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12-05 09:32:4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四川省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近日,四川省政府下发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再次上调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调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据悉,此次调整是四川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而2014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100元、1250元、1400元。受经济下行影响,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增长幅度为10.4%,比2014年下降4.1个百分点,但各档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去年最低档和最高档中间差距是300元,今年为240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通知特别强调,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YJBYS小编提醒您注意:

  1、所有用人单位均不得违反

  《通知》特别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经营正常的.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标准工资支付,确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同时,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共决和增长机制。

  2、试用期也不得低于此标准

  《通知》还强调,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应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等福利

  最低工资标准究竟包含什么?最低工资里不包含加班费、津贴以及相关福利等,为应发标准,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