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1-03-08 10:06:19 公租房 我要投稿

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

  2、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

  3、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现无房时间满5年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

  4、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低保(特困)户,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除落私、解危房屋以外,他处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扬州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证明;

  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

  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

  低保户、特困户、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分别需另提供的材料为:

  1、低保户:《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

  2、特困户:《扬州市特困职工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

  3、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落实私房政策退还房屋产权通知书;市区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

  4、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出具的市区解危腾让搬迁证明(由市解危办统一印制);市区公有住房解危办公室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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