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账户合并指南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公积金账户合并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条件
1、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2、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完整或有误的,需先提供相应材料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方式及流程
1、网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账户合并。
2、前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办理机构
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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