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参加工作时间界定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州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参加工作时间界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州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参加工作时间界定
根据《福建省省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1998年12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即为“新人”。参加工作时间以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关于“缴存至满20年止”的理解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新人”住房补贴缴存至满20年止。20年(240个月,下同)期限按进入省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编制时起算,进入编制时间由人事主管部门确定。
福州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基数
根据《福建省省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单位和个人均按统一规定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外,所在单位再按其月工资总额的16%,每月为该职工缴存代替住房补贴的公积金……”。
为便于管理、规范做法,省城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比照公积金缴交基数为职工缴存16%的代替住房补贴的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
1998年12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即为“新人”。
参加工作时间以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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