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0-08-21 09:18:22 上市辅导 我要投稿

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引导语: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地产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公司的经营成果,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四)励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缴交的税、费。

  (六)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银行、股东以及其他有关机构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财务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聘用和任免,并由董事会确认薪酬、奖罚等,或由总经理提议。

  第四条 公司全体人员办理财经事务,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

  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营管理材料,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建帐、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完成报送财务报表。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做好报表分析,定期检讨和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制订各项业务(资金)情况统计表,及时向财务总监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与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银行、税务局等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完成公司证照年审年检,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二) 做好原始单据的粘贴和报销工作,做到原始单据要素齐备,按流程送交各负责人审签。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管理支票,编制支票使用手续。支票须经财务总监签字,方可交会计盖章及办理提款或转帐。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银行存款对帐工作,及时查找差额原因。

  (六)配合会计做好帐务处理工作。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的执行。审查公司资金收支

  及财务收支相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坚持“钱帐分管”的内部牵制制度,执行财务印章分开管理的原则。出纳员填制完成银行支票后,需报常务副总签字,再由会计加盖财务印章后送交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三条 每月未,财务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写报表说明。会计报表经常务副总签审后,方可正式填报。报送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应有法定代表人、制表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有权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常务副总书面报告,并协助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做出审计报告,报送常务副总、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七条 加强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定期向常务副总、总经理提供资金结存、使用和债权、债务信息。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出纳离任由会计监交,会计离任由常务副总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专人保管。因业务工作需要由非财务人员领用支票时,须填制“支票领用申请单”,报经常务副总批准签字。发出支票时应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同时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遗失支票造成损失由支票领用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条 支票结算完成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臵物品由见证人签字、常务副总审批后(工程物资采购及付款审核程序,按工程预算及结算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交出纳员统一填制凭证和编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名注销。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领用支票后,报销时短缺金额的,财务人员要督促其及时归还。否则,报告常务副总并以责任人当月工资扣抵。 第二十二条 凡50,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2日内,出纳员应书面报告常务副总。100,000元以上款项进帐随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需会计审核算后,报常务副总经理签字,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程序报招标采购和款项拨付小组审批;特殊情况下,如常务副总外出无法签字时,由财务人员设法以电话请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为5,000元。内部结算起点的调整,由常务副总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确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支付现金的,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采购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结算金额起点的,应采取支票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常务副总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 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业务周转金,需填写《借款单》,报常务副总签批。

  业务周转金限额和审批手续如下:

  副总经理以下的业务人员借支周转金标准为5千元(或以下),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周转金所垫支的费用可以随时审签报销,但报销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报销后,财务部按所报费用金额补足周转金,以保持借款人的业务周转金余额不变。

  因业务人员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不再保留业务垫支款的,必须当即结清借款,对应退还而未退还的业务垫支款,视同私人借款未还,将以借款人当月工资作全额扣抵,直至扣完为止。

  第六章 办公物料采购、费用核销

  第三十一条 办公物料采购报销时,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物料采购单据,并按经手人签名、保管部门签收、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常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予以报销。采购单据必须列明采购物料的详细名称或附有采购物料清单。单笔(单件)费用支出超过规定限额的应报款项拨付审批小组签批。

  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合同结算,由财务部配合相关部门按《采购合同》及《施工合同》及《采购招标和款项拨付审批权限规定》等管理制度进行实施。

  第三十二条 业务应酬费支出应取得原始凭证,并注明业务事由、经手人、日期等。

  误餐费支出标准为:确因工作任务外出的,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每餐标准为40元,其他人员一律在30元以内凭就餐票据核销。

  第三十三条 工资由行政人事部依椐每月员工考勤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部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10日前发上月工资。单日工资按21.75天/月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飞机票、火车软卧票、的士票报销支出。因工作必须支出的的'士票,其票面应注明相关原因。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出差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报帐,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据,应由本人填制、部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标准等),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五条 无论何种汇出款,财务人员都须认真审核汇款条件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并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签字,再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授权签批。

  误餐费、差旅费、办公物料采购等费用单据,应为当月发生当月报销,原则上不得报销隔月费用。

  第三十六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月终应当编制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经会计复核后,装订在当月的最后一本凭证中。

  第七章 会计档案

  第三十七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后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九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常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处理。

  第八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1-3倍的月薪: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公司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被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或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造成财务工作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腐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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