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正义论

时间:2022-06-05 03:46:54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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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正义论

是一种规范,毋宁说它是一种实践理性。假如说立法是这一实践理性的最初环节,那么,司法就是这一实践理性的最后保障。①刑法的化当然离不开刑事立法的现代化,由于它需要一套规范刑事法治活动的的游戏规则,但这套规则的设立是否公道,能否得到遵循,还必须经过刑事司法活动的检验和完善。因此,可以说没有刑事司法就没有刑事法治,缺乏刑事司法保障的刑法现代化充其量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所以,中国刑法的现代化,就不能不研究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而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最基本内涵就是正义。本文拟从两个层面来探讨正义与刑事司法的价值关系,并以此来观照我们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诸多。?

  一、让刑事司法守护现代刑法的灵魂-正义

  通过司法实现正义乃是现代正义体系中的一个基本命题。从理论上讲,通过法律实现正义有三种基本形式。首先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但立法正义在现代社会所表现出的代价昂贵、不同等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加之偏见、需要乃至腐化对它的,使得人们不敢把实现正义的重任完全托付给立法。其次是通过行政职员或行政机关实现正义。但行政正义所表现出的为了行政机关的方便,趋向于专断行事,逾越司法权的界限,将政策同公平混淆等倾向,致使现代国家纷纷设立司法对行政的审查制度,以尽可能地减少行政的偏私和不公。最后是通过司法实现正义。它是通过把这个责任委托给经挑选的、有知识、有经验、公正无私并永久专门从事裁判争议题目的人来实现的。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法官根据经验、所受的练习和习惯,尽力公正地发现和适用一般规则,他们的裁判是公然的,而且可以对此裁判上诉、进行公然评论和专门监视与批评。总的看来,司法正义将公道的确定性和法则的可预见性与适度的自由裁量相结合,这种形式优于实现正义的其他任何形式。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正义才作为司法活动最根本的价值目标,成为人们对司法的终极企盼和要求。②从这个意义来说,将司法称之为正义的守护神,是一点也不过分的。那么,刑事司法正义的内涵如何,其与刑事立法正义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刑事司法正义得以实现的关键又在何处下面分别对这些题目进行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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