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6 05:53:08 制度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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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库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应急物资库日常管理由安监部负责,相关部门及工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2、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除经项目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3、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保持仓库整洁有序;

  5、安监部负责:库管理制度的编制及上墙、标识牌的制作及上墙、抢险物资及灭火器材的配备、登记台帐的建立等工作。以上物品安监部配备后由库管员进行保管、维护;

  6、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建档工作。建档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失效日期等。库管员发现入库物资存在不满足要求情况时,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反映;

  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8、安监部、库管员要定期进行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现象时及时更新或维修,问题严重超出处理权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9、库管员每月底要进行一次物料盘点,发现短少、残损等现场时要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并报有关领导处理;

  10、库房内严禁以下行为:吸烟、私拉乱接、堆放杂物、私人物品、无关人员入库;库管员严禁涂改帐目;

  1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日执行。

  1、严格按照三分四定制度。即应急物资储备分为携带物资、前运物资、留守物资三类,要有定人、定位、定车、定量进行管理。

  2、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结合所承担的应急任务,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储备、调用、补充等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3、做好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结合物资特性和应继需求,统一规划,实行实物储备,及时调整、补充。

  4、对不便保管、效期短或不能及时从市场上购买的物资与企业签订储备合同,随时调用。

  5、完善网络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的检索出所需要的物资生产、供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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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物资管理,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我公司的存放物资的特点、存放形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和其他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库房、罐区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第四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与物品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并应设置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五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汛、防窃等工作。

  第六条在仓库、堆垛和罐区应设明显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仓库应设置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发放准确。

  第九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必须熟知所管物品名称、理化性质、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做好日巡查工作,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形、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一切产生电火花的操作。

  第十二条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应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组织管理

  (一)仓库应设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防火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完成领导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和巡逻检查制定,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五条储存管理

  (一)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护间距。

  (二)库存物资的存放应满足仓库物资存放“五距”要求。

  (三)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存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存放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四)易自燃和与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干燥的库房,并安装检测仪器,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五)物品入库前应检查是否有火种隐患,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装卸管理

  (一)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二)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货物不得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三)起重装卸货物车辆应经检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四)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七条电器管理

  (一)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物品距离应在0.5米以上。

  (二)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库房应在库房外设置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切断库房内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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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4

  一、物资仓库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内。

  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正常情况领料须征得仓管员同意方可入内,并到仓管员处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领料后由相关负责人事后及时补办领料手续。

  三、仓管员应自觉的遵守物资管理制度,做好收、发、存工作及进出库记录,每月5日前完成物资进出库统计报表。

  四、仓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库存情况,保证正常抢险、施工维护用料,需补充物资的按规定办理物资供应申请或物资采购申请手续。

  五、仓库内的物资应按类型、规格型号整齐存放,领料人员不得随意乱翻,退还的`物资必须放归原处。

  六、在上、下班前仓管员应进入库房巡查,确认电源、门锁、物资情况是否正常。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抢险物资,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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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质就是要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地把物资发放到需求单位。

  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每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冻、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盗窃,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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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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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8

  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结合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公司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如下:

  1、各车间实行设备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对每台设备进行责任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员分工表。

  2、操作人员要精心维护,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参数应符合设备要求,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巡回检查设备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扳手、听针、抹布等。掌握本工段内.

  4动、静密封点分布情况,及时堵漏。消除设备的脏、缺、锈,设备完好率不低于、各车间维护保养人员要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所需的油质油量要求。不同牌号的油要用专门的油桶加油,不准多种牌号的油共用同一个油桶。

  5、巡回检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油箱的油位及油质,随时加注或更换润滑油,经常保持油箱达到规定的油位。车间检修人员每季度一次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油箱洁净情况,将发现问题填写在《设备技术台帐》中,及时修理改进。

  6、质检科要定期对重要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化验,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车间进行过滤或更换。更换后的废油按我公司有关废油回收制度进行处理。

  77:30-8:00、各车间检修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每天早晨时间进行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和故障;操作人员要每小时对本工段的设备巡检一次,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如果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时汇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情况果断处理。

  8、设备维护保养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附页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不允许车间内出现只使用不保养或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

  9、特殊情况不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需车间提出申请,经机械动力科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0、机械设备的保养要保证质量,不得漏保或不保,对于长期不运行或停用设备,也要按规定进行清洁、防腐、防潮等。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车间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台帐,机械动力科每周检查一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车间每项给予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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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常用物品建立保障需求的库存数,日常库存外物资采购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应根据现库房额及发展所需来制定限额,既保证全院供应工作,又防止物资积压。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五、定期编制总务仓库与总务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账、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规定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专项物资领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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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业务工作必须按物资入库、保管、出库、退库和盘点等流程作业。仓库建设和布局必须适用、合理、方便装卸、运输。仓库管理按中国石化颁布的“一类库”标准执行。

  第二章入库管理

  第二条要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把数量、质量关,对质差、量缺或库存已超储的物资严禁入库。

  第三条仓库物资必须进行“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要按物资的类别做到定库、定架、定点、定人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四条在库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技术说明书、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物资堆放要实行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仓库堆放的物资也可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实行四号定位。

  第六条各种设备、材料的防护层或包装物不得损失丢失,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定期的或季节性的以及临时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有锈蚀、剥落、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安全不变质,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盗窃、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条对防潮、防雾、防锈的物资提货到库后存放在适宜地方,保管员要根据产品保管要求经常检验掌握物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油、垫高、通风)防止变质,如果发现变质,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九条设备、备件等阀门、管材的堵头、管帽及垫装物不得拆卸或丢失,已丢失的应想办法补上。

  第十条成套设备实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账,主机、附机配件、工具都要成龙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挪用。

  第三章仓库料场管理

  第十一条仓库、料场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货架无灰尘、无杂物、场内无垃圾、料场无杂草。管理要达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库容整洁化、资料档案化、“四防”经常化)。

  第十二条仓库的消防要加强管理,在消防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准放任何物资,要保证仓库的主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仓库(料场)必须实行规格化。根据物资库存量和收发量,以及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图。并留有验收、保养作业区和机动货位,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和面积,仓库(物料)要分区、分类。“专库专储”,布局合理,横看成线,竖看成行,标志明显,过目成数,保持整齐。

  第十四条仓库的电梯、电动吊要有专人操作(有操作证)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仓库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保养和报警方法。

  第十六条仓库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服务。如因

  公离开岗位,须留言,写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条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和车辆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班前查门窗、设施、物资动态,班后查灭火工具、断电、关气、关水、关窗、锁门。制定风前查遮盖、雨前查排水、高温查通风、低温查防冻等巡回检查制度。按季节对不同灾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员在次日上班时将收发动态交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时,物资按明细账移交,工具、设施、账册、凭证资料和待办事项列清单移交,经双方签认,领导批准方可离职。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凭领料单,加工付料单,经过审批手续的借调拨单等有关凭证发料,并在发料凭证上注明余数,对非正式凭证(白条等)一律严禁发料,非本单位职工不能代领。

  第二十条所有物资一律要凭专职材料员或指定专职人员开具盖章的领料单,在确认型号、规格及数量正确清楚、印章齐全后,方可发料。

  第二十一条仓库发料时要执行以下几点:

  (一)根据“出陈储新”的原则,各种物资按入库先后安排好出库顺序,要坚持“先进先发,限期先发,易损先发”,使物资合理储存。

  (二)实行小额供应,按实际需要发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费。

  (三)做到“五不出库”:即质量不符不出库,数量不清不出库,验收中发现问题不出库,无计划员签章不出库,白条子不出库。

  (四)出库物资除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外,还应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进零发,可将技术资料复印件随发,留存原件。

  (五)保管员除事故紧急用料可根据调度命令或领导批示先发料后补单外,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单发料,库存物资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物资出库后,当天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

  第二十三条发料完毕,保管员要在出门证上填写领料单位、车号及所领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凡可以计数的必须注明件数,不能只写重量或体积),并由保管员、领料人签字,不得漏项,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交领料人作为出门凭证。

  第二十四条物资出库,门卫要认真核对料单、出门证、实物和车号,如发现出门证项目填写不全或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料单实物不一致时,应禁止出库,并与保管员核对和向领导汇报。

  第五章退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退库范围:

  (一)名称、规格、型号不符(错发)。

  (二)质量不合格或材质不清。

  (三)数量不准(复发)。

  (四)因设计变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产、维修剩余物资。

  上诉各项可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退库要求:

  (一)由主管计划员开列退库单,并由当事人(特殊情况除外)按原物退原库办

  退库手续。

  (二)凡需退库的`物资必须符合入库要求,原发料时的各种资料应齐全,要严格交接,认真验收。

  (三)大批退料,由领料单位先按类别填报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库。

  (四)设计变更退库凭设计部门变更通知。凡已经缺损、损坏、锈蚀等一律不准退库。

  第二十七条所有退库物资,由保管员按规定登记入账。

  第六章盘点管理

  第二十八条对库存动态物资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点、年中盘点、年末大盘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卡、物、资金一致。

  第二十九条除核对数量外,还要检查质量是否合格(与入库时一致),有无损坏变质,保管条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条因变质、腐蚀、霉烂或超期失效及非责任事故的损坏,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属实,但不能修复改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第三十一条在盘点中,如发现库存短少、盈余、损坏、变质、规格串换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确定数量盈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以个数(件、台等)计量的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计算的物资,如总的件数以及每根、每张、每块的长、宽、厚和直径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应按合理误差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中产生的自然损耗,每季上报处理一次,由保管员填写清单一式3份,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

  (四)名称相同,但型号、规格混串,应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规格串换调整表一式3份,报有关部门批准调整转账。

  第三十二条库存物资原则上不得发生盈亏,如已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核实,半年申报一次,由保管员填写盘盈盘亏报表一式3份,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1

  一、仓管人员对进仓物料必须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

  二、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变质、变型、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三、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能领料。

  四、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事宜。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终前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天报送仓管部。

  六、物料出仓,必须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

  七、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八、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九、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十、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

  十一、各项物资、材料均应制订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借以控制库存数量,以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短缺,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二、仓管部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负责。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负责。

  十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3

  购物中心物业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采购物资、库存物资的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仓库储存管理。

  3.职责

  仓管员负责仓库物料储存管理。

  4.工作程序

  4.1物资入库时仓管员认真按物资采购清单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拒绝入库,以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

  4.2物资入库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入卡,分类摆放整齐,严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资混装混放,选择好保管场所,同时采取相应的'堆码苫垫措施。

  4.3物资发放时要采用先进先出法,确保库存物资正常流转。

  4.4各使用部门来仓库领用物资,必须事先填好由主管以上人员签批的领料单,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按实发放。

  4.5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并配足消防器材,确保仓库的安全。

  4.6库存物资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盘点表,发生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4.7搞好物资卫生和环境卫生,使库容、库貌保持整洁。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15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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