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社保转移指南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九江社保转移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流程
1.转入的:
(1)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书面申请;
(2)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将予以受理并后续办理转移相关手续,转移手续办理完结后,告知转入申请人。
2.转出的:
(1)可先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经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社保机构之间将后续办理转出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九江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792-8584150
办公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
官方网站:http://www.jjrs.gov.cn/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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