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25 17:25:5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制作安装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安装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制作安装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制作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议,就甲方的连拱大棚(具体规格由甲方根据实际地形而定)由乙方承包制作、安装。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双方共同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福建XX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格:

  1、该工程量为m2(结算时以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详细的材料规格、制作安装方法见设计方案。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总造价确定为 m2(每平方米 元),本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不含税、包工包料),按时结算,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预付总工程款 %,工程做到一半付 %,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七日内付清%。

  五、施工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按设计说明中的规定使用。

  2、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

  3、施工标准以大棚设计建设安装要求为标准。

  六、甲方及乙方责任;

  1、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

  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和邻边设施防护。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引起的人、财、物及第三方损失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自理,乙方进场期间因场地清理未完成,或因甲方土地纠纷等原因造成乙方安装误工,产生误工费(每人按每天150元计算),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大棚场地的整平,提供施工用电电源、水源。

  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现场定位放线及标高的测定工作,并要求有一定的.精确度。

  5、甲、乙方应于竣工后五个工作日书面确认安装完毕,超过五个工作日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异议即视同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款。

  七、工期:具备施工条件起天,初定 月 日开工, 日竣工。

  八、工期顺延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补及项目的增加。

  2、现场停水或电力无法满足安装要求。

  3、不可抗力大雨、大雪、强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场地问题被政府部门等三方干预导致无法顺利进行的;

  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或进度款等影响施工进度的。

  九、违约责任:

  1、因材料或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每日1.5%计取。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收回所有材料或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权益。

  十、保质期:乙方自大棚安装完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三个月,乙方因不按安装要求及材料规格造成的倒塌要予以维护,因特殊天气造成损坏乙方不予承担。塑料膜积水造成损坏乙方承担更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设计说明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诉。

  十三、以上报价不含税金,(税金需增加 的总造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期:日 期:

  电 话:电话(传真):

  账 号:

  用 户 名:

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制作安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铝合金窗制作安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位于____的____号楼____层____的铝合金窗的制作安装。

  第二条 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第三条 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为争创优良工程。

  第四条 主辅材料

  1.型材:选用____公司开发生产的、具有“抗台”、“防水”的____号材料,壁厚不小于____毫米,颜色:____。

  2.玻璃:选用____毫米厚浮法白玻。

  3.五金配件:

  牛筋玻璃密封条、进口尼龙滚轮.中高档窗锁等选用符合____标准的五金配件,其它辅助材料均选用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材质单。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现行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乙方应无条件保退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铝合金门窗严格按____标准及《____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窗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

  3.乙方根据甲方图纸式样制作,双方商议确定式样尺寸,甲方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具体施工尺寸按每个窗框测得的具体尺寸为准。窗框为双框。具体做法参照该楼层已做好的铝合金窗。经协商,____米以下墙框,全做____扇移动窗。每层的____边有____个框,分别是____框与____框。)

  第六条 工程造价

  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加工尺寸为准,最终以实际安装面积进行结算(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加工计划为准)。

  铝合金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____元/平方米(含税、不含纱扇),工程量为____平方米,合计____元,大写:____万____千____佰元整。

  乙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七条 工程进度

  1.工程完成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商配合,互创施工条件,乙方应在现场派驻安装负责人,协商质量、安全及进度工作。

  3.甲方在乙方安装人员进场前应提供安装电源。

  4.如有工期延误,因甲方责任工期顺延,损失自负,因乙方责任费用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延误,双方察看后认定解决。

  第八条 付款方式

  施工结束,验收合乎要求后始付款。未按要求施工的,将返工重做。付款时扣留工程款的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____年后付清。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在铝合金窗安装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安装好的窗户不得损坏,不得出现碰、挤、侵蚀等现象,以确保产品外观光亮、平整,如有损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制度。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并密切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务。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重视施工安全,并承担一切施工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相互监督执行,若出现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

  合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发布方):____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主):____集团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路牌

  二、广告位置:__市__区__路__号

  三、广告规格:6_10m

  四、广告期限: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共计_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1万元/块,19块。年合计__万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__万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广告公司乙方:_____集团

  代表:___代表:___

  银行:_____银行银行:_____银行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传真:_______

制作安装合同 篇5

  门头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永昌县热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永昌县xxx广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永昌县西关市场。

  2、工程内容:门头装饰。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材质要求:(1)扣板

  (2)门头造型(按照设计样板制作) 标准。

  5、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装饰装修材料、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3500。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3500。

  第三条:双方权利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业主及城管的`协调。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商户不得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所有价格由商户和乙方商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但

  是不到高于市场价。如果商户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视为甲方违约,每个单间商铺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2000元。乙方每个店招门头给甲方提成100元。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6

  开发方:

  甲方:

  乙方:

  按照开发方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澳林花园(4#、5#、7# )住宅楼施工合同约定,断桥铝合金门窗属开发方控制,甲方采购材料之一。所以本工程门窗所需材料及附件由开发方指定为山东龙口南山铝材厂生产的铝合金材料。在此原则基础上,为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经开发方、甲、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开发方、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断桥铝合金门窗承包给乙方购料,加工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加工品种、规格、数量

  1、 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采购所需材料,且必须提供相关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并承担所有材料复试及检测等试验费用。

  2、 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

  二、 质量要求

  1、 按图纸设计要求,本工程门窗所需材料及附件必须是山东龙口南山铝材厂生产的铝合金材料。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及行业要求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出据加工门窗的大样图,经监理、甲方、建设单位核定后,方可加工生产。

  三、 单价及价款

  1、 本工程铝合金门窗全部采用南山NS650系列30型材门窗用料,严格遵照国家铝合金门窗制作标准图集的要求加工制作。

  2、 所有门窗面积以实际安装尺寸结算,单价为415元/㎡(平方米)包括纱窗、含税金及正式发票。

  四、 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无预付款,窗框安装完后付25%,玻璃安装完成后付10%,验收合格后付10%,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时间2年。剩余50%的工程款由内蒙古景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房屋抵给乙方。

  五、 开工及竣工日期

  按工程进度要求施工,与20xx年9月20日开始安装,于20xx年5月20日交工。

  六、 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甲方进度要求生产安装,如质量达不到要求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度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拖延工期,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七、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保修,如乙方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乙方如不履行甲方提出的维修通知,甲方有权请其他人员维修,其费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八、安全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得安排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上岗作业,否则,凡发生的一切工、伤、病、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开发方、甲、乙三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开发方、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7

  门头店招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承揽方(简称乙方):

  联系人: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的 门头店招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门头店招委托制作安装内容: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根据其设计版式及尺寸现场核定后制作、安装如出错,又乙方重新制作。 2、店招工艺要求:

  (1)店招铝塑板粘贴接缝必须平齐,有接缝的铝塑板分格相等对应,整体平整不留气泡、划痕、剩胶、翘角、干净、整洁美观等。

  (2)店招根据门头大小设计规格,店招阳角、转角禁止切割打断,必须为整体。

  (3)转角街铺通道的店招正立面阳角必须做挡水处理,墙体与铝塑板之间须打上结构胶作防水处理,店招底部倾斜5-10度,以免雨水倒流。

  (4)店招顶部必须用镀锌铁皮或铝塑板做防水及排污处理,防水缝隙必须密封、不积水,有排污坡度,正面平整不得影响店招外观形象。。

  (5)发光字的安装必须写1:1的模子,招牌字与字之间严格按照品牌部标注的尺寸比例进行安装。

  2、店招的主要材质约定如下:

  第二条:安装地点: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要求制作安装安全、牢固、美观。

  第四条:乙方主体资格要求:

  1、乙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并有承揽能力和经验的公司。

  2、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美工部可以作为本合同的承揽方,但不允许私人承揽。

  3、乙方须提供通过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合法有效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总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 。

  第六条: 工程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 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停电、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门头店招的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有权要求乙方在当地城管、行政部门办理店招安装实施报批手续、并可随时检查店招制作安装情况,如发现问题,有权告知乙方及时免费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和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负责制作、安装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的人身安全。

  5、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第八条: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4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须组织正式验收。店招铝塑板验收以实际展开面积验收,并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费用。甲方在在接到通知后4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

  2、甲方验收乙方安装制作是否符合本合同(包括附件)相关定义的各项要求,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而乙方应在随后的48小时内给予改正并敦促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即签收验收报告书予以确认。

  3、涉及钢结构的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九条、安全及版权责任:

  1、乙方须对己方制作安装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应保护措施,对空中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吊装设备和车辆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己方施工人员的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事故,影响门店正常营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门店租金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因坠物、漏电、失火等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导致甲方被索赔或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门头店招,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质保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合同所涉及乙方制作安装的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两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两年以后,如需维修,乙方收取成本费用。

  2、门头店招的安全性保证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因门头店招全部或部分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制作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工程地址:

  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对 防排烟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层防排烟管道制作和安装,风机和静压箱安装(静压箱不包含制作)。

  二、风管制作采用角铁阀兰,按 元/平方,风机 台,静压箱安装 每个,制作和安装面积按实际面积包括咬口量和帆布。打墙孔按 元/个,不负责补孔,来回弯在风管面积基础上增加费用 元/个。正压送风口按 元/个。

  三、双方责任:甲方提供蓝图、板材和角铁以及施工用电源,并配合协调乙方现场的施工,乙方提供辅材,乙方管道安装应做到横平竖直,配合甲方执行各项安全事宜,甲方如果因材料和现场问题耽误乙方施工,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施工费用,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甲方付乙方 作为生活费用,进入施工后每十五天按进度付款给乙方,工程完工十天内甲方应在十天内完成验收,超过期限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应付清全部余款。

  五、此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任意一方违约,对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9

  门头广告制作安装协议

  甲方:上海青远商贸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艾路迈申景观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长米,高米,总计约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4、施工前的拆除及墙面、顶面、地面处理归乙方全部负责。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4、抗风、防风等级符合国家地方最新标准。抗风能力不得低于当地路面风力11级。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

  A、材料人工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款小计元。大写元整。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七日内支付工程款小计

  C、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支付工程款小计

  D、剩余小计元,大写日内结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如下雨、雪、五级以

  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七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七天内不组织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生产、检验和提供货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上述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制作或未按时按质完成协议项目的制作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该批次协议,甲方并有权扣除该批项目款项5%—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项目价款中扣除乙方违约款项。

  6、如果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制作尺寸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按差价的5倍金额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企业形象等受损,则甲方扣除协议总价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7、合作期间,如制作项目价格表没有明确的,由甲方与乙方协商,按当地市场的平均价格计算;

  8、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所供项目如果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包括项目质量、制作时间、项目数量等,除按相关条款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协议项目数量、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9、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对到场材料无异议,乙方方可施工,如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需立即更换;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法律费用等)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整体性质免费保修 叁 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如24小时未能实施有效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赔付甲方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当地12级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

  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

  附件二:相关施工图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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