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规范(6)

时间:2017-12-25 职业道德 我要投稿

  6.2 建立对公务员的教育长效机制

  对公务员的长效教育机制主要是指加强对公务员的工作技能与道德素养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公务员工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有利于公务员紧随时代潮流,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加强自己的工作技能,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精通本职业务,提高服务本领,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以快捷和优质的服务为国家和人民出力。

  加强对公务员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有利于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意识,使公务员可以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形成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而是公务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际上也是对公务员道德风险的规避和控制。具体上主要指两个方面,其一,在复杂的价值冲突中分辨价值取向的善与恶;其二,在复杂的价值冲突中分辨价值的轻重。这以上两者,不仅要体现在有严密监督的情况之下的遵守,还要体现在缺少外部监督的情况之下,公务员也能不畏威逼,抵制诱惑,自律与自尊并重,保证完整的人格,以最大的努力为国家与人民服务。坚持对公务员的道德建设的思想不动摇,是公务员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领导,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够做到以德律己,以德服人,实现公务员道德建设的目标。此外,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不仅应当作为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而且还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作为确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另外,鉴于对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而要真正实现公务员道德教育的高效率,就必须把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特征、不同岗位和文化层次的公务员的教育加以细化,改变过去那种无论是机关公务员,还是基层公务员,从教育内容、方式到基本要求都采取一个模式的错误做法。

  6.3建立对公务员的监督长效机制

  对公务员的监督长效机制主要是指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测评机制,其主要包括奖励机制与批评机制。

  无论是奖励与批评都需要有一个准则,一个规范。春秋时期的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清朝学者郑瑞提出:“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这些都是古人订立的职业道德准则。我们可以看到“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的早期官德,“为政以德”、“民为邦本”的政治道德,“修身践履”、“清正廉洁”的职业官德。而这些都是我们定立测评标准的参考依据。

  我国订立的公务员测评机制绝不可以效仿以前的非量化机制,仅仅做一个定性的、感性的主观评价。我国的公务员测评机制应当包括三大方面:绩效测评、廉政测评和诚信测评。

  首先,绩效测评主要是指对公务员的业绩的测评,其主要包括对工作效率的衡量、对工作质量的衡量以及对工作中创新能力的衡量。一个公务员工作效率的高低是衡量其爱岗敬业、勤奋踏实的重要指标,而工作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其刻苦学习、精通业务的重要标准。在工作中,创新能力则应该从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两部分进行客观的评价。公务员必须在坚持正确的原则的基础之上,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的艺术性。还要在继承过去好经验、好传统、好方法的基础上,从公务员的思想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经验和新方法,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对于提出可以提高办事效率的方法或途径的公务员,应对其事迹予以宣传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其次,廉政测评主要是对公务员的廉洁程度的测评。在这一环节中,需要使举报、审查等司法环节做到透明、公正与公开。对举报者依照其提供材料对案情进展的帮助程度予以相应的奖励,而对虚报污蔑者则要予以严肃批评或法律制裁。对有廉洁问题的政府公务员轻者要严肃批评,予以处分;重者要开除党籍,法律裁定。

  最后,诚信测评主要是对公务员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所言属实、所行守信的测评。在这一环节中,可以大力开展回馈与回访活动,根据被访者的回馈内容来评定公务员的诚信度。例如,介绍情况、发布的通知是否属实且准确、答应的工作是否按时且如约落实等。

  通过行政行为测评系统的构建,可以唤醒国家公务员的道德责任与道德良心,回应、满足民众的基本利益需求,实现政府廉洁、管理高效、社会公正。

  结 论

  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看出要想出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行政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否则它将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另外,如何让国家公务员遵守道德规范,首先要将各项法律法规细化,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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