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隐性契约与资本结构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0-10-08 09:35:41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中国上市公司隐性契约与资本结构的实证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隐性契约与资本结构的实证分析 隐性契约的存在使企业进行融资决策时需要考虑除股东、债权人、管理者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企业顾客的影响。本文通过隐性契约与资本结构实证检验,并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了隐性契约对企业融资政策的影响,得到的结论是:上市公司的专用性资产比重以及隐性负债义务的履行对企业资本结构产生显著影响。
隐性契约 专用性资产 隐性负债 资本结构

一、引言
克莱因 (1992)的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不完全契约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以及契约签订之后较高的考核费用。而不完全契约的存在必然导致隐性契约的存在。契约关系已经成为现代信用经济运行的基础。交易双方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会签订契约,既包括显性契约,又包括隐性契约。隐性契约不能以明确的形式出现在交易双方的正式契约中,而是以默契的基础、以履行隐性承诺为要求的隐含在正式契约中的那部分内容。
隐性负债是隐性契约的表现形式之一。商品交易完成后,服务所有权并未随之发生转移,这便形成了企业对顾客的隐性负债。这种负债以顾客满意为要求,只要企业没有满足向顾客所作承诺,顾客满意度没有达到100%,企业就存在对顾客的负债(程宏伟,2005),即隐性负债。企业若在将来某一期间出现财务危机或异常状况,企业继续履行隐性契约的可能性降低,导致企业的声誉和未来持续发展能力下降。同时,企业为了使隐性契约行之有效,通常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向顾客传递企业履约能力的信号。所谓“专用性”特指专门为支持某一特定的团队生产而进行的持久性投资,并且一旦形成,再改作他用,其价值将大跌(杨瑞龙,2001)。这部分投资虽然是一种沉没成本,未来变现能力较差,但通过向顾客传递履约的信号,企业预期的现金流量可能增加,内源融资能力可能得到提高。
传统财务理论是从股东、债权人、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融资策略,而忽视了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分析。在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下,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顾客也是影响企业融资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实际上,顾客和企业的交易不仅是简单的完全显性契约交易,而且是显性契约中隐藏着的隐性契约交易。那么企业对顾客隐性契约的履行会对企业融资决策实际产生怎样影响?专用性资产比例与企业融资决策的关系又如何?本文将以2004年至2005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考察隐性契约对上市公司融资决策产生的影响。
国内外的学者对隐性契约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不同的结论。Cornell、Shapiro(1987)提出企业通过资本结构向顾客传递履行隐性契约的承诺,隐性契约将导致较为保守的融资政策。Hexter和Lawrence (1998)等人的实证结果表明隐性契约对企业的财务政策有影响,并认为较多关注非投资人利益的企业,其融资政策比较保守。Zingales(2000)认为财务危机表现为公司可能被清算,即能够取消隐性契约的有效性,从而减少顾客继续投资的动机。为了使这种隐性的承诺生效,企业通常维持较高的负债比率,这使得企业看起来在长期内不会被破产清算。所以如果企业采用积极的财务政策,则向外界传递了有信心履行隐性契约的信号。
杨瑞龙(2001)得出结论,隐性契约对公司的财务政策没有影响。王永海、范明(2004)的实证结果表明,资产专用程度高的公司会有高负债比例的资本结构,资产专用程度低的公司会有低负债比例的资本结构。程宏伟(2005)认为专用性投资是企业传递履约动机与履约能力信息的重要通道,受资产专用性与隐性负债引发的高债务融资成本的双重约束,专用性投资应主要依靠权益融资。其实证研究表明,专用性投资强度与资本结构呈负相关,隐性契约对资本结构产生影响。
二、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