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会计处理

时间:2021-03-05 19:57:59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消费税会计处理

  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分录是哪些?消费税会计是怎么样处理的?

消费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准确地反映企业消费税的应交、已交、欠交等情况,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账户记账,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的企业,除要设置“应交税金”账户外,还要设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应由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应按产品(或劳务)类别设置明细账。期末,应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应无余额。

  二、一般销售业务会计处理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在销售确认时,按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结转成本共计算提取消费税税金,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规定期限上缴税金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月末结转销售税金时,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发生销货退回或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爱迪化妆品厂当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3000套,不含增值税出厂价120元/套,实际生产成本为80元/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42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200

  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

  贷:库存商品 240000

  (2)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360000×30%=108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08000

  (3)实际交纳消费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08000

  贷:银行存款 108000

  (二)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因此,纳税人在发出商品时,按发出商品成本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按应收款额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同上;同时按规定计算提取消费税和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

  〔例〕华光酒厂5月初采用赊销方式销售粮食白酒5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6000元/吨,实际生产成本为4400元/吨。合同约定款项在5月底和6月底分两次等额收回。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1)5月初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20000

  贷:库存商品 220000

  (2)5月底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000

  贷:库存商品 110000

  (3)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25×2000×0.5+150000×25%=625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2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2500

  (4)实际缴纳消费税税款分录略。

  6月底的账务处理同上述(2),(3),(4)笔分录。

  (三)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此,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在发出产品时,确认收入和补收货款,借记“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结转成本并计算提取消费税税金,会计处理同一般销售业务。

  〔例〕物华汽车制造厂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某型号轿车(消费税税率8%),2月份收到阳光汽贸公司预付货款2574000元。该厂按合同约定,已于6月份发出该批轿车,实际生产成本为1760000元。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1)2月份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74000

  贷:预收账款 2574000

  (2)6月份发出货物时:

  借:预收账款 257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4000

  (3)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2200000×8%=176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7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76000

  (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以及实际缴纳消费税税款分录略。

  三、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

  1.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但在会计核算上不宜作为销售处理。在投资货物移送时,按评估、合同或协议确认的价值与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投资货物的账面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规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投资作价与用于投资的应税消费品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作资本公积处理,外商投资企业作递延投资损益处理。

  〔例〕物华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排气量为2200毫升的轿车(消费税税率8%),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50000元/辆,生产成本为80000元/辆。该厂以自产轿车20辆向顺东汽车租凭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每辆投资作价145000元。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00×17%×20=510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0×8%×20=24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5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应交消费税 240000

  资本公积 1300000

  2.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的,在税法上均应视同销售征税,在会计处理上均应作销售处理。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需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换取消费资料时,借记“应付福利费”账户;支付代购手续费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应付账款”账户;抵偿债务时,借记“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账户。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并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以企业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并结转销售成本。

  〔例〕天宝卷烟厂2月份以自产的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45%)换入烟丝一批,作为原材料使用,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5500元;以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以福利形式分发给职工;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同类卷烟不含增值税售价15000元/标准箱,生产成本为10000元/标准箱。其会计处理如下:

  (1)换取烟丝时: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0×17%×10=25500(元)

  借:原材料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2)换取家用电器,分发给职工时: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0×17%×4=10200(元)

  借:应付福利费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应纳消费税税额=4×150+60000×45%=27600(元)

  借:应付福利费 27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7600

  (3)抵偿债务时: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0×17%×6=15300(元)

  借:应付账款 105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10+6)×150+(10+6)×15000×45%=1104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0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10400

  四、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企业资金,不宜作销售处理,应按账面成本予以结转,并据其用途计入相应账户,借记“生产成本”、“营业费用”、“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应付福利费”、“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账户;按同类消费品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应交消费税也按用途计入上述相应的账户,不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贷记“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账户。

  〔例〕物华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小汽车用于在建工程,同类汽车销售价格为180000元,该汽车成本110000元,消费税税率25%。

  应纳增值税税额=180000×17%=306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80000×5%=9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49600

  贷:库存商品 1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9000

  〔例〕华光啤酒厂将自己生产的啤酒2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10吨用于广告宣传,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每吨成本2000元,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作会计分录如下(未考虑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30×220=6600(元)

  借:应付福利费 4400

  营业费用 2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600

  结转自用啤酒成本:

  借:应付福利费 40000

  营业费用 2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600

  贷:银行存款 6600

  五、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缴消费税会计处理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并出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核算,原则上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若是实行从量计税,只计增值税,不计消费税;若是实行从价计税,两税都应计缴。而在复合计税时,对从价金额部分,计缴消费税;对从量部分,不计缴消费税。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应缴纳营业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也应计缴消费税。

  1.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因为包装物收入已包括在产品销售收人中,其应纳消费税与产品销售一并进行会计处理。包装物成本转入“营业费用”账户。

  〔例〕华美酒业有限公司2003年8月销售粮食白酒8吨,实现销售收入110000元,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18700元,随同白酒出售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同白酒一并按15%从价征收消费税。则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及包装物,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28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00

  结转库存商品和包装物成本会计分录略。

  (2)计算应纳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110000×15%=165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6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6500

  2.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

  因为包装物收入记人“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消费税则应记人“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包装物成本转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例〕天天公司2003年7月销售应税消费品200吨,每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0元,随同产品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应纳消费税包装物200个,不含税单价300元。该消费品和包装物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则该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及包装物,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304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4200

  结转库存商品和包装物成本会计分录略。

  (2)计算该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该产品和包装物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60000)×10%=260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00

  其他业务支出 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6000

  3.随同商品销售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逾期没收

  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按应缴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缴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包装物成本转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例〕爱迪企业销售化妆品一批,出借包装物时收取押金1500元。因包装物逾期未归还,没收押金。该包装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1+17%)×17%=217.95(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1+17%)×30%=384.62(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5

  其他业务收入 1282.05

  借:其他业务支出 384.62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84.62

  结转包装物成本会计分录略。

  4.随同商品销售包装物另加收的押金,逾期没收

  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加收的押金没收时,按加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按应缴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账户,按应缴的消费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人”账户。

  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一)委托方的会计处理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发出货物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会计核算账户也不尽相同。若发出的是材料,则通过“委托加工物资”账户核算;若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则应在“自制半成品”账户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明细账户核算;若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账户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明细账户核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的消费税也应区分不同情况记入上述账户。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按规定,这种情况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天宝卷烟厂委托万通公司加工烟丝,天宝卷烟厂和万通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烟叶的账面价值55000元,万通公司收取加班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万通公司代扣代缴消费税。卷烟厂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000

  贷:原材料 55000

  支付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代扣代缴消费税=(55000+20000)÷(1-30%)×30%=32143(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32143

  贷:银行存款 32143

  加工的烟丝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07143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7143

  烟丝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这种情况下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账户;按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按根据加工费计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支付的加工费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待连续生产的最终消费品销售时,按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这样,在“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中这两笔借、贷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委托方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

  〔例〕仍以前例为例,假定天宝卷烟厂委托加工后的烟丝,沿需再加工成卷烟,则会计分录应为:出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借: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32143

  贷:银行存款 32143

  加工的烟丝入库时:

  借:原材料——烟丝 7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5000

  〔例〕假如天宝卷烟厂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后作为卷烟对外销售。假设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税额19880元,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52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60×3) 4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650

  计提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3+4500×45%=207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700

  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2580+32143-19880=14843(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4843

  贷:待扣税金——代扣应交消费税 14843

  当月实际上缴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5857

  贷:银行存款 5857

  (二)受托方的会计处理

  受托方可按本企业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款,若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例〕接前例,万通公司作为受托方为天宝卷烟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税率为30%,则:

  组成计税价格=(55000+2000)÷(1-30%)=107143(元)

  应纳消费税税款=107143×30%=32143(元)

  万通公司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收取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收取代扣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32143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2143

  七、进口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之外,还应缴纳消费税,其所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按采购成本和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原材料”等账户;按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采购成本与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例〕奇海企业从国外购进化妆品一批,进价为40000美元,关税税率假定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当日汇率为100美元=830元人民币。

  组成计税价格=(40000+40000×20%)÷(1-30%)×8.3=569143(元)

  应纳关税税额=40000×20%×8.3=664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569143×30%=170743(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569143×17%=96754(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 56914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6754

  贷:银行存款 333897

  应付账款——外商 332000

  八、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予以免税,不计算应缴消费税。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双方各自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生产企业销售时,反映应纳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自营出口外贸企业

  (1)申请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实际收到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出口后,若发生退关或退货:

  ①记录应补缴已退消费税税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出口退税

  ②实际补缴退税款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发出产品时应照常计税。待商品出口后,生产企业凭代理方转来的有关出口凭证,填写“申报表”申请退税。

  〔例〕爱迪化妆品厂4月20日将自产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一批销售给英华外贸公司,不含税售价700000元,生产成本550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结清。英华公司5月1日将该批化妆品出口美国,离岸价格110000美元(当日外汇牌价1:8.3)

  (1)爱迪化妆品厂将化妆品售给英华外贸公司时:

  借:银行存款 8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0

  计算应纳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10000

  实际交纳消费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10000

  贷:银行存款 210000

  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0000

  贷:库存商品 550000

  (2)英华外贸公司购入的化妆品验收入库时:

  借:物资采购 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0

  贷:银行存款 819000

  借:库存商品 700000

  贷:物资采购 700000

  报关出口化妆品时:

  借:应收账款——美元户(美元110000) 9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1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0

  根据爱迪厂转来“专用税票”等有关单据,报关出口后申请退消费税和增值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32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9000

  主营业务成本 210000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329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329000

【消费税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08-08

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案例08-08

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分录05-07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08-20

房产税会计处理08-04

分公司会计处理准则08-09

什么是消费税08-22

消费税税率表03-08

消费税怎么算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