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

时间:2020-08-27 10:34:16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跨省市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当年应补缴的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当年多缴的所得税款,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等凭证,按规定程序从中央国库办理退库。

【跨省市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相关文章:

1.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分支机构的概念、特点以及界定

3.企业所得税税率

4.企业所得税2017

5.企业所得税法

6.企业所得税季报

7.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8.2017企业所得税法

9.如何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