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场所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与无菌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应具有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的能力;。
(四)应具有对产品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收集、处理的能力;。
(五)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所经营无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应符合国家对无菌器械的其它规定。
第六条拟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或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经营无菌器械的,经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见附件一)中规定的条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应包括:
(二)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可以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部门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对申请企业的现场审查应选派2至3名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三)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或增加无菌器械经营范围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查不合格,须进行整改的企业,其整改时间以及对其复审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查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批准取得无菌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无菌器械的经营资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细则为无菌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定严于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2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四、定期对电子仪器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报主管人员,防止因短路损坏仪器,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学期清洁、保养2—4次。
六、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中心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设备处提出申请。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4
一、心电监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监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护理人员均应具备识别主要报警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监护仪表面每日由主班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监护仪屏幕用无水酒精擦拭,电缆、传感器和仪器的'所有附件每次使用后需要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心电监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必要时用手动血压计测量血压,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8、定期更换电极片及其粘贴位置,定期检查指端挤压情况,每4小时将指端Sao2传感器更换到对侧。
二、除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除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3)、使用后将电极板充分清洁,及时充电备用。
4、定期消毒:除颤仪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除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三、电动吸引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中心吸痰装置定位放置,电动吸引器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中心吸痰装置使用一次性装置,吸引表和电动吸引器表面每日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中心吸痰装置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电动吸引器或改用注射器抽吸吸痰法,不得中断病人抢救,并立即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四、心电图机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心电图机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心电图机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心电图机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检查故障出现原因,并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及通知心电图室完成心电图记录,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不得出现在病房内。
五、简易呼吸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简易呼吸气囊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呼吸囊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备用(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流动水反复冲洗晾干);储氧带只需以500-10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流动水冲净,各部件均干燥后保存于清洁盒内。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呼吸囊出现故障、漏气等应立即更换呼吸囊,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的抢救仪器不得出现在抢救车内。
六、输液泵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输液泵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输液泵表面每次使用后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输液泵出现报警等故障,应立即检查报警原因,必要时更换输液泵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
七、注射泵使用制度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5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6
1.实验室分管仪器设备的副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实验技术室负责具体管理,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
2.实验技术室应充分发挥先进仪器设备的`作用,组织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提高利用率。
3.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转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检修兼顾”的原则,坚持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及时编制并申报易损、易耗材料及配件储备计划。
4.大型仪器设备专人操作,非专职人员未经仪器负责人同意不得上机操作;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等。
5.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请有关技术维修部门修理,他人不准私自拆卸,否则,将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仪器非正常损坏时,当事人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6.为保证仪器防尘及安全,需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并经常检查门窗水电的安全。
7.仪器设备属实验室固定资产,实验室人员工作岗位调到时,须办理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交接手续。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7
加强语音室仪器设备管理是提高语音教学质量水平的基本保障,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应加强计划管理、日常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教学任务需要与经费允许,按我院相关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办法执行。
二、新购置的食品设备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备供货单位联系解决,在使用前要熟悉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
三、语音室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管理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建卡、报废等手续。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四、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技术档案,做好使用记录。
五、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以达到整洁、完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长时间不用的`仪器设备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锈等工作。
六、仪器设备损坏后应及时修理,需到院外修理的要与设备主管部门联系,修理仪器设备要作好维修记录。
七、仪器设备外借以不影响本语音室工作为前提。院内借用,需经院级领导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要报董事会批准。
八、凡仪器设备达到使用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时,如确已丧失正常效能或技术落后、能耗极大,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有的虽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新购价格的50%,可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的报废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报废设备由主管部门回收,语音室不得自行拆换、处理或遗弃。
九、定期核对仪器设备账卡物,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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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9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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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五条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维修方式
第十条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x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2
一、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督促关锁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切断电源,清除室内外的木屑、废纸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进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院(系)办公室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和空调,使用电炉和空调等电器时,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七、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建立清扫制度,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八、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院领导,并保护好现场,写出事故报告。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3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二)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三)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借出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四)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帐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四)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二)在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三)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如发生强酸、强碱溶液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五)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
(六)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气、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一)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二)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三)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五)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六)实验室布局要合理,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安装空调设备以保证适合的实验室环境温度。
(七)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4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人员都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全室公用仪器设备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做好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检查、校验、常规维修以及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员提出维修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8、仪器设备的变动:凡报损、报废及外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技术鉴定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仪器设备。
9、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对责任人做出赔偿处理。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5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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