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范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制作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签订地:
甲乙双方依据>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或样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地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品),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15天内(即于年月日前)提出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4.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天或产量达到PCS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9%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品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的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工程部、品质部、采购部负责人审核,厂务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工程技术、品质、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方可收货,甲方凭>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样品、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甲乙双方协商延期天。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二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清;
(2)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设计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地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地,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地,每延迟一天甲方可按总造价地元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地,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向甲方倍相应地经济损失。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地,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地,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为该模具地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为规定事宜均按>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5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申请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模具制作合同(合同编号:)附表:
模具技术要求
规范合同 篇2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规范合同 篇3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 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 %。如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失职,徇X舞X,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 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 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 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 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 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 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 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 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 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规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 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十五天一次交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规范合同 篇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
4.支付采取 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10 %,计¥ ( 元整 );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三) 补充条款;
(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规范版办公室装修合同模板2
发包人(全称) (招标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_东路_号,_广场a栋_楼×-_单元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二、工程承所范围
承包范围:室内装饰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7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暂定中标价) 元(人民币)。待甲方聘请审计事务所进行预算审计后,以预算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六、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
2、保修金额的支付方式在质量保修书中双方商定。
七、分包转包
本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若发现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分包转包方退场并按每天1000元罚款(从进场日至退场之日)。
八、违约责任:除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工程委托 _(暂定) 监理公司监理,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现行监理法规,自觉服从监理管理。
2、所有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顺延。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发包人认可,监理工程师签发,否则不予确认,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2天之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时,由于工程量变更而引起合同价款的增减,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同等让利。
3、投标文件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专业质量员,不得变更。开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5、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装表,交承包人保管使用,承包人依表计量,按实际价付款给发包人,定额用水、电量的定额价与定额用水量的实际价之间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6、甲方不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理。
7、施工合同使用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补充协议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等
4、承诺书
5、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综合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订立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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