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评价活动的内在性和批判性论文

时间:2021-11-22 08:00:16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互联网时代评价活动的内在性和批判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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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评价活动的内在性和批判性论文

  摘 要: 

  评价活动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展开的。在弄清楚外部条件的效力范围之后,我们有必要追问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可以被归结为作为类的人所缺乏的东西,它不等于所有个体所缺乏的东西的总和。评价活动由于类所缺乏的东西构成了对实然的现在的批判。更为重要的是,评价活动对时代的批判直接指向了这个时代的暧昧的主体以及暧昧的主体需要。这是因为,智能化互联网已经日益成为一个无所不在并且无所不能的庞大的代理机器,它代理我们去完成以前必须由我们特别是我们的身体去完成的事情,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这件被完成的事情究竟是出于我们的需要,还是出于互联网的需要。这个问题要求我们去了解客体的需要。

  关键词:

  评价活动; 内在性; 缺乏; 批判性;

  引言: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曾经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这个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洞见的判断同样适用于我们讨论的互联网时代的评价活动,评价活动同样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展开的。问题是,这样的条件并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泛指的时代境况。时代境况涉及到许多东西,只有那些与我们的目的有关的东西才能成为条件,因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而评价活动中的主体需要正是可以被追溯到这样的目的,因为“评价活动就是指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关系的反映。”3换言之,我们面临两样东西,一样是外在条件,另一样是内在目的。后者不改变前者就其本身而言的既定性,但却是使得前者成其为条件的东西。这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的意义。事实上,正是由于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我们由以出发的条件往往最终会成为被我们所改变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时代的评价活动可以或者说应当发展为对这个时代本身的批判。

  一、内在性方面

  不能否认那些既定的东西作为条件对我们所起的决定作用,但是,这样的外部条件的效力范围仅仅在于人们实际上怎样行动以及可能会怎样行动,而并不能解决人们应该怎样行动的问题。然而,实际上怎样行动以及可能会怎样行动恰恰是由应该怎样行动决定的———后者对于前者而言乃是一种内在动机。反过来说,前者作为外部条件的反映并不能对后者做出有效的解释。关于外部条件的效力范围的问题,我们可以比较宾克莱在《理想的冲突》中的一个说法,“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B.F.斯肯诺用积极增量的方法作为人类条件作用的一个因素进行实验,结果作出一些关于人类行为方面的极为深刻的概括。这虽可以告诉我们人在实际上怎样行动,以及我们能用什么技术去给以条件作用使他按其他方式行动,但这种科学研究却并不能告诉我们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每当我们问‘我们应该做什么?’这类问题时,我们就已越过事实和科学理论的范围,而在寻求一个价值判断了。”4也就是说,外部条件的效力仅仅限于事实和科学的范围,就此而言,它既不能够导致也不能够影响价值判断的做出,因为这样的任务越出了它的效力范围。换言之,与价值判断相关的评价活动不是在事实和科学的范围内对客体所采取的行动。关于这一点,杜威有一个更为生动的例子,他说,“我们以一个小孩发现了一块闪亮而光滑的石头为例。小孩对石头的外观和手感都很满意。但在这儿并没有评价,因为这儿没有欲望和所期待的结果。直到他提出了‘应该拿这块石头来干什么’这样的问题,直到这个小孩珍视他偶然发现的这个东西时,才有了评价。”5在这里,这块石头的闪亮、光滑、外观以及手感无疑可以归为外部条件,它们并不涉及到评价;评价源于与它们非常不同的另外一个方面,即作为欲望和期待的内在性方面,这个方面才关联着“应该”做什么的评价问题。相应地,在互联网时代,如果我们相仿佛地从外部来考虑,那么可以说,技术的发展为我们实际的和可能的行动给出了既定条件,但是它们并没有触及我们“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这就如同,互联网搜索引擎能帮我们即时搜索许多东西,但是它并不回答我们“应该”搜索什么的问题。这意味着,对于互联网时代评价活动的考察,同样有必要从内在性方面出发,而不是耽搁于各种各样越来越令人眼花缭乱的外部条件。

  然而,一旦我们把内在性方面考虑为评价活动的基本条件,我们就立即面临了一个困难,即,它是一个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指认出来的条件———这也是它与外部条件的最大不同。无法被指认出来意味着,它无法被指认为是什么,换句话说,它总是那些可以被指认为是什么的东西的反面。这同主体的需要这一评价活动的出发点密切相关。什么是我们所需要的?很简单,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我们所缺乏的。可是,对于这个回答,马上要做一个补充,这就是,这样的缺乏不是指某个个体缺乏什么———某个个体缺乏什么总是可以从其他个体那里得到满足———而是指类缺乏什么。在互联网时代,正如在任何时代,人类的某个个体或者确切地说每个个体都有其所缺乏的东西,但是类所缺乏的东西并不是这每个个体所缺乏的东西的总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个体所缺乏的东西总是出于和归于个体,亦即总是个别性的———不管这样的个体在其数量上有多庞大。更为严重的是,当我们考虑到,如前所述,要是某个个体缺乏什么总是试图从其他个体那里获得满足———不管是从其他个体所创造的东西还是从其他个体本身———那么就会发现,这种建立在个别性上的缺乏是以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掠夺和剥削为其现实形式的。对于这两种缺乏,我们也可以通过比较卢梭所区分的众意和公意来加以说明。卢梭说,“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6在这里,众意出于并归于个体的私人利益,而着眼于公共利益的公意既然是私人利益和个别意志的反面,那么无疑正是指向我们所说的类。

  接下来,如果我们进一步把卢梭说的公意和我们讨论的类所缺乏的东西联系起来,那么我们似乎可以得到更多的东西。既然,如卢梭所认为的,公意是除掉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部分剩下的总和,那么我们就可以借助某种有效而合法的方式对个别意志进行数据统计然后得出公意,比如投票,这也正是卢梭自己所考虑的。他说,“每个人在投票时都说出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于是从票数的计算里就可以得出公意的宣告。”6毫无疑问,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使得互联网在技术上非常适合投票以及相关的计算工作。但问题是,公意是投票得出的吗?一种个人意见会因为在票数上胜出另一种个人意见就变成公共意见吗?这显然是可以争论的。不管卢梭的想法如何,我们并不认为投票能得出类所缺乏的东西。这是因为,如果每个人就他们的缺乏进行投票的话,那么他们其实是做了这么一件事情,即,每个个体对照其他个体所不缺乏的东西———至少他认为其他个体所不缺乏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缺乏的东西。简而言之,这样的缺乏是可以被指认的———在其他个体那里被指认。这意味着,它不是缺乏,确切地说,不是类的意义上的缺乏,因为类所缺乏的东西无法在任何一个个体那里被指认。

  二、缺乏与拥有

  正是在这种无法被指认出来的意义上,我们把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归结为类所缺乏的东西。换言之,我们从内在性方面做出的对评价活动何以发生的问题的考虑,也就是从类所缺乏的东西做出的考虑。类所缺乏的东西提示我们以一种根本的缺乏,它不是作为是什么而是作为不是什么———简单地说是无———内在地存在于评价活动中的。这意味着,评价活动正是由于这个不是什么或者说无而发生的。对此,我们或许可以援引海德格所说的良知的呼唤来做出进一步的阐明。海德格尔说,“良知向召唤所及者呼唤了什么?严格说来———无。呼声什么也没有说出,没有给出任何关于世间事物的讯息,没有任何东西可能讲述。”7之所以没有关于世间事物的讯息可以讲述,恐怕是因为良知的呼唤并不关涉世间事物。这在我们的讨论中就是,世间事物作为可以在世间被指认出来的东西并不是类所缺乏的东西,类所缺乏的东西毋宁只是与那什么也没有说出的良知的呼声相仿佛。海德格尔进一步说道,“呼声不付诸任何音声。它根本不付诸言词———付诸言词却照样晦暗不明、无所规定。良知只在而且总在沉默的样式中言谈。它非但不因此丧失其可觉知的性质,而且逼迫那被召唤、被唤起的此在进入其本身的缄默之中。无言可表述呼唤之何所呼唤,这并不把呼唤这种现象推入一种神秘莫测之音的无规定状态,它倒只是指明:对于所呼唤的东西的领会不可寄望于诸如传达告知之类的东西。”7同样地,类所缺乏的东西无法以传达告知之类的形式得到揭示,恰恰相反,传达告知之类的言词只会使得事情陷入晦暗不明之中,这是因为言词是对不可指认性的遮蔽。但是,不可指认并不等于无规定性:它的规定性不是实然意义上的,而是应然意义上的———这也正是宾克莱把人类应该怎样行动归结为价值判断时所表达的意思。应然的规定性对于实然的规定性是沉默、是无,因为后者无论在何种程度上都无法获得对前者的了解,非但如此,倘若它本身是可被了解的那么完全是出于前者的缘故。也就是说,就规定性而言,应然既不存在于实然之外也不像实然那样可以被指认,它只是以它对于后者而言的沉默或者说无来规定后者。在这里,应然所透露的乃是类所缺乏的东西亦即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应然从根本上来说正是出于需要和缺乏。

  评价活动在这样的规定即出于其内在性方面的规定中将自身开辟出来,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自发地产生和发展出来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个内在性方面就是类所缺乏的东西,那么也可以说,这个开辟的过程就是人自身通过这个类所缺乏的东西不断认识自身和实现自身的历史。就此而言,历史更为重要的意义不在于揭示人类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揭示人类还缺乏什么。那么,我们一直在讨论的类所缺乏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尽管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寻找到一些线索,亦即从被它所规定因而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中寻找线索,因为如前所述它总是这些东西的反面。这样的反面当然不是回溯性的,亦即它不是指出与现在的实然相反的曾经所是,而是召唤与实然的现在相反的应该所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构成了对实然的现在的批判。事实上,评价活动出于其内在性方面必然会走向对其所属时代的批判。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拥有的东西是什么?这与其说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寻找线索的入口,至少就前面讨论的推进而言是这样。所以,我们并不为这个问题的无法回答而感到窘迫———我们根本不需要陷入到杂乱无章的列举和毫无头绪的归纳之中,而只需要指出一点,即,不管我们拥有的东西是什么,它们就其实质而言都是暧昧的。在互联网时代,几乎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模棱两可了,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模棱两可的,只是现在借助互联网技术获得了彻底的揭示和公开。在这一点上,一个最为直观的现象就是,一个事件一旦被交付给互联网也就被交付给了几乎是没有尽头的转述,或者说,转帖和转发。作为结果,这个事件之所以作为这个事件而存在,仅仅是因为它藉着转帖和转发而越传越广,而它本身却在这种越传越广中变得暧昧不清了。换言之,这个由于被交付给互联网而为人所知晓的事件却无法被知晓为是什么。这就如同海德格尔在阐述闲言时所说的,“说话的时候,所说的语言已经包含有一种平均的可理解性,按照这种平均的可理解性,传达出来的话语可达乎远方而为人领会和理解,而听者却不见得进入了源始领会话语之所及的存在。人们对所谈及的存在者不甚了了,而已经只在听闻话语之所云本身。所云得到领会,所及则只是浮皮潦草的差不离。人们的意思总是同样的,那是因为人们共同地在同样的平均性中领会所说的事情。”7借助互联网,话语正是可以达乎远方,一件事情正是可以同样地被每个人所了解,但这个同样的事情究竟是什么却无人知晓。在这个意义上,转帖和转发就只是把话说来说去,而不是对事情本身的分享,亦即海德格尔接下来说的,“听和领会先就抓牢话语之所云本身了。传达不让人‘分享’对所谈及的存在者的首要的存在联系;共处倒把话语之所云说来说去,为之操劳一番。”7为什么会这样?这当然可以从许多角度来分析。就我们这里的讨论来说,乃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亦即类所缺乏的东西被遗忘了,或者更为具体地说,主体的需要被遗忘了。

  也许这会立即遭到质疑,即,主体不总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行动吗,怎么可以说主体的需要被遗忘了呢?回答是,如果主体本身变得暧昧了,那么他的需要何种意义上还是他的需要。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在2009年上映的电影《代理人》 (Surrogates) 中,一个可能离我们很近的未来得到了描绘。在那时,人们可以把自己的行动交付给与他的意识联接在一起的机器代理人,也就是说,人们可以终日留在家中,而让他的机器代理人按照他的意识即时传输给它的指令外出行动。这个时候,人就仅仅是他的意识,他的身体以及行动则被机器代理人取代了。有趣的是,今天,人们似乎也可以终日留在家中,而是通过互联网让他的各种代理人———尽管不是影片中的机器代理人———代替他外出行动。影片所描写的意识和身体或者说行动的这种分离使我们有必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哪一个是行动的主体,是躺在操作台上的人,还是他的机器代理人,抑或是他和它的结合?无论如何,主体身份的归属变得模糊了。同时变得模糊的是主体的需要,至少我们不了解机器代理人的需要———在评价活动中,我们考虑的是主体的需要,而对于客体,我们考虑的是它与主体需要相关的属性,可是对于机器代理人,我们恐怕就不能这么简单处理了,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尽管是可疑的主体身份。

  三、客体的需要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互联网正是在日益成为一个无所不在并且无所不能的庞大的.代理机器,它代理我们去完成以前必须由我们特别是我们的身体去完成的事情。这就隐含了一个问题,即,这件被完成的事情究竟是出于我们的需要,还是出于互联网的需要?如果说评价活动必然会走向对其所属时代的批判,那么它所批判的正是暧昧的主体以及暧昧的主体需要———这种暧昧也是使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变得暧昧的最终根源,因为它们的属性无法清楚地从主体的需要来加以辨识。也就是说,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上的闲言,事情本身变得模糊不清了;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上的代理,主体本身变得模糊不清了。而且,随着主体作为行动者越来越忙碌,这种模糊不清也越来越加重,因为忙碌的主体无法停下行动以便反思行动的目的,亦即反思这个目的究竟是不是他自己的。这个时候,评价缺失了。对此,我们可以来看一个杜威的描述,“一个由习惯使然已经开始走着的人,会一直走,而不会不断地停下脚步,问自己‘我迈下一步要达到什么目的’。在很多人类活动中这些初浅的例子具有典型性。行为经常是如此直截了当,它根本不受什么欲望和目的的干预,也没有什么评价发生于其中。”8今天,我们的行为,确切地说,由智能化互联网所代理的行为,正是如此的直截了当,以至于我们一直忙碌,而不会不断地停下脚步问自己,因为我们的代理机器不会停下脚步问自己。而且,即便我们的代理机器停下来问自己,问题也依然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因为我们不清楚它所问的“自己”是我们还是它们。

  无论如何,以下这项任务日益紧迫了,即,从内在性方面出发重新思考主体,特别是重新思考这个时代中那些使主体身份的归属变得越来越模糊的客体。或者简单地说,我们要思考一个以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即客体的需要。利奥塔在一次接受访谈时表达了这样一个想法,“对当代技术科学的最后一点看法。它完成了现代性事业:人使自己成了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但同时当代技术科学又深刻地颠覆了这一事业。……主体在它研究和改造的客体中的内在性的发现被作出后,科学技术社会的整个领域在十年内就出现了。反之亦然:客体也有语言;为了了解客体你必须能够翻译它们的语言。因此智慧内在于事物之中。在这种主体和客体互相叠盖的情形下,主宰的理想如何能够继续存在?在科学家本人制作的科学的再现中它逐渐不再被使用。人也许只是组成宇宙的放射的普遍交互作用里一个非常复杂的交叉点。”9这个想法是耐人寻味的。根据这个想法,客体不是被主宰的,而是被了解的,通过它自身的语言被了解,因为智慧内在于它们之中。这意味着,客体也有它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旦主体从自身的需要来考虑客体,客体的需要也就同时被触及或者说触发了,只是这样的触及和触发从来没有像在互联网时代这样变得如此全面和深刻。由于互联网,我们对于事物的主宰变得前所未有的彻底,但是与此同时,这种主宰也前所未有彻底地交付给了互联网。对此,我们不想简单地用事物的两面性来加以打发,而是想说,我们对于与我们关系如此密切的互联网还不够了解,确切地说,还没有从客体———如果我们不愿意承认它已经分担了一部分主体身份的话———的需要的角度来加以了解。之所以不了解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因为,我们习惯于仅仅从我们已经拥有尽管不是公平拥有的东西出发来考虑事情,而没有考虑到类所缺乏的亦即尚未拥有的东西。如前所述,就已经拥有的东西而言,我们所行的主宰几乎已经达到了极致;就尚未拥有的东西而言,不是说我们完全无法主宰,而是说主宰是不是主体之为主体的唯一方式应当作为一个问题得到重新的考虑,就像利奥塔在访谈中表露出来的那样。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正在一件件地交出去,即交付给我们的代理人———如果说在电影《代理人》中,我们至少还有一样东西没有交出去,这就是我们的意识,那么在另外一种情形中,可能连这最后一点留存的东西也交出去了,这种情形就是人工智能,准确地说,是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的人工智能。事实上,在今天,互联网总是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的互联网。

  随着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及其与互联网的密切结合,互联网的智能化越来越明显。人类的一切都可以或者说已经以数据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被记录下来,而人工智能,藉着其远远高出于人类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比人更清楚地知道他自己过去曾做过什么,也能比人更准确地预测他自己将来要做什么。简而言之,智能化互联网比人更了解他自己。但是,比人更了解人并不是智能化互联网所做的主要事情,更不是它的全部———这些事情与智能化互联网的需要相关,而我们对此还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一旦智能化互联网把自身的需要表达出来,人们就感到措手不及了,至少,习惯于仅仅从已经拥有的东西出发来考虑事情的人们感到措手不及了。到这里,我们再次发现,利奥塔关于以客体的语言去了解客体———或者用我们的话来说,了解客体的需要———的提醒是多么地重要。对于客体需要的了解使评价活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评价活动不再仅仅指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关系的反映,而是指处在互相叠盖的情形下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彼此需要的反映。这种变化其实正是从评价活动的内在性方面出发的,因为如果人,如利奥塔所言,只是普遍交互作用中的一个交叉点,那么人这个类所缺乏的东西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主宰地位的空出。我们当然承认,评价活动无法超越它自身所归属的时代,但是我们更相信,时代的问题可以在评价活动中得到发现和批判。由于这种发现和批判,以及前面所说的评价活动的根本性变化,互联网时代的评价活动需要我们做出更为深入的思考。

  参考文献

  [1] .宾克莱:《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马元德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 .陈新汉:《权威评价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 .杜威:《评价理论》,冯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

  [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

  [5].利奥塔:《后现代性与公正游戏---利奥塔访谈、书信录》,谈灜洲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6]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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