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0-12-15 15:43:02 公租房 我要投稿

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在绵阳市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3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和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22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4、无私有房产(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无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房。

  三、在绵阳城区有稳定职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绵阳城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以内;

  4、无私有房产(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无建房用地或未租住公房。

  绵阳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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