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3 18:22: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劳动合同集合15篇

有关劳动合同1

  编号: ______

  职工姓名 :

  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机构各一份。

有关劳动合同2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具有身份上、义务上和经济上的从属性,这种从属性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显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也就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文章借此研究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特殊性

  首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反劳动合同而未给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其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需要与违法和违约责任相配合。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要受到劳动法律规定的约束,还要受到集体合同内容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约束。因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需要与违法和违约责任相配合。最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国家强制干预性较强。当事人不能自由地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而且法律直接设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制。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项损害发生后,如果该损害不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就会面临由其它人承担的问题。这时,法律将赔偿损害作为一项法律责任,归于某人承担,就是归责。”归责原则乃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此种根据实际上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关于劳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我国学界经历了从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适用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到对其区别适用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并用的过程。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必须在主观上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害而承担责任。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谅有云,有权利必有救济。”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为主,以其他为辅。

  首先,继续履行。对于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并且在客观上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应当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能任意由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违约的'情形,可以赋予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通说认为在我国违约金兼具赔偿性和惩罚性,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我国《劳动法》未对违约金这一违约责任方式作出规定,但在劳动合同的实践中,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却被普遍使用。

  最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劳动合同的某一方因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条件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主要为金钱赔偿。我国现行劳动法对违约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一定规定。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完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法律建议

  首先,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我国《劳动合同法》仅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未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是令人遗憾的,也是立法的不足,笔者强烈建议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列入《劳动合同法》,以期引起世人对诚信的重视。

  其次,明确和系统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义务的一般条款。法律一般会通过合理而明确的权利义务配置来实现一定的立法目标。“劳动合同构建长期的债务关系,很明显它也是雇员生存的经济和社会基础。”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未就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义务进行体系化规定,不能适应司法实践千变万化的情况,造成适用法律的不便,建议加强对此的立法。

  最后,明确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则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顺利履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与和谐。我国劳动立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较散,未能建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体系,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散见于法律各章节之中,未能充分发挥违约责任制度的救济作用。构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体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关键的要素。不明确归责原则,就无法将违约的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对违约的救济也无从谈起。归责原则还决舍约责任的成立要件、双方的举证责任、免责事由和损害赔偿的等等,因此,归责原则的设计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有关劳动合同3

  那种把企业倒闭和经营困难的原因归结于对劳动者保护太得力的观念,事实上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的。

  国务院法制办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实施条例草案明确回应了此前对《劳动合同法》的种种误读,尤其对此前争议的焦点“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草案不惜笔墨指明了14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似乎想以此告诉人们,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并没有因为《劳动合同法》而丧失,所谓“铁饭碗”只是误读。

  此前,不少专家和企业界人士,都对《劳动合同法》存在明显误读,比如20xx年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认为无限期合同将造成“大锅饭”,影响企业自主用人权,因此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众多专家学者在此前和此后也都发表过类似观点。5月初,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卫平更是指称,20xx年珠三角有8000多家企业倒闭或转移,这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有关。

  现在回过头来反思一下持续近一年的这个争论,会发现把企业倒闭潮归结于《劳动合同法》不仅是一个误读,而且是本末倒置。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并不比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多,而据知情人士的估计,像珠三角地区,90%的企业13年来都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自然也不能指望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另外10%的企业,多是跨国公司的代工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比《劳动法》的要求更高,《劳动合同法》并不成为其发展障碍。

  造成珠三角某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转产、倒闭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太得力,而更大原因在于原材料涨价、产业升级、人民币升值乃至于美国次贷危机等的影响,尤其是人民币升值和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大量出口加工企业原本利润就低,千辛万苦换回的美元一到国内转眼就贬值。更糟糕的是,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最近透露,由于次贷危机,美国等国的金融系统收紧了对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各国金融机构在资金上的收紧措施,直接导致了部分高度依赖银行资金运转的外贸企业,在资金流动上困难,最终,在周转不灵之后,很多美国企业直接宣布企业倒闭,把企业负担甩给了下游的制造企业。而接下这最后一棒的`,则是中国国内的那些刚刚起步或起步不久、举步维艰的中国制造企业。

  当前,很多外贸企业因为难以消化内部成本上升和外部人民币升值压力,纷纷“出口转内销”,但内销市场长期没有培育,状况并不好。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一份调查分析报告显示,49.2%的纺织企业希望转投其他行业。企业纷纷逃离制造业奔向房地产,几乎成为一个共同的时代特征!

  这个事实,是对中国企业的一个提醒,也是对中国当下外向型经济的一个警醒。培育国内市场,已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艰巨转型任务。这方面,除了需要政府的减税计划,对企业自身来说,提高劳动者权益、增加劳动者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保障,恰恰是培育内需的必要举措,这不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那种把企业倒闭和经营困难的原因归结于对劳动者保护太得力的观念,事实上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的。

有关劳动合同4

  题材:反映劳动保障和民工工资的小品剧本

  人物(按出场顺序):

  刘老板,大名刘小根,外号刘大款,某工地老板

  刘蛮、刘老幺,民工

  张干部,劳动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众民工演员若干

  【客运中心候车大厅,刘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进入】

  刘老板(放下皮箱):还好还好,春眠不觉晓,算我来得早,少睡一告觉,问题解决了。(抹汗)老子连夜连晚从贵阳坐火车到重庆,又跟斗扑趴的打的回来,为的就是要赶在刘蛮他们之前。嗯,还好,大厅里还没得几个人,刘蛮他们还没来。嘿嘿,我在椅子那边去躲倒,等他们一进来,我就给他们发红包,给他们一个惊喜。(一高靠背的条丝椅,背向舞台,刘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条丝椅上)

  【刘蛮、刘老幺上】

  刘蛮:咦,老幺,你看,说好的6点钟,在客运中心大厅兑现,然后大家好回家过年。你看,人影子都没得一个得,有个鬼呀!

  刘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还差几分钟打6点。

  刘蛮:那我们等等看。不怕时间走得慢,就怕他龟儿子来不倒。

  刘老幺:豆头,他娃扯谎日白搞惯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晓得这个大款啷个就工资都放不出来。

  刘蛮:嘿,今天他要是还是在忽悠我们的话,管他是不是老乡,非把他拉到劳动保障局、或者区政府去说聊斋。(附耳轻语)告诉你,我已经给劳动保障局打了电话,喊他们来人来督到,今天他刘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声)他不罗教,我也不认黄,

  刘老幺:对,乡里乡亲,拖欠工资,过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脸,他不罗教,我们也不认黄。

  【刘老板蹑手蹑脚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开二人】

  刘老板:不认黄?真的不认黄?

  刘蛮、刘老幺:刘大款?骇老子一跳。

  刘老幺:你什么时候来的?

  刘蛮:钱呢?

  刘老板:嘿嘿,没借到。

  刘蛮(跳起来):啥子咦?没借倒?

  刘老幺(提起拳头):没借到?

  刘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亲不亲,家乡人,都是一个弯子头的,动不动就挥砣儿,伤感情噻!钱各嘛,钱各嘛,不要为钱伤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钱给你们变出来。

  刘蛮、刘老幺(看刘老板身上身边,找钱袋):钱呢?钱呢?

  刘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仅仅是欠你们两个的'工资要兑现,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资,今天都统统兑现。(向椅子方向喊一声)变。(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这是我专门跑到贵阳,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贷了三十万,连夜连晚拿回来把拖欠大家的工资兑现。(骄傲的表情)你们看,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蛮:真的?你刘大款今天终于耿直了一回。

  刘老幺:刘大款都说话算话了?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老板:不信?打开看。(面向舞台,叨烟)

  刘蛮、刘老幺(在刘大款身后蹲下,慢慢开箱。从箱子里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脸色骤变):刘大款!

  刘老板(一翻眼睛):怎样啦?

  刘蛮、刘老幺(愤怒地):你,你!

  刘老板(仍背对着刘蛮、刘老幺):我怎么啦?

  刘蛮、刘老幺(跳起来抓起刘老板就打):叫你骗,叫你骗!

  刘老板(双手护头,绕台逃跑,哇哇叫):为啥打我,为啥打我?

  刘蛮:你拿些报纸来骗我,还说是钱。

  刘老幺:你扯谎日白,也太过份了!

  刘老板(惊讶):啥子咦?报纸?

  刘蛮:你自己看。

  刘老板(奔到皮箱边,边看边翻,把皮箱翻了个底朝天,吃惊,大呼):钱呢,钱呢,我的钱呢?怎么变成报纸啦?!(大呼,大叫,大哭)

  【劳动保障局张干部上】

  张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刘蛮、刘老幺(迎上张干部):张干部。

  刘老板(自顾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钱呢?我的钱呢?

  刘蛮:哼,张干部,刘大款又在耍鬼花样。

  刘老幺:我觉得也是。这一个多月来,工资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为上逃跑计、办公室空城计、乡亲悲情攻心计,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计哟!

  刘蛮:苦肉计,苦肉计。

  刘老幺:对,是苦肉计。提个皮箱,装些报纸,然后说钱被偷了,这样就又可以拖了。

  刘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张干部:刘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你,昨天劳动保障局接到你们公司120名民工举报,说你违反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今天我受局长委托,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则的话,我要协助民工,对你展开行政诉讼。

  刘蛮、刘老幺:对,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驰宝马也封了!

  刘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张干部,刘蛮哥,刘老幺,我是真的把钱带来了哇,怎么就变成报纸了呢?

  张干部:刘老板,你起来,好好说,是怎么回事?

  刘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贵阳我舅子那里把三十万现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车往江津赶。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没眨眼。咋子就变成没了呢?我的身份证,造好的民工工资领取名册,都在里面的呀!

  刘老幺:你没上厕所?

  刘老板:上厕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刘蛮:是不是被贼二哥吊了坨哟?

  刘老板:没有哇,我没看见贼二哥。

  张干部:贼二哥脸上又没写字。我问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刘老板:是呀,眼都没有眨,这是民工们的工资,也是我的救命钱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张干部:真的一夜没有合眼?

  刘老板:我,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合眼吧!

  张干部:到底是合了眼,还是没合眼?

  刘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时候,就是刚才下车前,好像着迷过去了一哈哈儿,列车员过来拉醒我,说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车。

  张干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儿。刘老板呀刘老板,你咋个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钱,天亮把尿流了。

  刘蛮(面向张干部,焦急):现在怎么办?

  刘老幺:现在怎么办?

  刘蛮:我家房子漏了两个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资回去修房子。这下子我两手空空,怎么有脸回家过年哟!

  刘老幺:我娘在大坪医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动手术,刘大款啊,你这整起,我拿啥子钱去救我娘的命啊!

  刘蛮:其它民工弟兄一会儿也要赶来,大家都等着你刘大款,我看你怎么办?刘大款,刘大款,你害人不浅!

  刘老板(抱着头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钱哪,我的钱哪,是哪个短命鬼,这样伤天害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干部:别怨了。刘老板,你现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会儿百多号民工围过来,这事情闹大了,可怎么收拾。

  刘蛮:对,弟兄们都说,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他们就要报警了,就要逮你去区政府见官论理。

  张干部:这事情闹大了,刘老板,你可以承担后果哟!

  刘老板(哭丧着脸):张干部,你让我想想,你让我想想,你帮我想想办法嘛。我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哪!为了弟兄们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终,材料钱、税费钱、租金钱,都要缴,现在银根又紧,贷款也贷不出来,我难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帮我借到30万来先把弟兄们的工资钱付了大家好回家过年,没想到半路又被偷儿贼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刘蛮:还哭,你看,弟兄们都来了。

  【涌上几个民工】

  民工们(围在刘老板、张干部周围,嚷):给钱,给钱!

  【此时响起警车警报声,警车停车声。大家睁大眼睛做观望样】

  刘蛮:警察来了。

  刘老幺:刘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场】

  男警:请问,谁叫刘小根。

  刘蛮、刘老幺(相视、与民工们互视,疑问):谁叫刘小根?

  刘老板(害怕,畏畏缩缩地):我,我,我就是。

  刘蛮:我们只知道他叫刘大款,不晓得刘大款原来大名叫刘小根。

有关劳动合同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个人 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县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人 民 政 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有关劳动合同6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劳动合同7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范围规定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二、期限过于固定

  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

  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

  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

  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

  (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

  (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劳动合同法》应明确规定约定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规避补偿金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这显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利,《劳动合同法》至少应明确规定经济偿金的最低标准。应考虑竞业限制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重新就业可能获得的收入,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立法应明确要求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约定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并以该约定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因为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使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人员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如果违约员工可能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支付的违约金,选择往往是甘愿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出现新东家愿意为这笔“违约责任”买单。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劳动者接受较低的经济补偿,一旦劳动者违约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在劳动者能够承担,又能起到威慑作用的范围内,具备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可考虑规定把违约金数额与经济补偿金数额相挂钩,将违约金数额规定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适当倍数,这样即使劳动者得到的补偿金数额较低,也不会过分损害其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五、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需要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效力,即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还应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使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失去法律约束力:

  (1)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经公开;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执业的时候会遇到更多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时,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问题作专业的解答。

有关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 年9月1 日起至20 年秋季学期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学校后勤工作岗位担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负责学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烧、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做好食堂各种消毒卫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时间

  1、甲方实行工作累计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加班加点的,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环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劳动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事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劳动报酬

  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础工作+绩效工作构成,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础工资,每月30日为固定发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基础工资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础工资超过3天时间。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础工资600元。

  2、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给乙方发放绩效工资。

  3、因节假日留守学生需要,每天加班费定为60元,每月和工资结算。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辞职或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于学校食堂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工资和加班费。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田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20 年9月 日

  乙方(签章):

  20 年 9月 日

有关劳动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业务的需要,现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主要职责如下:

  1、接听、转接电话。

  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传真的收发,资料送递工作。

  4、管理好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的员工人事档案。

  5、管理好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率。

  三、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乙方外出学习和培训(培训费由甲方提供)。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6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一方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十五日甲方应准时发放薪金)。绩效工资为200元,迟到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0元,二次100元,三次全无。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六、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商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立即离岗,即扣除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有关劳动合同10

  一、对于劳动者而言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第一,增强员工归属感。

  对于像服装制造类行业来讲,员工流动率较大,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避免用工风险,但从长远角度讲,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使员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劳动合同法免除劳动者重新选择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之对企业产生更大的认同感,有利于企业长期良性发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

  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将耗费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

  第三,即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责任等同。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风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可以通过提前30日通知不再续签来免除支付补偿金损失,但是在30日之内仍有各种可变因素导致纠纷。

  因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损失一个月补偿金但能降低其他纠纷风险,从这一意义上来讲,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补偿金,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续签环节,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更有利。

有关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劳动法》第21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有关劳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

  4、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

有关劳动合同14

  托运人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搬运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经乙方事先出示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并到场估价,填妥搬运作业 估价单(如附件),双方同意根据估价单内容,使用合法营业货车,订立搬家货运合同条款列明如下:

  第一条 搬运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到达起运地点搬运,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完成搬运。

  第二条 搬运地址:

  起运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迄运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第三条 搬运费:

  口采包价方式收费,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

  口采车次方式收费,每车次人民币_____元,预估车次_____次,视实际运送车次数计算费用,但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元。

  采车次方式收费的,乙方应按车辆的容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满载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乙方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

  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乙方的过失无法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单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五条 搬运费缴付方式:签约时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

  余款人民币_____元,于搬迁作业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签发收据给甲方。

  第六条 使用车辆及电梯运送货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

  电梯的正常使用应由甲方事先确认。

  第七条 乙方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上述情形,甲方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乙方,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乙方。

  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 甲方提交乙方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甲方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乙方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乙方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晶及危险物品。

  第九条 乙方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交付乙方搬运的物品,经甲方要求办理保险时,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有关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 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 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 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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