否继续委托代理的重要依据以及资金存放财政服务项目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负责年度综合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8
为全面推进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以经营效益提升为核心,以转换经营机制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权利与责任结合,质量与效益结合,发展与风险结合”为主线,以“效益为本,发展至上”为指导思想,特制定本行客户经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指标考核,按量计酬。本行客户经理的考核分为指标考核和按量计酬两个部分,指标考核包括信贷指标、存款指标、效益指标、风险指标和其他工作类指标,按量计酬主要是根据收回表内外不良贷款金额、管理存量与增量客户数量计酬。
(二)注重质量,风险贯穿。在指标任务考核的基础上,注重信贷资产质量的考核,严守到期贷款收回底线。同时引入风险指标,增加客户经理识别风险和防控风险的能力。
(三)比例考核,逐年兑现。客户经理的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70%考核业务指标,30%考核其他工作。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总额当年计算,分三年逐年按比例发放,作为贷款发放后续管理以及责任追究延续的保障。
二、考核模式
百分制指标考核:
客户经理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70%考核信贷指标、存款指标、效益指标和风险指标,总行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确定目标指标、考核验收结果等,支行负责客户经理任务分配、制定落实目标任务的方案、考核系统基础数据的录入、上报初审考核结果。
客户经理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30%考核其他工作,支行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方案、考核验收与绩效计酬。总行负责指导与检查。
(一)、考核指标客户经理百分制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分为信贷类指标、存款类指标、效益类指标和风险类指标。
(1)、信贷类指标:设贷款余额净增指标、贷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
(2)、存款类指标:设个人任务指标与支行任务指标,均分为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两个项目。
个人任务指标由总行统一下达,不纳入支行整体任务指标,个人任务完成情况不纳入支行实际完成情况内。
支行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任务额度纳入支行整体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任务并进行考核。
(3)、效益类指标:设贷款利息收入指标。
(4)、风险类指标:设年底贷款抵质押率指标(不含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指标、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
2、定性指标
(1)、贷款管理指标。
①双人调查。落实双人以上上户贷前调查制度;
②面谈面签。落实与借款人(含夫妻双方)、担保人(含夫妻双方)的面谈面签制度;
③完整收集贷款资料。按要求完整收集贷款资料,做好贷款申报资料;
④严格授权审批程序。按照授权权限审批信贷类业务,不得逆程序、超权限或化整为零;
⑤落实贷后检查。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频率和检查内容等实行贷后检查;
⑥落实贷款风险管理。对已经形成风险或明显存在风险的贷款落实如下管理要求,一是按期催收,贷款逾期前15天内催收、逾期3个月内起诉,6个月内申请和执行完毕的;二是保证贷款时效;三是按照总行不良贷款处置办法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
(2)触犯总行制定“高压线”、“十不准”的行为。
(二)、分值设置客户经理百分制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分值设置
对未管理表外不良贷款的客户经理,其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
指标分值计入贷款利息收入分值。
2、定性指标分值设置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
(三)、定量指标的计分办法定量指标实行百分制。
1、信贷类指标
(1)贷款余额净增指标、贷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
2、存款类指标
(1)个人任务指标。
个人任务指标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具体任务为:一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2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120万元;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90万元;
三、四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60万元;五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30万元。
根据个人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负责统计,总行负责考核验收。
各支行应设置客户经理组织存款台帐,由柜员登记、会计复核,支行行长确认。
(2)支行任务指标。
支行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根据客户经理完成支行下达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任务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考核计分。
3、效益类指标
(1)、贷款利息收入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尽收比例计分,具体计分公式为:
任务完成比例x(应收已收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正常类贷款利息)x标准分值
4、风险类指标
(1)年底贷款抵质押率指标按照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①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小于100%的,计分公式为:
(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任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x标准分值
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等于100%的,根据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
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1分。
(2)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
贷款到期收回率在当年新放的贷款当年到期100%收回的基础上计分。
①参数确定
基准参数=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
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容忍度。
容忍额=20xx年当年到期贷款总额x容忍度
容忍度基数为1%,根据20xx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尽职情况的考核相应进行调减,容忍度区间为0-1%。
②计分标准贷款到期收回率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1)若基准参数<100%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与大于基准参数两段计分,总分25分,其中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大于基准参数部分根据个人任务情况实行浮动分值,浮动所剩分值计入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部分分值内。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
该部分最高分值为8分,分值确定公式为:
(客户经理个人管理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全行20xx年底客户经理人均管理正常类偏离贷款)x8
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基准参数)/(100%-基准参数)x确定分值b、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该部分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25-a部分确定分值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时,实际得分为a与b部分的合计
B、支行年底实际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总分为17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小于0.5个百分点内(含)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小于基准参数0.6—1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4分;小于1.1—1.5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96分;小于1.6—2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
2)若基准参数=100%
此种情况中,总分为25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年底实际贷
款到期收回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2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6分;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8.5%(含)以上,较99%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2.2分,98.5%(不含)以下不计分。
(3)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指标
①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末控制任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x标准分值。
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等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为零的计标准分值,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不计分。
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按照各支行实际不良贷款占比考核。
(4)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任务为100%,以20xx年底表外不良贷款情况为基础,20xx年新出现一笔及以上的表外不良贷款当年新丧失诉讼时效的`,该项指标不计分。
5、其他工作类指标其他工作类指标由支行负责设定,并由支行考核计分。
(四)、定性指标的计分办法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扣分标准如下:1、违反贷款管理中第六项关于贷款到期后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扣5分;违反贷款管理其他规定的,每人每次扣2分。
2、违反定性指标第二项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0分。
(五)、定量指标的加分办法
定量指标设加分,加分最高10分。
1、到期贷款收回率指标。
(1)20xx年当年到期正常类贷款全额收回加3分。
(2)20xx年初基准参数小于100%,20xx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
100%的,加2分。
2、贷款利息收入指标。在正常类贷款利息收入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对贷款利息收入超任务的给予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2分。
(2)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200万元以上4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4分。
(3)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400万元以上7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6分。
(4)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700万元以上12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1分。
(5)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1200万元以上的,每超任务1%,加1.2分。
客户经理信贷营销超额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原则上按不超过50%的比例计入。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9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行为,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政府性资金效益,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存资金范围和调存对象
县级财政性资金指县级范围内各类财政性资金存款,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本方案适用于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农发行)除外。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即: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综合评估的原则;实行存贷挂钩、贡献优先、支持发展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原则。
三、调存管理办法
本方案对县域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贡献度评价,评价依据主要为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和县域其他重点工作的贡献,并按照评价得分占比进行公平分配,共设置贷款规模占比、支付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占比、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占比、支持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本县域纳税贡献度、社会与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等7项贡献度指标及6项管理指标,其中管理指标为扣分项。
(一)评价指标及分值设置
1.贡献度指标(100分)
(1)贷款规模占比(45分)其中:存量贷款规模占比(10分);当期贷款增加额占比(10分);存量贷款服务人群占比(5分);支持县域经济实体贷款占比(20分);
(2)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占比(10分)其中:当期小额扶贫贷款投放占比(5分);5年内小额扶贫贷款累计发放额占比(5分);
(3)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10分)其中:存量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5分);当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加额占比(5分);
(4)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存量贷款占比(10分);
(5)本县域纳税贡献度(10分);
(6)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5分);
(7)社会和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10分);
2.管理指标(管理指标为扣分项,合计扣分上限10分)
(1)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参会,每缺席1次扣0.5分;
(2)县委、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反馈有不支持、不配合情况的,每次扣1分;
(3)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相关经济政策,督导检查或举报反馈落实不力的,每次扣1分;
(4)县委、县政府牵头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需要金融政策支持,不积极支持、配合的,每次扣1分;
(5)县委、县政府要求报送的'相关文件、材料,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
(6)其他县委、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认为需要扣分的事项。
(二)评价办法
贡献度指标的评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并对应《寿阳县县级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指标分值表》(见附件)进行计分,计分主要为每项计分标准中各银行机构占全县占比,贡献度指标评价得分为贡献度各项指标对应的分值之和;管理指标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收集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给予扣分。最终得分为两项指标之和。
(三)评价时间
每季度评价一次,每半年调存一次,半年调存按照两个季度平均得分占比进行分配,具体评价时间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确定,不局限于某个时间点,各有关部门按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数据和评价结果。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财政性资金存款。
2.各银行机构应得财政性存款计算。
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为打分后,按照总分100分进行得分比例计算,各银行机构得分折算比例后,为实际贡献度比例,按照比例进行财政性存款的分配。
3.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第一的银行,将优先考虑其代理新增财政专户业务资格。
4.对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项指标连续两年下降的银行,自第三年起取消在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和考核评价,直至该银行以上2项指标均比上年有增长,方可恢复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并继续参加考核评价。
5.对连续两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奖励存款,将其应得奖励存款调整到评价第一名的银行;对连续三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参与评价资格,并将其财政性资金存款全部转出作为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之一。
6.各银行必须严格执行该评价激励办法,并及时兑现每次考核评价调整存款额,对超过3日不兑现考核调整存款的,县财政部门将调整其全部账户存款,直至取消在该银行的存款账户。
(五)奖励实施
根据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由县财政局具体实施财政性存款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即财政性存款的调增和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减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未到期的,为确保存款利息不受损失,则延缓到定期存款到期后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增的商业银行因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延缓到位的,则确保奖励调增的财政性存款定期半年。县财政局原则上收到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转来的考核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的保值增值,各商业银行需在央行允许范围内,对奖励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结合本行实际执行最高上浮利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县级财政资金调存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明确责任分工。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负责提供全县每月存贷款情况以及其他涉及打分的相关数据;晋中市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各项指标;县扶贫开发中心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各项指标;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本县域纳税数据;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奖励性财政资金规模等;各财政性资金管理单位负责测算各自管理资金的流量并按月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报送各账户存款余额,同时必须认真执行每次考核评价及资金调整意见;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部门提供的评价数据和计算各项指标分值,提出奖惩建议方案提交评价组审定。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代理银行支付与清算行为,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根据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签订的国库集中支付委托代理协议,参照省财政厅相关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市财政局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公务卡发卡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的综合考核。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是指市财政局依据与代理银行签订的国库集中支付委托代理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对银行年度代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做出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 综合考核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综合考核由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和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 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量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法。
第七条 综合考核的年度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结果与代理银行年度业务手续费挂钩。
第二章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
第八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通过向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级预算单位发放《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附件1)的方式,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九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指标体系由支付结算水平、信息反馈质量、管理协调水平、人员业务素质和支付系统性能五项指标构成,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50分。
第十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范围为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市级预算单位,从每个代理银行代理的市级预算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作为问卷调查对象。
第十一条 问卷调查工作由市财政局于每年11月初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市级预算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填报《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第三方机构。
第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负责审核汇总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结果,计算各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得分,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书面提交市财政局。
第三章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
第十四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是指市财政局依据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内容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代理银行履行委托代理协议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包括资金支付与清算(20分)、信息反馈(10分)、账户管理(5分)、系统管理(5分)和组织管理(5分)等内容,满分45分。
第十六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采取扣分法,即市财政局对发现的.代理银行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经核实后做扣分处理。发现途径主要为:通过日常支付业务和工作调研了解掌握,对银行业务代理情况进行检查,预算单位反映或投诉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等。具体扣分标准按《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第四章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
第十七条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是指市财政局对代理银行撰写的年度业务代理工作总结报告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说明、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内容,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5分。
(一)代理业务基本情况说明:反映银行制度建设、系统完善、支付结算、信息反馈、账户管理、对经办分支机构的考核与培训指导、内控机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工作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反映银行针对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以及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市财政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十九条 代理银行在绍最高分行机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代理工作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根据代理银行年度报告反映的内容和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评分并汇总,计算得出各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得分。
第五章 综合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第二十一条 综合考核各项具体指标分值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局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年终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评定国库集中支付银行的代理业务水平等级,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90—80分(含80分)为“合格”,80-70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局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代理银行年度业务代理手续费挂钩。具体方法: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的,业务代理手续费上浮15%;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业务代理手续费按标准100%付费;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业务代理手续费下浮15%。
第二十五条 建立代理银行退出机制。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代理银行,市财政局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代理银行,终止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六条 对一个年度考核期间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等行为的代理银行,市财政局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组织督促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整改效果不佳的,终止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七条 代理银行补缺按照公开招投标要求,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总行注册在绍兴越城区行政区域的城市商业银行中产生。
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局将综合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内反馈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在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工作改进情况书面材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市财政局统一负责综合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十条 本方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办法》(绍市财库〔2017〕6号)同时废止。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1
第一条为规范某商业银行某分理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保障组织体系的顺畅运行,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员工的工作业绩,确保合行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某商业银行某分理处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核目的
(一)建立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通过考核规范作业流程,提高某分理处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基于未来持续改进,考核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根据结果奖优罚劣,更重要的是在于不断地牵引员工持续地改进未来的`工作;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价值评价体系,努力实现科学评估价值,合理分配价值,从而驱动员工积极创造价值,形成良性循环;
(四)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和能力,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商行整体绩效;
(五)通过绩效考核增进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员工逐步形成“客户至上”(包括内部和外部客户)的服务意识。
第四条考核原则
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第五条考核职责划分
内勤负责对客户经理部分业绩数据的统计,会计主管负责对相关考核数据的核对,网点主任负责对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查与确认。
第六条考核内容
本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的岗位设立各自考核专项,考核专项会有不同的权重。
一、内勤员工考核方案
1、出勤情况(5%):网点会计主管负责对网点一般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含上下班、会议和业务学习等方面)等在2次(含2次)以内,且单次在2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分;2次以上(不含2次)且单次在20分钟以内者,将每次扣减此项积分3分;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单次在20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扣减项目积分1分扣减员工项目积分,分值不足扣减时一律按“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执行(下同)。
2、优质服务(10%):由网点负责人(行长、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网点员工优质服务质量,其中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各占5分考核权重。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优质服务分对外优质服务和对内优质服务,对外优质服务实际是指柜面优质服务,对内优质服务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受理柜面业务或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客户或内部员工对其工作服务不满而受到投诉的,每次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1-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特别是因为服务不到位,造成存款流失的将加重处罚;②、虽无投诉记录,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临时性查访或业务检查人员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60%):岗位员工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该柜员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结果和业务检查组各类业务检查统计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通过日常对会计凭证的事后稽核和各类业务检查等手段来检验岗位人员的核算质量和规范前台操作流程,以达到严格内控制度,规避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①、依据事后监督的差错统计,扣分标准按照事后监督标准;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柜员项目积分0.5分;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项目积分2分;④、在财务会计部检查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根据错误的情节严重程度,每项扣2-5分。
4、当月日平均业务量(5%):柜员业务量统计=账务流水笔数,日平均业务量=当月业务量汇总/正常办理业务天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柜员低于平均业务量15%,经办柜员扣0.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扣0.1分;②、如领导有特殊安排的,柜员按照平均业务量;③、随机抽取5-10天进行计算。
5、人员分工工作质量(5%);主要根据上级下发通报考核。
根据《会计人员分工交接登记簿》上人员分工情况进行考核,工作中出现差错,每项扣1分;如辖内工作出现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其他分项中扣除;
6、任务考核(10%),按照完成比例计算得分。
(1)、存款考核(分值2分,最高比例控制200%):当期揽存余额/揽存任务x100,按比例计算得分,任务10万)
(2)、发卡量(分值2分,最高比例控制150%):任务每月20张,按比例计算得分;
(3)、网银(分值4分,最高比例控制150%):个人网银每月5个,公司网银无任务,办理1个按10个个人网银计算;
(4)、分红保险(分值2分,最高比例控制200%):全年任务5000元;
单独项:pos商户(分值5分,最高比例200%):全年任务1个,奖励标准按照合行下发要求进行奖励。
7、加分项:1、当月无差错,全体员工+3分;
2、差错率排名最低,凭证整理员+1分,其他员工+1分,差错最多的不加分;
3、当月无投诉+2分;
4、当月突出贡献奖+2分;(根据任务考核完成情况)。
二、客户经理考核方案
1、出勤情况(5%):网点主任负责对网点信贷人员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鉴于客户经理要进行贷款考核以及贷款诉讼等其他原因,可告之主任或会计主管,如未告之擅自外出,并在上级巡检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其责,发现1次扣2分。
2、优质服务(5%):由网点负责人负责考核网点员工优质服务质量。因自身原因引起客户投诉的,将依据严重程度,酌情扣2-5分。
3、工作质量考核(10%):由网点负责人进行考核,定期对监控进行抽查,其他主要依据上级检查通报。
具体考核标准:通过日常检查及监督进行考核。①、合同要素的齐全。网点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信贷人员发放合同进行一次检查,没发现一处遗漏,扣0.5-1分,如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合同无效的,将扣除20分,并限期进行整理。②、合同保管齐全。考核标准:合同要放在档案柜内,如因工作原因调阅须经有权人审批,擅自将发放的贷款合同随意放置在办公区域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考核任务指标(80%),按照完成比例计算得分,最高比例控制130%。
(1)、存款考核(分值10分,最高比例控制150%):当期揽存余额/揽存任务x100,按比例计算得分,任务50万;
(2)、当月到期贷款收回率考核(分值20分):当期未收回贷款/当月到期贷款x100,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
(3)、产品营销考核(10分,最高比例控制200%):包括企业网银全年1个(2分);个人网银每月2个,全年20个(2分);pos商户1个(2分);分红保险全年1万(2分);基本账户全年1个(2分)。
(4)、非应计贷款考核(20分):当月每形成5万元不良贷款扣1分;
(5)、贷款利息收回率(10分):根据每月按月结息欠息当月收回情况统计,收回率=当月实际管理贷款利息收入/管理贷款应收利息x10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5、加分项:①、收回表内应收利息每5万加1分;
②、收回表外利息每5万加2分;
③、收回表外不良贷款每5万加3分;
第七条工资计算标准
1.基础工资按照合行下发标准发放;
2.效益工资按照。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2
一、组织领导
我行成立绿色信贷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小组组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文件精神,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乐清实体经济。通过将绿色信贷政策与金融杠杆的有机结合,促进乐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工作内容
(一)充分运用媒体信息和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试行授信准入工作“环评一票否决制”。在授信准入工作中,多渠道地收集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批露的有关环境监测信息,查阅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对存在被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行为五色评级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不予准入。
(二)坚持有扶有控的信贷结构调整策略,根据企业环保信息提供差别化的`信贷服务。优先支持环境行为五色评级结果为“绿色” 和“蓝色”的企业用信,严格控制五色评级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用信规模。通过严把准入关和加强存量调整这两方面工作,督促企业逐步转入合规化环保经营。
(三)试推排污权抵押贷款。我行将根据小微企业拥有的排污权状况,适时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缓解企业担保难问题,盘活企业资产。
四、具体措施
(一)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通知》,加强授信尽职调查。各支行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务必将环境行为五色评级结果作为一项基本内容纳入授信尽职调查工作。
(二)严格控制环境行为较差和差的“红色”、“黑色”企业用信规模。在两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没有整改验收完成之前,不得对其新增贷款额度,且到期贷款至少压缩30%以上;在两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验收之后,半年内未发生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核准出具证明,可视实际情况继续给予支持。
(三)建立绿色信贷监管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大绿色信贷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执行力度,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力,向“红色”、“黑色”企业违规发放贷款,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5-6月,根据上级监管部门关于绿色信贷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订或修改有关绿色信贷相关制度,并贯彻落实。
(二)7-8月,运用经过完善的企业环评数据,对新增客户和存量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做好信贷准入和结构调整工作。8月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动银行业绿色信贷,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为主题”的绿色信贷工作大会。
(三)9-10月,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的绿色信贷试点工作。
(四)20xx年底前,对本行的绿色信贷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总结报告上报至各有关部门。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3
准确把握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常态回归过程中,为激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强抓中西部地区和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将获得优先保障的机遇,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和银监办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综合奖
未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1完成指导任务奖。20xx年全市新增融资总量指导总任务为12亿元(比年初净增额其中:农发行0.6亿元(商业贷款)工行2.00亿元、农行2.00亿元、中行2.00亿元、建行1.50亿元、邮储银行0.50亿元、农信社2.50亿元、赣州银行支行0.5亿元、赣商村镇银行0.4亿元。对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各奖励1万元。按5000元标准奖励。
对市人行、市银监办各奖励3万元,2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完成指导任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xx年新增融资总量合计完成指导总任务12亿元以上。若指导总任务未完成,每低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少奖励2000元,若超额完成指导总任务,每高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多奖励2000元。
二单项奖
每提高10%增加万分之一奖励:市新设分支机构无上年贷款基数的金融机构,其贷款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三比例奖励。1新增贷款(净增额奖。20xx年总额存贷比比20xx年总额存贷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20xx年总额存贷比比20xx年总额存贷比下降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比例奖励;对20xx年总额存贷比已超70%含70%行(社20xx年总额存贷比维持上年水平(或略有上升),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对存贷比比上年提高10%以上的行(社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按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对单个工业企业项目新增贷款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行社,2重点项目贷款奖。对市政府指定的重点项目一次性贷款在5000万(含以上的`行社。按新增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
3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困难群体贷款奖。对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救灾农贷的新增贷款。
4进度奖。完成全市全年新增贷款计划任务的基础上;三季度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导任务80%含80%以上的新增贷款奖励比例增加1个万分点。
5分别按融资总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金融市场融资奖。对帮助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进行债券或其他方式直接融资的主办行和牵头行。
6新设分支机构奖。市内银行机构在市每新设一个分支机构和二级机构或相当于二级分支机构的网点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10000元;市外银行机构在市设立机构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20000元。
第1条与第234重复的参照第234条执行。7单项奖不重复计奖。
三、奖励对象
50%用于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其余由单位奖励相关人员。
四、考核方法
提出考核奖励建议报市政府审定,由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批准后执行。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4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完成总行下达的xx年存款任务,结合同业市场竞争形势,本着“公开、透明、按劳取酬”的原则,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行长、副行长及各部门、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组成xx分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xx分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绩效的`提取、考核与发放。
其他部门相关配合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绩效发放方案的审查。
二、考核对象
分行全体人员
三、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分业绩考核和职责考核。
绩效考核=业绩考核+职责考核
业务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7:3,职能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3:7。
业务部门为营业部、业务部、兖州,职能部门为风险部、综合部。
为激励创新,奖励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分行将设立特殊贡献基金,用于对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员工做出奖励。
四、考核
业绩考核含存款业务、机构客户、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特约商户业务、市场业务、国际业务、小微贷款业务。(4部室负责人按照绩效考核系数提取绩效,按照已发的业绩考核费用多退少补)
银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5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我行存款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全员考核办法:
一、前台柜员业务笔数每人每月日均超出50笔,超出部分每月每笔奖励0.2元(只限当月);前台柜员、行政工作人员每营销1个存款账户并能正常发生业务往来,年终每户奖励3元。
二、日均30万元以下的员工,执行考核标准1300元;达到每月日均35万元的员工上调1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上涨日均5万元的员工上调20元。若连续六个月达不到日均30万元的员工按试用期员工的标准发放。
三、每月日均排名全行第一的'员工将领取当月的100%。连续二个月排名在全行第一的员工,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200元;连续四个月排名第一的员工,在现有基础上上调200元,若排名下降取消100%的员工并取消上调的,并按实际考核标准考核。日均达到180万元,在现有的基础上上浮400元,同时取消上调。
四、日均达到200万元后,超额部分其中: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0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日均达到300万元,超额部分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5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定期三个月、定期六个月、活期储蓄存款日均每超额1万元每月奖励5元;对公存款日均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4元。前款所制定的存款奖励按存入日期的先后顺序计算。
五、人均存款超过董事会核定的全年指标数年终将给予特殊贡献奖。
六、本奖励只限于本行在职员工,不得用于与本行无关人员。
七、本办法做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若弄虚作假,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
八、本办法按董事会核定的全年存款指标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此办法由本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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