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4-06-15 13:53:37 硕士论文 我要投稿

论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建筑行业实行招标代理,对于扩大招标覆盖面,节约投资,提高招标工作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招标代理行业也暴露出许多矛盾和问题,影响了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对目前招标代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作了分析,以供同行参考。

论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素质提高;健康发展

  1、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对招投标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于一般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前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提出的招标项目必须符合的两个基本条件:①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②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和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以及招标单位资金落实证明以及委托代理合同”。但一部分招标人往往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理由,在手续未齐全的情况下进中心交易,忽视法律法规。造成在招标过程中对拟建工程的要点没有全部列进,出现好多漏洞,造成施工阶段管理上的难度。

  1.2招标公告中设置条件存在倾向性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中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但招标人为了能选到一家自己比较满意的中标单位,往往在招标公告中有意或无意设置一些带有倾向性的条件来排斥一部分企业,如项目等级为三级的工程,除要求企业为二级资质外还要求企业做过类似工程,甚至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也做过类似工程及企业近两年内必须有过地方杯或省级杯等要求。由于获得奖杯工程的数量相当有限,使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具有相当的确定性。

  1.3现场报名和答疑中造成投标人间身份的泄密招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一般都组织进行工程项目的现场报名和答疑工作,这种做法虽然带来了组织工作的便利,但现场报名时代理机构由于工作的疏忽和责任心不强,在签到时给投标人提供了可乘之机,集中答疑也导致的投标人间身份的泄密,给不法投标人提供了相互串通投标的机会,从而损害了招标单位的利益。

  1.4招投标的法定时间难以保证国家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亦做出了相应规定:“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d”,“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d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目前,我们常用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对大部分投标单位来说,企业资质、业绩、施工组织设计、企业施工管理能力等技术标方面操作性不强,这些硬性指标基本不差上下,甚至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有些技术标也只做符合性审查,而商务标占100%,因此商务标的评审才是投标文件的重中之重。由于商务报价直接影响中标结果,投标人往往根据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仔细的计算或复核,其工作量相当巨大。而我们现在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最高限价的公布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目,使得投标单位编制商务标时间严重不足,往往发现错误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修改。另外招标人设计文件或工程范围还在进行变更,而出现开标前几天还在修改招标文件的问题。造成投标人匆忙制作标书,导致废标,直接影响招标的进度和质量。

  1.5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泄密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下,技术标分值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10%,像监理类的项目技术分占40%以上,甚至有的设计项目技术分占到80%,比如某个工程设计标中,技术分占了80%,更有工程设计标的技术分更是达到了100%,而监理类的工程一般以最低价最为基准价,投标单位往往以公布的最低限价作为投标报价,因此中标的机会完全取决了技术分和资信分。对投标人而言,技术标在评标时的人为因素过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否客观公正的打分,直接影响着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命运,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

  1.6评标时间过短和专家主观意识过大招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否则,专家可否决投标结果,要求重新进行招标”。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因此一般情况下,无技术性要求的大中型工程专家评审的投标文件将达10家以上。而现在招标项目多,专业差异大,代理机构从压缩招标成本的角度考虑,评审时间仅仅几个小时。而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三十多页乃至于超过百页,临时通知专家的做法使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标的工程几乎一无所知,而且在评标开始前招标单位一般都不作介绍,有时甚至连招标文件都不提供。因此,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专家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评审,对技术标的打分也只能凭借印象分,凭主观意识。因而很难实现招标工作中所要求的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很难体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1.7 围标现象普遍存在围标主要有小围标和大围标。小围标是指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信息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几个投标人会分别组织一批潜在投标人报名,尽可能多地拉拢同盟者相互串通,形成围标几个小集团。大围标某~个投标人拉拢大部分的投标报名者,然后由组织围标的投标人统一制作多份不同的投标文件,在报价上按照标价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分别报价,使围标组织者的报价得分处于优势,即使还有其他投标人,也已经不可能中标,显现围标组织者的绝对优势,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

  1.8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素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业务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等其他服务性工作。由于业主对招标代理的认识还不足,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即使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代理工作,也对招标工作干涉太多,使得招标代理机构无法独立工作,难以体现其独立性。其次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建设还不够成熟,是在职专业技术骨干少,无职称人员多,滥竿充数情况也比较常见,对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熟悉。

  2、对于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1)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尽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提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规范,专职人员从业规范,行业自律要求,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动态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罚则,明确市场清出条件等。

  大力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自律意识,完善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公约。公约成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公约的各项自律条款,维护招标代理行业的声誉。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参谋助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2)清晰投标文件,方便专家评审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评审;另一方面,适当延长专家的评审时间,对中、小型复杂程度低的工程,保证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不少于3~4h而对大型复杂工程,其评审时间不少于6 8h。毋容置疑,当选取了一家最优的投标单位时,工程实施过程中给业主在缩短工期和减少投资等方面带来的收益可远远抵消招标单位在专家评审费及评审时间上的投入。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做好保密工作。专家的保密性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他们掌握着投标人的“生杀大权”。但由于一部分工程,特别是设计项目的工程专家都是外地的,业主为方便常常一起接来,造成评标成员在开标前与招标单位提前接触,造成评标成员在开标前便处于泄密状态。有些项目的第一名与第二名间的总分值只相差零点几分,个别投标人完全可以利用个别评标委员会成员影响评审结果。因此,设立评标委员会成员专门通道和专门的车辆,或者尽早建立全省联网的远程评标系统,保证开标前评审专家处于完全保密状态。

  (4)以经评审低价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简化程序,防止贪腐建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评审。评标前应由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简单介绍一下工程的情况,并且给每位评委准备一份评标守则,适当延长专家的评审时间,保证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对于一般无技术性要求的工程评标方法采用以经评审低价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这样简化了评标程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评标过程依据明确,条件简单,人为因素也减少,有效防止贪腐现象。

  (5)强化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杜绝围标围标隐蔽性强,难以调查取证,建议从源头上治理围标串标行为。①完善评标定标办法。对于一般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堵塞制度设计漏洞。并且不限制投标人数量,就增加了串标难度。②缩小评委的自由裁量权,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时减少主观技术分的比例,加大客观资信分,对一部分的评分要作出明晰化的客观规定。如某施工监理标中,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的最终得分只相差O_3分,引起了第二名单位的质疑,但第一名的投标单位确实在人员配备上优于第二名,多得的分中有O.5分是企业资信分中的专业工程师的配备优势,第二名的投标单位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也是信服口服。③严格设置最高限价,为预防围标哄抬报价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强化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6)强化对串通的处罚和揭发串通的奖励。建筑管理机构严格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企业资信积分制度,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上黑名单给予通报甚至取消其今后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对该企业进行扣除资信分数。对揭发串通投标有功的企业在对其保密的基础上给予增加资信积分的奖励,在未来的招标过程中把企业的资信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

  3、结束语

  招标代理机构正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尤其是国家及省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而在我们这个行业中现在又出现了招标师、咨询师,这些专业人士为我们这支招标代理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让我们更专业。我们坚信,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下,招标代理机构会越来越规范,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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