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

时间:2024-08-16 09:26:09 户口

南宁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

  我国实行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每个公民都有户口登记,公民死亡之后,其户口将被公安机关注销,公民的权利义务随着公民的死亡而消失,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公民死亡注销户口。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办理费用:不收费。

  注意事项

  1、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2、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3、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南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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