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常住居民户籍;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
4、在市中区、高新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无住房;
5、单身人士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外来务工家庭在市中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租房有哪些政策性特征
1、保障性
国际公约认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2、政策支持性
支持内容: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等。
3、租赁性
经济适用房: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
个人出租住房:产权者自住;
公共租赁住房:专业用于出租,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
5、供应群体广泛性
《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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