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法学教学中应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论文

时间:2020-12-08 14:33:57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我国法学教学中应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论文

  与实践之间做好完美的衔接。因此,“模拟法律诊所”课程应该作为法学专业的必修课设置在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中。

浅谈我国法学教学中应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论文

  “模拟法律诊所”课程是一种虽然采取法律诊所的教育方法但不提供真实的法律服务的模拟教学。该课程仍然是属于课堂教学,只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讨论的形式为主,借助于实际发生的案例,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进行练习。通过增设这样的课程,不仅克服了法学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弊端,更促进了学生的主动性学习,进而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1.“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简介

  “模拟法律诊所”是一种全新的、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增设该课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法学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实践性课程不足的问题,该课程受到了一致的好评,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极具推广价值的课程。我们必须重新定位该课程,使其在实践教学课程中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

  2.“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的重要性

  “模拟法律诊所”课程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一种非常好的形式。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补充了学生知识的不完整性,增强了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提高了学生从事法律实战的能力。该课程能够成为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并形成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进而在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还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3.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的意义

  目前我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而言,近些年来各高校不断运用各种方式来增加实践课程,究其目的,是希望通过老师的指导,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实践应用的能力。但是,效果仍然差强人意,这些实践课程的局限性太大。因此,在我国各高校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是有其必要性和科学性的。

  3.1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的必要性

  (1)我国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不足。在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中,主要的教学模式基本是课堂讲授,这就造成了学生仅仅是被动接受,缺乏主动性。不可否认近些年来各高校进行了教学模式改革,重视法学实践,强调案例教学,但这些尝试仍未取得明显的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是站在法官的立场,这就导致未来将从事律师工作的学生看待问题单一化,缺少以律师为立场的实践经验和技巧; 另外以部门法为主线的法学教学的局限性不利于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因此,我认为在法学教学中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2)我国法律诊所教学存在的困难。我国在加大推广法律诊所教育的道路上也遇到了困境,从而影响了推广的进程。 虽然已有部分高校申请加入了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但整体来看,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学校并不多,而且,师资力量也不足,该课程的开展需要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但是据了解,该课程指导教师基本上都是现有的法学专业老师,这些老师由于教学和科研的压力投入“法律诊所”课程的精力已经大打折扣,这就造成了实践经验的缺乏;最后,案例来源和教学经费的不足,增加了该课程开设的难度。综上,我国法律教育遇到了严峻的挑战,由此产生了模拟法律诊所,一种具有替代作用的教学方式。

  3.2 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的科学性

  (1)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更加关注的是教义化的法律教学方式,可能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有所忽略。而增设模拟法律诊所恰巧弥补了这一缺憾。

  (2)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不仅学生接触的并不是真实的当事人和真实的案件,而且该课程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因此,超强的模拟性和目的性可以使学生的全面律师技能得到联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性法律知识技能的能力。

  (3)不需要承担提供真实法律服务中的风险。“模拟法律诊所”课程,避免处理真实的案件,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也就不需要承担了。

  4.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的设想

  上面我们论证了法学教学中应该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接下来我们设想一下增设“模拟法律诊所”课程需要具备的条件,首先,应该合理安排教学计划,考虑学生理论与实践知识相衔接,其次,应该课程内容设置应该合理,选择模拟程序相对完整的案例,最后,必须保证强大的师资力量做后盾。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法学教学才有可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综上所述,在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必然需要设置该课程。以“模拟法律诊所”课程为主,以其他实践教学为辅的实践教学方式,已成为目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的一种科学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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