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按家庭征收不应畏葸不前

时间:2022-11-21 04:03:29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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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按家庭征收不应畏葸不前

个税按家庭征收,而不是按人头征收,公平感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光棍汉,一个是有老婆有孩子的顶梁柱,那么两个人即使是同样的收入,后者的税负感更强烈,生活也更吃力和艰难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将家庭作为个税征收的基本单位,更能体现生活的成本。

个税按家庭征收不应畏葸不前

相较于增值税等流转税,个人所得税是最有“痛感”的税种,是直接从个人所得中无条件划走的收入,所以个税所受关注最大,也最被在意是否公平正义。对于3500元的免征额仍然偏低的质疑,对于个税沦为工资税的不满,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成为个税缴纳大户的抱怨,其实都是指向个税丧失了其“调节财富收入差距”的核心功能,而是成为了保障财政收入增长的工具。因此,个税的减负是综合性的、系统性的,不仅在于定期地上调免征额,在于优化递增税率,更在于尽量抹平税负差异化的家庭因素。

按家庭征收,体现的是服务型政府,因为这要求税务部门提供精细化的服务,而不是此前的“一刀切”,坐等钱来。众所周知,美国的个税征收普遍认为很麻烦,报税表普遍都看不懂,一个美国家庭,有孩子可以有一定额度的免税额,夫妻合报又能享受一定额度的免税额,碰到一个很多项免税抵税条件都满足的家庭,最后税一算下来,不仅一分钱不用掏,政府还得倒贴钱,进行退税。这种“麻烦”考验的是政府的行政能力,同时也是在推进中锻炼纳税人的现代公民素质。

其实,不光是个税征收需要人性化,整个税制都亟待精细化管理,减少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者重复征税程度高,对于小微企业尤其不利,同时也使得消费者成为最后的买单者,一件商品里有税、有费,还有税费的附加,削弱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商品漂洋过海到了美国的售价,反而还要比国内同等商品便宜的缘故。

个税按家庭征收,尽管困难是显然的,但我们不希望囿于苦难而反复准备,而是希望技术准备这个工作可以加快进度,条件许可的城市可以先行先试。房产税能够试点,个税也应具备了试点基础。如果在苦难面前畏葸不前,总是怕条件不成熟,那条件就永远不会成熟,改革最好的训练就是改革本身,就像市场最后的训练就是市场本身,不下海,是怎么也学不会游泳的,不迈出改革的这一步,就说条件不成熟,是托词而已。不想干的事情,总是可以找到借口,而想干的事情,总是可以找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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