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时间:2023-02-01 17:30:55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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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①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如果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孕妈妈手机操作无法成功申领,别着急,您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带上以下申请材料至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厦门生育津贴网上办理流程

  1、进入申领入口:微信搜索【厦门医疗保障】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生育津贴”

  2、填写相关信息;(手术次月15日后才可申请)

  3、输入社保卡交易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确认基本信息;

  5、填写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申请列表,可以查看办理状态,点击可查询详细办理信息;

  7、在申请须知底部,可以查看“历史待遇发放查询”和“生育保险缴费查询”。

  撤销

  选择要撤销的记录,点击进入详情页选择“取消申请”。

  现场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至32号窗口;

  2、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号至9号窗口;

  3、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9号至40号窗口;

  4、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至10号窗口;

  5、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4号至6号窗口;

  6、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11号至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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