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平台

时间:2022-03-16 09:12:45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东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平台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例如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例如车辆的所有权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平台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东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平台

  公众号查询:

  1、使用微信搜索“东莞不动产”,并关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我要办事”并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查询证明”即可进入东莞不动产查询界面。

  小程序查询:

  1、使用微信搜索“粤省事”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后,将所在城市更换为“东莞”,在主页中下拉,点击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服务”;

  3、进入不动产服务页面后,点击“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进行人脸识别或微信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查询。

  拓展资料: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启用,开设个人产权查询以及无房证明下载等高频业务办理功能。为全面扩展公众号业务办理功能,2020年8月1日起,推出“个人产权查询结果(带有电子印章)”打印功能。至此,东莞市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实现了全程“掌上办”。上述功能正式开通后,市民群众(目前仅限大陆境内公民本人)可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结果打印的全部业务。

  拓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

  20XX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制度层面堵住了房地分割中出现的制度、贷款和税收漏洞,进一步明晰了不动产权,但也出现了部门衔接、历史遗留处理等相关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让不动产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笔者认为,在今后一段时间,关键要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1月20日,县委编委会批准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XX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相关部门涉及的不动产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内设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定编14人。根据我县实际,县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初步拟定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印制不动产登记样表、申请资料、服务指南。并就“人员调配、办公场所设置、权籍档案移交、税费收取、印章启用、人员培训、县政府实施不动产登记公告时间、工作经费、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等9个议题提请县政府专题审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决定自20XX年元月1日起,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暂停受理业务。1月11日,XX县不动产登记局和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主要做法

  1、整合力量。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连人带编划入1名,从县房管局连人带编划入2名,国土资源局内部调整5名,8名人员于20XX年12月30日前到岗,迅速开展系统培训。

  2、增设窗口。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8个,其中受理窗口6个,收费、缮证、归档窗口2个。

  3、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全员设定A、B岗,确保工作连续性;对招商引资企业、城投公司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业项目的抵押贷款项目、预告预抵押、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现登记等业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立等可取;其他业务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截止目前,全县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xxxx本。

  三、存在问题

  1、部门协调配合待解决。一是与房产部门的业务协调配合中存在数据共享、查询和补录工作不到位。原房产登记业务统一划入不动产登记后(其中,转移登记仍由房产部门审核),由于未进行房产数据补录,造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不能查询房地产数据。县政府要求20XX年7月1日起实行不动产数据统一查询,如此,造成不动产登记机构不能对房产数据的完整性负责。二是国土资源局内部程序亟待简化。因为我局未设置导询台,申请人来大厅登记后,就认为已经受理,实际在受理前还有不动产测绘、土地评估等一系列环节,经常因其中一个环节时间过长,引发矛盾和误解。

  2、不动产登记测绘单位需统一。在不动产登记初期,我们一直按照原有模式,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一同到现场开展业务,经常因测绘人员不足问题,造成时间长,资料积压多,影响不动产登记质效;两家单位收费,不符合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利民原则。

  3、数据整合待启动。按照部和省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11月底前,我县必须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与市、省、部对接。当前必须尽快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房产数据补录到不动产信息平台。二是在地藉核心数据库内导入不动产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和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平台的及时更新。

  四、建议与思考

  1、加快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数据共享与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档案查询、数据补录问题;二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只需提供一次资料就能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需再向房产部门提供资料。三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图、表、证、薄的有机统一,实现数据成果管理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2、规范不动产登记测绘和收费。一是省厅要尽快联系物价等部门,及时确定不动产测绘收费标准。在现阶段应综合房产和土地测绘收费标准,按下线的70%收取测绘费。二是规范不动产测绘机构。通过备案或者公开遴选2-3家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现不动产测绘一次性进场测绘、同时出具测绘成果,一次收取费用,从而起到提质增效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测绘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对测绘单位实行黑名单制管理,规定测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和出图,并确保成果质量,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在收取费用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涉及农村宅基地的登记测绘实行全程免费,按时完成,确保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3、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素质。一是在系统内部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人人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二是要加强横向交流,向先进单位学习、向业务能手学习,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努力提升XX不动产登记整体水平。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对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团结,对把握不准的业务,要及时反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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