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时间:2023-01-11 03:53:55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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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宝鸡市公租房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宝鸡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宝鸡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

  4、在市区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且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宝鸡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单身人士)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则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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