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婚姻法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适用
摘要:社会主义法制的同一,是精神实质的同一。婚姻法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适用,应当以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结合边疆地区实际和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区别不同民族的个性,通过多样性的展开和基本原则的特殊化、具体化来实现婚姻法的拘束力。【略论婚姻法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适用】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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