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
4、在市区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且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5、持有市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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