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同一个单位员工有两个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太原同一个单位员工有两个公积金账户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太原同一个单位员工有两个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拓展:
一、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专管员到所辖分理处领取或到中心网站下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持填妥并加盖印章的相关业务表格和所需资料,到所辖分理处柜面归集综合岗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并经上级审批岗审批通过后,系统打印相关业务表格,将单位留存联返与专管员或职工。
二、办理时间
1、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到12月31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4:30
2、当年7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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