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常见的习俗

时间:2020-09-15 12:40:35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中元节常见的习俗

  中元节常见的四大习俗

中元节常见的习俗

  普度

  普渡时家家门前都会摆设祭品於供桌,屋檐下挂纸灯,用来照路,使孤魂野鬼能找到供养他们的地方。普渡通常以寺庙为中心,附近居民将祭品拿到寺庙来祭拜。

  “放焰口”这一中元节民俗活动是受佛教影响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佛教六道轮回中有“饿鬼道”,这些鬼腹大如山,咽细如针,饭食到口即为口中火焰烧成灰炭,因此虽有饮食亦不能受。“放焰口”即为救度饿鬼,为其施食的活动。发展到现代,这一节俗已渐渐被人们所遗忘。但与此类似的“普度”仪式在台湾仍比较流行。

  普度活动一般带有以下三个目的:一、祭奠先祖亡魂;二、荐享无主冤魂;三、超度新死亡鬼。过去,带着这些目的,民间各地举办了各式各样的普度活动,如湖南宁远“中元,各家购纸烛、金锞、银锞,或纸箱及冥包等类,焚化。且于三日前,折冬青一枝,置神龛上,并供酒食、馐馔,如待大宾,云每年是节,祖宗灵魂必归家一次。”又如山东民俗以“清明日、中元节、十月朔为三冥节,城隍出巡,仪仗甚丰,妓等白衣白裙手捧链索扮作女囚(囚魂),若戏中所演纸苏三者。乘敞轿随行,谓藉以谶除罪恶”。再如近世湖北监利于“七月七日,祭祖祢、谓之迎亡。连享七日,焚楮荐之,曰送亡。新死者,则于是月朔(初一)迎祭,与此夕奠送”。

  在台湾普度的形式又分为公普和私普。私普就是以街、庄等居住单位为主的普度,从七月初一到三十,大家商议好时间轮流普度。普度时都会在门口摆设长长的供桌,摆上丰盛的菜饭以及其它的食物等,每盘菜上都要插上一枝香,俗称“拜门口”。同时,家家门前、檐下都挂盏圆形纸灯,一面写“阴光普照”或“庆赞中元”,一面为“路灯”,这是用来照引路途,使这些孤魂野鬼能找到可以供养他们的地方,又叫“树灯篙”。

  公普又称为“庙普”,一般都在七月十五举行,俗语又叫“拜七月半”。通常以寺庙为中心,由庙寺主事者来主持。这一天,人们往往在街头巷口搭起法师座和祭孤堂,设起普度坛。普度坛中央悬挂着“盂兰盆会”的横幅或三官大帝像。祭孤台上立着几块灵位,有“男孤魂之位”和“女孤魂之位”,这是召唤各方没有主儿的“饿鬼”前来受祭。为了怕施食时“小鬼”抢不过“大鬼”,还特设“儿童男女孤魂之位”的灵牌。在坛前边摆有上下两层桌子:上桌放一个斗灯,下桌放神像、香炉之类。斗灯内放白米、古剑、铜镜、剪刀、小秤等物,以作避邪之用。另外,坛前还特设一排长桌,以供民众摆牲之用。中午过后,各家各户便挑起三牲、粿品、水果、纸钱、衣帽、竹笠等祭品前来祭拜。主事者分别在每一件祭品上插上一把黄、绿、红各种颜色的三角纸旗,并写上“盂兰胜会”、“甘露门开”等字形,以作纪念。之后便请和尚、道士各念其经,进行祭拜,仪式是在一阵庄严肃穆的庙堂音乐中开始的。

  放水灯

  是港口边特有的活动,目的是普渡水中的孤魂野鬼,因为靠海边,常会有人戏水溺毙或船员出船遭遇不幸的情形,所以除了陆地上的孤魂野鬼,也照顾水中的。台湾以基隆中元祭的放水灯活动最有名,每年中元节都吸引大批民众前往参观。

  “放河灯”的民俗起源甚早。原始社会,限于对大自然认识的局限,较长时间,人们认为火是万物之源,成为顶礼膜拜的图腾,吉祥温暖的象征,战胜寒冷饥饿的神灵。又因为民间的悼念亲人祭奠,常在每月初一、十五和逝世忌日进行。汉晋以后,宗教影响日益扩大。南北朝梁武帝崇拜佛教,倡导办水陆法会,僧人在放生池放河灯。唐肃宗于759年诏天下设放生池81所。北宋真宗在1016年定佛诞日为放生日,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届时举灯玩月,放河笙歌,“僧尼道俗盆养供佛”。宋代道教得到提倡,规定中元节各地燃河灯、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莲戏,不少诗人留下杭州西湖放灯欢腾的诗篇。此后,放河灯在七月半举行并随道教、佛教传播而流行全国。这一天,人们在家设酒馔、烧纸钱祭祖,到寺庙、道观参加放河灯等法事或道场活动。如清代皇宫放灯:“每岁中元建盂兰道场,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使小内监持荷叶燃烛其中,罗列两岸,以数千计。又用琉璃作荷花灯数千盏,随波上下。中流驾龙舟,奏梵乐,作禅诵,自瀛台南过金鳌玉蝀桥,绕万岁山至五龙亭而回。河汉微凉,秋蟾正洁,至今传为胜事。”

  北京竹枝词有“绕城秋水河灯满,今夜中元似上元”这样的词句。旧时京城的“斗灯会”从七月十三至十七日晚上(尤以十五日为最),各家儿童呼伴结群,执灯遨游于天街、经坛、灯月之下,孩子们众口喊道:“莲花莲花灯啊,今儿点了明儿扔啊!” 但也有其他书中提到:“莲花灯”必须在七月十五晚12点前焚毁,如果放在第二天则视为不吉祥的事情。

  旧时这个时节近山人家往山野或岔路口去插纸灯、焚纸、撒羹饭,称“放路灯”;近水人家用竹蔑和纸精制法船,亭台楼阁俱全,且装金刚罗汉等纸像并贴“慈航普波”等楹联,入夜,于河沿,海边,点上油烛,放入水中,焚上冥纸,随水飘流,直至烧尽沉没,称之“放水灯”。

  人们认为,上元节是人间的元宵节,人们张灯结彩庆元宵。中元由上元而来,中元节是鬼节,也应该张灯,为鬼庆祝节日。不过,人鬼有别,所以,中元张灯和上元张灯不一样。人为阳,鬼为阴;陆为阳,水为阴。水下神秘昏黑,使人想到传说中的幽冥地狱,鬼魂就在那里沉沦。所以,上元张灯是在陆地,中元张灯是在水里。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民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

  比如说,山东 德州的中元河灯场面就十分壮观。人们用瓜皮、面碗、纸张制成灯具,并以街巷为单位,制作特大纸船,纸扎目莲站在船上,手持九环禅杖。中元之夜,人们把灯具和纸船放入河内,顺流而下,河上顿时灯火通明,摇曳摆动,如同天上点点繁星。胶东沿海地区,由道士乘小船在海中放灯,并奏丝竹乐。德州运河两岸的百姓,纷纷拥到河堤观灯。滕州也有放河灯的习俗,形式与德州大体相同,不同的是,放河灯前,摆香案,念佛经,佛师一边念经,一边朝台下撒小馍馍,小孩子蜂拥而上,一抢而光,据说吃了能消灾。长岛渔民为了祭祀溺海而亡的亲人,用木板秫秸制成小船,船上供溺海者的`牌位和祭品,如糖果、糕点,有的甚至装上棉衣、鞋帽及死者生前喜爱的生活用品,然后点燃蜡烛,由已经结婚的同辈男子将小船放入海中。

  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度水中的落水鬼和其它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跳钟馗

  “跳钟馗”是旧时腊月间的习俗活动,由起开装扮成钟馗形象,沿门跳舞。俗谓此举可以驱鬼。一般从腊月初一开始,一直延续到二十四或除夕。所扮除钟馗以外,还有判官、钟馗的妹妹等。

  据清代地方志和风俗志记载,不少地方一进腊月门就有“跳钟馗”的习俗。清乾隆年间《奉贤县志》说:腊月初一日,“乞人始偶男女傅粉墨妆为钟馗、灶王,持竿剑,望门歌舞以乞,亦傩之遗意。”这记的是江南的风俗,顾禄的《清嘉录》记述的也是江南吴地的岁时风俗,其中也提到跳钟馗:“丐者衣怀甲胄,装钟馗,沿门跳舞以逐鬼,亦月朔始,届除夕而止,谓之跳钟馗。”装扮钟馗者,青面钢髯,破帽蓝袍,手中挥舞宝剑,或者是一把板斧,张牙舞爪,气势汹汹,为非作歹的大鬼小鬼们见了纷纷望风披靡,退避三舍,换来家门清净,吉祥安宁。

  跳钟馗的习俗,至迟在宋代已经见于文献记载了。吴自牧《梦粱录·十二月》:“自入此月,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小妹等形,敲锣占鼓,沿门乞钱,俗呼‘打夜胡’,亦驱傩之意也。”

  由于 “跳钟馗”的驱鬼作用,台湾地区将其引入到了中元节庆活动中,形成了现在其特有的中元民俗活动。而我国其他地区一般在端午节(安徽省歙县城南渔梁古埠)或腊月(江南一带)才进行此项民俗活动且表演形式不同。

  跳钟馗是要借着钟馗的法力赶走留连忘返的鬼魂。通常是在普度以后,以寺庙会请道士、法师或戏班中人来扮钟馗,跳钟馗时,一般民众都不敢在现场逗留,以免被煞气冲到。跳钟馗结束后,中元祭礼就随着告一段落了。

  抢孤

  台湾某些地方盛行在中元时举行“抢孤”的活动,孤棚是由在四根柱子所构成,上面涂满牛油,参赛者分成四队,从四个方向爬上孤棚,在孤棚的顶端,四边都有祭品在上面,先抢到的队伍获胜。这项活动在头城中元已成为最重要的活动,并吸引许多观光客前往参观。

  “抢孤”是中元祭祀活动中台湾所特有的活动。但在中国旧时民间也有过.中元节期,旧时往往有设坛延僧道斋孤之俗。其坛上除锣鼓丝竹之外,要放水果包子。这本是用以祭祀、施舍孤魂野鬼的,但斋蘸仪式结束时,僧道将其抛下,众人争抢,故称。俗说已婚妇女抢到可得子,小孩抢到则一生平安。

  台湾百年前即有许多大陆闽粤移民,生活方式深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节庆礼俗也与中国大陆大同小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是台湾的三大节庆,而每逢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七夕(乞巧节) 等中国传统节日, 在台湾民间也有不同的庆祝礼俗。此外,尚有多项深具台湾特色的民俗庆典,如迎妈祖、盐水蜂炮、东港烧王船、头城抢孤等等。

  台湾有些地方在中元普度的庙会后,会将祭祀的供品提供民众抢夺,称为“抢孤”。一种说法是为了与孤魂野鬼抢夺祭品,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吓退流连忘返的鬼魂。台湾最负盛名的“抢孤”是宜兰头城镇的“抢孤”活动。“抢孤”是先搭设数十公尺高的“孤棚”,在搭建“孤棚”时有许多禁忌,如上下主普坛的人员必须吃素斋戒,戴孝者或做月子的妇女不得接近,女性不得碰触“孤棚”祭仪法器,以避免抢孤时发生不测。“抢孤”在七月的最后一天午夜举行,比赛时棚柱上涂满牛油,参赛者以叠罗汉的方式,踩在队员肩上向上攀登,登上“孤棚”后再向上攀登“孤栈”,在攀登过程中所抢下的食物则丢下供棚下的民众捡拾。

  这项活动往年常有意外发生,因此在清朝时期刘铭传曾经下令禁止“抢孤”活动。1991年,宜兰头城镇恢复举办“抢孤”,并且改善了活动抢夺的方式。以往为了账济贫苦亡徒争抢祭品的掠夺活动变成了目前具有竞赛性的民俗活动。参加的队伍以每五人一组,每队各据一根柱子,待主办者一下令,选手便奋不顾身望往上攀爬,能够首先取得栈顶的“顺风旗”就算夺标。由于有游戏规则所以没有混乱的场面,是一项值得提倡的民俗体育。而民间相信抢得顺风旗的人,可以获神鬼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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