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示信息如何抽查

时间:2020-08-13 11:21:29 企业信息管理师 我要投稿

企业公示信息如何抽查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yjbys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做法,很有实用价值。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在不断深化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以随机抽查为核心的日常监管制度。2015年1月至今,海淀分局按照北京市工商局的部署共开展了六次抽查工作,包括一次个体工商户抽查和五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包括两次企业即时信息不定向抽查、两次非法集资、资金类定向抽查和一次年报抽查。六次抽查共检查企业7748户,个体工商户1200户,共计8948户,其中抽查结论正常的为6946户,占77.6%。此外,海淀分局还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开展了两户在总局注册企业的年报信息抽查工作。

  为确保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海淀分局采取“四实行”工作法,顺利完成了“一取代、两试点”任务。

  实行智库化管理

  分局抽调企监科科长、外资科科长和经验丰富的工商所副所长共同组建海淀分局抽查工作研究小组,对抽查工作任务在分局层面进行部署前分析,解读任务重点,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抽查任务执行中随时跟进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实行全流程跟踪法

  即事前培训、事中指导和事后总结。分局在下派抽查任务给工商所的'同时便进行培训,在抽查过程中跟进指导,在任务结束后及时总结归纳,不仅着眼于统一标准、规范行为、提高抽查干部的专业能力,更注重使其转变监管理念、理清思路。

  实行三分之一切入点管理法

  分局根据抽查工作的时间和被抽查企业数量,对其抽查任务进行拆分和细化,以抽查工作周期的三分之一为切入点,要求各工商所在抽查任务完成时限过三分之一时,完成抽查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并将对应的核查材料和数据进行报送,使分局既可把控抽查工作进度,又可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指导。

  实行“集中宣讲、自主公示、干部回查”的三段式工作法

  首先由辖区工商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讲会,对辖区企业及集中办公区主办方进行政策法规推送服务,一次性解决普法问题;然后给集中办公区主办方时间进行宣传,给企业时间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及自查、纠错;最后再由抽查干部核查公示情况。三段式工作法可以保证工商所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失联”企业的查找和督促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商所的抽查工作压力,扩大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传的覆盖面。

  顺利完成“一取代”

  通过采取“四实行”工作法,海淀分局顺利完成了“一取代”,即以随机抽查制度取代传统监管模式的巡查制度。2016年1月,通过对新开业生活服务类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海淀分局及时发现有先照后证事项的企业未取得许可便开展经营活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规定将20余户企业涉嫌违法的线索函告行政许可机关。这次抽查还反映出企业对即时信息公示的知晓度和重视度较低的现状,被抽查的企业绝大多数对即时信息公示完全不知晓,抽查干部在抽查前进行案头准备工作时,几乎无法找到一户主动申报即时信息的被抽查主体。为避免大批企业因对政策不了解或不重视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干部在抽查时除了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外,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当场进行公示申报指导,手把手指导企业进行即时信息申报和公示。

  某清真餐馆的马姓老板生意虽然不错,但本人没有文化,工商干部向其询问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时一问三不知,因此工商干部第一次前往该清真餐馆进行实地检查时,虽然对信息公示政策进行了宣传并送达了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老板也答应尽快公示,工商干部几天后查询公示系统发现该企业仍未进行信息公示。于是,工商干部二次前往该餐馆,老板解释说太忙没时间、现场也没有能上网的电脑,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让会计尽快申报。在复查期限即将到期时,工商干部“三顾茅庐”,带着笔记本电脑,用手机做热点联网,手把手帮助老板才完成即时信息填报公示。

  由此可见,生活服务类企业由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不具备上网办公条件以及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有限等诸多情况,对于即时信息公示并不积极主动。在此次抽查的305户企业中,有54户未公示即时信息而又不具备现场申报公示条件的企业,复查时仅有13户最终按规定公示了即时信息。

  顺利完成“两试点”

  试点一。2015年7月至10月开展的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中,海淀分局15个工商所中的5个工商所(八里庄工商所、甘家口工商所、中关村工商所、中关村西区工商所和学院路工商所)作为试点工商所,进行了抽查干部所内随机试点工作,即市局在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通过抽查系统下派任务至工商所后,试点工商所的所长根据工作量确定参与抽查工作的人数,抽查系统按照所长确定的人员数量在抽查人员储备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查人员名单。因为上述方式能够使所长在综合考虑检查人员的素质和被抽查对象情况的前提下进行指派,避免了多人对同一区域企业进行检查,减少了执法资源浪费。北京市工商局目前已将此种方式确定为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成功范例。

  试点二。在2016年1月至2月开展的生活服务类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中,海淀分局在全市率先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抽查工作,共以移动执法终端抽查企业126户,占此次被抽查企业总数的41.3%。移动执法终端使抽查干部可以现场查询企业的公示信息并当场在系统中录入抽查结论,抽查工作更加便捷化。抽查干部还可通过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拍照,将检查照片作为证据的一部分上传至抽查系统保存,保证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实现抽查工作痕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