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困境”与乌托邦的可能性

时间:2020-08-18 11:13:28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自由的困境”与乌托邦的可能性

  自由是当代中国思想理论界的一个中心话语,尤其是源于伯林的两种自由的观点,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部分人文知识精英的集体信仰,是中国当代自由主义者批判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论据。赵汀阳先生的《关于自由的一种存在论观点》一文对自由的分析,尤其是对两种自由的观点的证伪,可以说使人耳目一新:没有一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如他那样给予了自由主义的两种自由观,以如此致命的---而且是学理性的一击。他认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不是两种自由,而是自由的两面;消极自由是自由的逻辑形式,积极自由是自由的实质内容;权利必须以权力为前提才是真实的自由;自由是总体性的,只有在社会或集体中才有真正的个人自由;非暴力的强制是比暴力的强制更可怕的对人的自由的剥夺,因此不仅是政治的条件,而是全面的社会条件,尤其是经济条件是个人自由真实地得到实现的条件;自由是人实现好生活的手段,好生活才是人类生活的目的。[2]虽然赵汀阳先生并没有指明他对自由的思考的社会背景和思想资源,但是从他对自由的论述中可以理解到,他的自由观念的社会背景是来自对市场经济的思考,而他的思想资源恐怕主要来自于他受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训练,明白地说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自由观的影响。

  但是他对“马克思主义设想的共产主义理念是一个不现实的乌托邦,但却是个深刻的理论神话,它指出了对自由问题的一个纯粹理论可能性上的解决,”的断言与论证,却是值得商榷的。虽然他对自由主义并非持一种友善的态度,但是在这里我们却看到了隐性的自由主义或者说一种泛自由主义的观念对他的影响。因为他从前门打发走了“社会的一般模式”这一自由主义理论的唯心主义的奠基石,从后门又放了进来一个“任何社会的更深入的一般结构”。所以,就出现了他所说的“自由的困境”:“如果一种自由不能实质化(权利实现为权力),就等于没有自由;而如果自由实质化了,就又不可能实现普遍的自由(一个人的自由增加总是让某些人损失某些自由)。事难两全,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思考自由问题的出发点。”其原因,据说是因为:“‘经济学馅饼’虽然大了,但可怜的‘心理学馅饼’却会抵消经济学馅饼增大的价值。”“心理性的资源稀缺比自然性的资源稀缺更加致命,它能够使得‘明明不错’的日子失去意义。”虽然他提出了“‘自由的帕雷托改进’必须被看作是关于自由、社会和生活的一条基本原理,或者一种可以充当批评标准的理想。”并且把“可能生活空间”的“目的只能是某种美好的生活价值”,当作某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但是他的论证所逻辑地蕴涵的最终的结论则是消极的:普遍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不平等是人类不可摆脱的历史宿命,所以共产主义只是一个乌托邦,一个永远不存在的地方。本文对这一观点持质疑的态度,因为他对“一般‘社会’内在结构”的抽象理解使他误解了马克思。

  一,“任何社会的更深入的一般结构”的缺陷

  赵汀阳关于“自由的困境”从而证伪共产主义的理论立足点是他的“任何社会的更深入的一般结构”的说法。他认为“当代理论所以对强权问题特别过敏,以至于错误地以为强权是唯一的关键因素,这无疑与纳粹和苏联经验背景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这些惨痛的社会经验当然必须反思,但是它所引起的情感刺激非常可能误导了学理。其中一个受制于情感经验的‘理论’模式就是,现代自由社会和现代专制社会本来都只是特定的社会状态,但却被提升为社会的一般模式去理解,就好象它们是人类社会类型的一般代表,结果,所有的价值判断就都仅仅以这两种特定经验为根据,这样就破坏了理论的普遍要求。关于自由和公正之类的普遍问题的研究显然必须考虑到任何社会的更深入的一般结构,必须考虑到,任意某个社会,既然是一个关于资源分配的博弈游戏,那么,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它都不可能有利于所有人,因为1)资源永远稀缺;2)人们有着不同的优势,而没有一个制度能够让各种优势都公正地得到承认,因此任何一个社会必定具有‘损什么人以奉什么人’这一先验结构。这一先验结构如果不表现为公开的制度规则,那么就必定会表现为隐晦但实际起作用的“潜规则”(借用吴思的概念 )。如果忽视对社会游戏的普遍结构的研究,政治学就退化为政治。现代关于自由的理论就与其说是理论还不如说是意识形态。”

  在这里我们之所以大段地引用他的话,是因为赵汀阳对共产主义的证伪的理论缺陷恐怕就出在这个地方。在这里他对西方的资本主义和东方的现实社会主义都是各打五十大板:“现代自由社会和现代专制社会本来都只是特定的社会状态,但却被提升为社会的一般模式去理解,就好象它们是人类社会类型的一般代表,结果,所有的价值判断就都仅仅以这两种特定经验为根据,这样就破坏了理论的普遍要求。”尤其指出:“当代理论所以对强权问题特别过敏,以至于错误地以为强权是唯一的关键因素,这无疑与纳粹和苏联经验背景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这里应当说存在着一种对历史经验的片面的总结,尤其是对东方的现实社会主义的自我陈述的错误引证。西方资本主义自我陈述是“社会的一般模式”,或者马克思批判的“一般的社会”,这在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家那里也是明白无误的,例如日裔美国人福山的“历史的终结论”就是这种观念的当代理论表现;但是东方的现实社会主义的自我陈述,或者从世界范围内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的自我陈述,总是说要在推翻资本主义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无论前苏东或者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都不认为曾经或者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已经达到一种理想状态。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由于他把共产主义归入“不现实的乌托邦”“深刻的理论神话”,这样东方的现实社会主义就被他断定为自我陈述是“社会的一般模式”。所以“现代自由社会和现代专制社会”的联用就存在了问题。按照赵汀阳的论证,自由可能带来坏的生活,而且非暴力的强制是比暴力的强制更可怕的对人的自由的强制,那么如何又能同时断言今天已经存在“现代的自由社会”了呢?或者它仅仅是可能带来坏生活的现代自由社会?如果不存在“现代的自由社会”,那么何以断言存在“现代专制社会”呢?难道东方社会主义的实践内容仅仅是暴力的强制,而且(抽象地说)暴力的强制就一定是那么坏的东西吗?这里我们看到一种泛自由主义话语的可怕影响:在这种概念的使用的隐喻中,西方资本主义似乎已经被证明是一个更好的社会,虽然赵汀阳多少是自我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