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1-03-10 14:49:53 公租房 我要投稿

徐州云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徐州云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徐州云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判断标准:非市区(泉山,鼓楼,云龙,开发区)所有外地户口;

  2、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请填写完全,单位名称地址经常有漏填),申请人自写申请书;

  3、单位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4、公积金或社会保险交款单或证明(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有公积金的公积金处开具证明);

  5、婚姻具结书(申请人自己按手印)(离婚要协议书或离婚);

  6、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

  7、单位公示证明;

  8、单位收入证明;

  9、暂住证(贾汪和铜山除外);

  10、身份证和户口复印(申请表填写几个人就得提供所填写人的所有资料);

  11、结婚证复印件;

  1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公租房人签定的劳动合同上面所加盖公章的单位必须有法人资格。看工商执照,法人企业的执照是《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的执照就是《营业执照》。

  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用工单位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

  3、住保窗口接到用工单位报送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住保部门;

  4、区住保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通过查询直管公房档案、登记交易中心房产信息数据库、棚户区改造被拆迁人档案进行比对,同时对申请家庭其他情况进行审核。区住保部门自接收住保窗口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告知用工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档案统一报送市住保中心。

  5、市住保中心对各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保中心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市政府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上公示10天,期间接受举报和举证,并组织复查。公示无异议及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确认为配租对象并进行房源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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