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精选16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一个人的朝圣,刚听书名,我还以为是一个宗教信仰者的朝圣,偶然听了一小段,才发现是一个充满英式趣味的独特故事。
哈罗德和莫琳是一对老年夫妻,他们在失去儿子后,彼此抱怨,形同陌路相互冷战住在一起。一天,哈罗德突然接到一封来信,是很久以前一个旧同事奎妮写的,信里说自己得了癌症,已无法救治,这封信仅只是一个告别。
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这很像他目前的生活境遇。
哈罗德伤痛之余写了一封回信。去寄信的途中,他心绪难平,想起这些年阴暗的生活以及对老友的负疚之情,以致他走过若干邮筒,而没将信发出。直至路过一家加油站,加油站女孩随口说起她姨妈也得了癌症,而因为坚定的'信仰而延续了生命。这些导致哈罗德突然决定,他要一直走下去,横跨英格兰,亲手把这封信送至奎妮手中。他觉得,这个漫长的旅途,可以延续、说不定可以挽回奎妮的生命。
哈罗德给那家临终关怀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了自己的行程,让奎妮等他。65岁的哈罗德就这么临时起意,没做任何准备,穿着普通帆船鞋,甚至没带手机,就开始了这个漫长的徒步旅程。
在这一路的行程中,他历经伤痛、沮丧和绝望,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普通人,几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无人可以倾诉的沟壑。能真正理解他的人也很少很少,但大多数人都以宽容和厚待给予了他帮助。最后跟了他一路的小狗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豁达的老人了,“生命过程中,总会有过客在下一个站牌下车,连声招呼都不打就默默离你而去,无论你愿不愿意,都将离你而去。”对于儿子离去而自己无能为力的伤恸,终于得以慢慢释怀。
路途中一个女人对他说,“你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哈罗德已经在路途中经历所有,确实每件平凡的事情都可能意味着艰辛。他的腿疼得几乎迈不动步子,衣衫褴褛。庆幸的是,他坚持下来了。哈罗德生性懦弱,不善交际,面对问题总是选择逃避。当年也是因为他的逃避而让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而失去了工作。最让莫琳无法释怀的是他这个“缺位的父亲”,莫琳把儿子的死怪罪到哈罗德身上,直接导致两人关系跌入悬崖。在哈罗德刚上路的时候,莫琳甚至坚信,哈罗德不可能完成这次遥远的行程。
可是哈罗德在抵达之后终于能且敢说:
“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这是全书让我感悟最深的地方——“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人才能最终抵达自己,抵达最真实的自己。
昨天好友对我说,人要达到的不仅是自由,自由都需要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抵达自在。而所谓自在,是一种境界,一种拘束无碍、超然得失的自我状态。如果你不放手,你惧怕失去那些你离不开的东西,你最终也无法获取自我而抵达贝里克。
最终,哈罗德行走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的贝里克,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要活下去。
在这个87天的行走中,哈罗德和莫琳都在内心做了一次朝圣之旅,更重要的,他们也都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你以为走路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吗?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对于我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便说明了这个道理。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自从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直到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与失以及时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罗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达了爱,虽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迹寥寥,但他毕竟做了。
我始终相信,个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坚定与温暖。
我们要趁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有些事,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候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用十几个小时不长的时间静读《一个人的朝圣》,内心随着主人公的朝圣旅途跌宕起伏,百味杂陈。这是一个人朝圣之路,确是无数人的自我救赎之路。哈罗德,奎妮,莫琳……当然还有每一个有幸追随主人公上路的你我。作为故事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一同经历了一次生命过往的反思和灵魂的救赎,获得生命承续的全新力量。
一封老友生命最后的来信。一次表达爱意的孤独旅行。一场关涉信仰的生命朝圣。所有的一切,让一个心灵幽禁的老头,获得了一次灵魂解锁的机会。旅途中,他释放痛苦,反思过往,接纳自己。对于曾经的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痛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在几近碎裂的夫妻关系之中,他读出了爱的真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完成了爱情与亲情的检视与修复。他敢于正视非正常的父子关系带给逝儿的伤害,并愿意承担这样一份失职的责任。他接纳过往全部的不幸,向曾经给予妻儿友好的伤害忏悔、致歉,与他人和自己和解,并愿意用肉体的痛楚来赎罪,最终他也获得了渴望拥有的谅解,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哈罗德,是个了不起的老头。
奎妮,一个拥有复杂人格的女性,太多的毁誉投向了她。她是哈罗德朝圣的缘起。她的内涵却是如此的丰盈。她善良、坚强、浪漫、敏感、多情。在遭受爱情背叛,失去腹中珍宝的不幸日子里遇到了有妇之夫哈罗德,被他的善良、有趣所吸引,进而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感性的她在面对这样一份特殊的爱,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节制与理性。她将所有的爱埋藏心底,安享与哈罗德相与的时光,又保持着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然而,哈罗德身患抑郁症的.儿子戴维的闯入打破了她苦心维持的宁静。戴维不合时宜的自杀,又让她背负了无尽的自责。她选择了逃离,在一个滨海的小木屋里继续咀嚼着痛苦守望着无望之爱,长达二十余年。直到身患癌症,生命垂危,她在临终关怀修道院里等待生命熄灭之时,才向哈罗德写信道别。正是这样一封信,引发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朝圣之旅。在哈罗德义无反顾的朝圣之时,奎妮也在用自己笔和记忆,借由幻想天使玛丽。安贡努修女的帮助,开始了心灵深处的自述,完成属于自己的灵魂救赎。
最终,幸运的哈罗德和奎妮完成久别重逢;也与自己的妻子莫琳在多年的冷漠之后彼此接纳,重拾爱的暖意。奎妮在哈罗德的目送中安详地走了。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好。然而,在朝圣之路上的种种却让我们的思绪难获平静。尘归尘,土归土。生活继续,成长继续。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先说说得到这本书的过程吧。
应该是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我和同学刚吃过午饭,因为刚考完试而且还挺早的,于是乎为了放松心情我们决定去图书馆溜达溜达。可惜,我们来得不是时候,阅览室锁了门,我们只好望而却步。正要转身离开时,我看到墙壁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推荐了几本书,我忽然记起这里有一本书我曾几何时留意过,曾几何时我打算要买。为了不再忘记,我拿出手机、快门一按,把它锁定在我手机里,方便日后记起就可以上网买了。
没得进图书馆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心情,我们当作散步,随便走走。走着走着,我们走近了书店。我喜欢逛书店,因为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精神养料。我常常被耐人寻味的书名以及光怪陆离的封面所吸引。而这次我被一本叫《一个人的朝圣》给吸引过去了。我迅速拿起它,惊讶地看着同学,说:“一个人的朝圣!这里有耶!够巧哦!”同学看到后同样惊讶了起来。惊讶兴奋之余,我突然意识到我没带钱,可是我很想当即就把它带走,于是我试探性地问了问同学有没带钱。同学顺势的摸了摸裤袋,掏出了几张零碎的钞票,数了数还差4块钱!我感到有点无可奈何,想着又得跑一趟了。但是,机智的同学问了问书店阿姨能否微信转账,阿姨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们。顷刻间,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油然而生!
人生,真是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啊!
开始说说读后感了。
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老头,他在收到一封信后决定徒步横跨英格兰,赴寄信人最后一约。读的过程我如同顺着作者的笔尖,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起行走在朝圣的路上。
哈罗德朝圣之路并不顺畅,之所以不顺畅在于路途遥远、身体不给力,更在于他矛盾的心理,这种矛盾的心理就如卖炭翁一样“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有时他认为朝圣之路何其简单,只要把左腿迈到右腿前面,再把右腿迈到左腿前面,如此而已。而有时,他又觉得横跨英格兰像爬一座险峰这么难,连脚下的平地都陡峭了起来。就这样失望又期望、期望又失望。
粗燥的.路面磨平了哈罗德的帆布鞋。鞋底薄的像张纸一样,他没有选择换新的,只是用蓝色胶布缠了几圈,都不知是穿着蓝色胶布还是帆布鞋了,好像鞋子和他连成一体,有着他的思想意愿。最后,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完成了他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今天出差,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带着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想体会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样子。翻了几章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所说的“朝圣”是一件与宗教仪式没有关系的,追求内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坚持,一次追寻。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很多人看到“朝圣”这个词,大概都会与宗教产生联系。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眼前浮现的就是藏民们对布达拉宫的朝拜,虔诚、膜拜,纯粹、专注。但是现在才明白,有时候一个人的朝圣是可以与任何宗教仪式无关的。就算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宗教的约束,没有教条的束缚,但他只要为自己的内心坚持着,那也算是一种朝圣。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今天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一颗心终于落地了。
看的时候担心哈罗德坚持不到贝里克就会转身回家,那奎妮怎么办呢?又担心哈罗德的身体受不了,万一生病了倒下了怎么办,奎妮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的。也担心莫林误会哈罗德和奎妮的关系。还满怀希望的看到戴维的出现……看着也这样担心着,希望着。看着哈罗德把一只脚艰难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看着莫林渐渐的回到了自己和哈罗德一同居住的房间,又看见戴维……,看见奎妮……,自己的心情好复杂!
加油站的女孩对哈罗德说:“你一定要有信仰……,如果有信仰,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这时候仿佛看见女孩的头顶有一圈光环在闪耀。我也仿佛看见了头顶光环的加油站女孩,自己虽然只是一个加油站的员工,说出的话却不一般,正因为自己的.一些经历,因为自己没有去干,没有干好一件事,所以小女孩就像一位伟大的哲人一样说出了震撼哈罗德的话语。高手在民间,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任何和我们有缘的人都有我们学习的经历和人生。正是有了这个女孩的一番话坚定了哈罗德的心,一定要走到贝里克,去看看奎妮。行动起来了,没有带任何的衣物以及野外行走需要的一切,没有和妻子商量一下,就这样上路了。
上路了,就这样心无旁骛的上路了。每天也会给妻子打个电话,但更多的时候是独处,独处的时候哈罗德回忆了自己的童年,回忆了和妻子相恋相爱生活的点点滴滴,回忆了儿子生前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回忆了和奎妮相处时的样子。渐渐的哈罗德看到了自己的心,对儿子自己满怀愧疚,在儿子溺水需要营救的时候自己却还想着先解鞋带再跳进水中,妻子对自己有所怨恨还真是应该,好几次行走的途中仿佛看到戴维,哎,可怜的孩子。其实独处的人不是哈罗德自己,哈罗德的妻子也在独处,也在回忆,自己搬回了和哈罗德的卧室,睡在哈罗德的被子了,呼吸着哈罗德的气味,感受着哈罗德的气息,心中充满了爱恋不舍。看,这就是独处的魅力,当一个人学会独处的时候,内心就变得强大了,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如何去爱,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宽容。有的人也许活一辈子也不知道什么是宽容。哈罗德要不是这一次长途跋涉,哪会有妻子的宽容,他们的生活也许会一直那样下去,互不说话,别别扭扭的过下去。
这次朝圣,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不仅仅是哈罗德,也是我们每个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每当我感到焦虑、抑郁的时候,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总能感到平静和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为探望患癌友人奎妮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平常的日子,他收到了奎妮的告别信,为了给她“生”的希望,哈罗德决定从英国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看望她。“她只要等着我就好……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一个人,六十五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几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绝望过,质疑过,快乐过,相信过,最终抵达终点。人性的善良与坚韧,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同时,哈罗德的妻子在等待和追寻他的过程中,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蕾秋·乔伊斯在创作这本书时,注入了大量对生活的感悟和哲思,很多描写都来源于她和丈夫的亲身经历,文笔平淡真实又感人。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会怀疑这是不是一本类似于心灵鸡汤的书,当我深入阅读下去,慢慢地,从平和的文字里面逐渐感受到坚韧和力量,感觉自己的灵魂正伴随主人公前行,从而得到净化和洗礼。
“朝圣”在汉语里指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哈罗德的旅行就是一场“朝圣”,他在行走的过程中回溯过往——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他开始直视自己的前半生,正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表达出对儿子深深的歉意并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唤醒了和妻子初识时一切鲜活的记忆。一场“朝圣”修复了哈罗德千疮百孔的`内心,让他成为一个勇者,走向最真实的自我。
在路上,加油站的女孩告诉哈罗德:“你一定要有信仰,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就是这种信念,支撑他徒步去看望好友,并且相信可以让好友活下来。信念是成功的关键,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并与妻子重归于好。但是奎妮还是死去了,没有因为他徒步而来就活下来。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就像人生中有些东西改变不了,只能打开心扉接受变化。但是生命贵在,我们看到了结局,却依然尽情投入,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命运馈赠的一切,需要勇敢地去接纳、去爱甚至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6
还书箱看到这本书,随手翻翻,挺有意思的。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几乎横跨整个英格兰。他最初的信念是,只有他没到,奎妮就不会走,可那是癌症啊。多少有些玄学,因为再坚定的信念也敌不过科学。这段旅程的开始,是临时起意,来得匆匆,让许多人费解和质疑。尤其是目的地等待他的人还是一个女人,包括他妻子莫琳在内的第三方自然而然地会猜测,这会不会是一段萌芽的爱情?
旅程路上遇到很多困难,吃什么、住哪儿都是小问题,怎么在一众怀疑的眼神下,拖着受伤的腿脚、疲惫的身体继续前行才是最重要的。经历使人成长,曾经所害怕面对的,在一次次的体验下,会发现,其实也没什么。
莫琳中间找到哈罗德那一次,对比很明显,他着装并不整洁,容貌也埋汰,但整个人的感觉却是自信、散发着光芒。这些魅力是这段旅程中所经历、思考馈赠于他的。我们或许很少花大量的时间去认认真真地回顾过往发生的一切,尤其是那些不好的,因为这总会给人伤感。哈罗德的原生家庭不幸福,母亲离家,父亲身边是一个又一个“阿姨”,这样的成长环境可能导致他对于爱的表达有所欠缺。后来戴维出生了,怎么做一个好父亲,是一个难题。尤其是戴维本身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有抑郁症,最后,选择了自杀。孩子走了,从此,哈罗德和莫琳中间仿佛也有了一条跨不过的间隙。漫漫旅程,他想念莫琳,想念戴维,反思自己过去做得不好的地方,想弥补……
从众不可避免,哈罗德越走越远,事情越来越不可思议,质疑声也慢慢倒向赞叹声。跟随者们目的`不一,想法不一,走走又散了,孤身一人才是哈罗德这段旅程的常态。
坚持很难,但希望我们终能成为勇敢的人。
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情,起初是踌躇满志,信心爆棚,过程中坚持再坚持,有时候自己仿佛都被感动到了,低头想自己的种种变化,回头看自己克服的一道又一道难关,打打气,继续前行。但总会有那个最心累的时刻,在崩溃的边缘,觉得自己的努力、坚持都太渺小无力,自己根本做不到,最开始的信心满满终究是幼稚了些。这个时候,如果有后路可走,真的很容易放弃。
在哈罗德想要放弃的时候,莫琳没有成为他的后路,后悔之路。走着走着,好像这段旅程不单单是为了见奎妮,点点滴滴赋予了它更多的意义。最终,奎妮见到了,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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