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毕业生档案办理指南

时间:2021-02-03 17:15:39 档案 我要投稿

海南毕业生档案办理指南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海南毕业生档案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海南毕业生档案办理指南

  一、报到证签发

  (一)在海南省落实就业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毕业生,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派遣至用人单位,档案随寄;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为私企等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毕业生,将其就业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委托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生源地所在市、县就业部门,档案随寄。

  (二)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局只能接收机要寄送的档案,需要委托托管档案的,将报到证直接开往工作单位,并将档案邮寄到工作单位,再由单位人事到我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将其就业报到证派遣至生源地所在市、县就业部门,档案随寄,无需就业部门出具接收函。

  二、档案转递

  (一)毕业生档案按照派遣单位(部门)随寄,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不接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海南省各市县就业部门通讯地址。

  (二)毕业生档案需通过档案管理部门认可的渠道邮寄,个人自带的档案我省一律不接收。

  三、报到和改派

  (一)我省自7月1日开始办理应届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回原户籍地报到的毕业生请直接到市、县就业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到各就业单位报到或单位属地就业部门报到的毕业生由就业单位统一到单位属地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均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或“海南人社大厅”APP进行网上报到。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在省内调整改派的,可直接到单位属地的就业部门办理;跨省改派的,需回原发证机关办理。

  (三)我省生源毕业生在省外就业的,按国家、地方及用人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改派等手续,不需我省就业部门出具“同意改派”意见。

  (四)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898—65351699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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