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转移指南

时间:2023-10-09 21:18:03 公积金

广州公积金转移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公积金转移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公积金转移指南

  个人账户转入:

  1、申请条件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广州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累计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中心。

  2、办理流程

  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返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后,原受理网点办理异地转入业务(1个工作日)→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2个工作日)。

  3、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4、办理地点

  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个人账户转出:

  1、申请条件

  (1)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

  (3)职工在广州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在广州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5)职工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2、办理流程

  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3、办理地点

  转入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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