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
我国公路建设自1985年开始在世行贷款项目中按照国际惯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设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一改过去政府部门的单项行政监督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监督三结合的全面管理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其社会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因素,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理制”,甚至成为业主的雇员或下属机构,造成了在公路建设中监理过分依赖于业主的行政命令、维护业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现象进行分析,愿与同行交流探讨。
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行为关系的现状及根源
1.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关系的现状。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这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
1.1.1业主方面。
1.1.1.1立项后,业主往往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未和监理、承包商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删减、变更相关的工程项目,或不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随意提高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前期拆迁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造成窝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单方制定的奖罚规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抢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
1.1.1.2资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计量一次拨付,致使工期因资金不足而拖延,监理也无可奈何。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价控制等问题,指挥部合同处作为负责业主审核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的具体实施部门,成为三方矛盾的焦点:指挥部合同处对已经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过的工作内容、工程量重新审核,形成业主对监理不信任的事实,引起矛盾;重复审核,引起支付时间的延长,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给承包商,引起矛盾;有心到现场核实,却又被审核计量等工作困在办公室中,引起变更、索赔等批复困难。
1.1.2监理工程师方面。监理工程师作为经业主委托、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应按照规范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维护双方的利益,而在现行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有心科学、规范的行使监理权力,在行政上却又受制于业主,无所适从,矛盾重重。主要表现有指挥部合同处对工程计量的二次审核引起监理工程师的抵触情绪;因社会监理事实上成为业主的雇佣,往往会出现只维护业主的利益而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引起承包商的消极对抗,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利用手中的监督管理权利强制承包商执行。
1.1.3承包商方面。由于资金拨付大权仍然掌握在业主手中,作为业主雇佣的监理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权却并不承担过多的责任,承包商始终成为三者之间的弱式群体,表现在:业主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总监)大都不具备专业监理资格,承包商苦不堪言业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和现场管理,和社会监理一起对承包商进行双重管理,导致承包商在具体施工中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1.2矛盾产生的根源分析。
1.2.1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出资方的业主,事无巨细统抓统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对自己出资建设,却将资金使用、进度管理、质量控制的“大权”完全交由他人处理的现象一下子难以接受的;
1.2.2作为出资方的业主,经常会认为监理是受自己的委托进行工程监督的,承包商是付钱请来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的,不认可监理独立的监督角色,因而认为监理和承包商都是自己的雇佣,不能接受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1.2.3作为国家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委托人,业主对工程的进度、费用、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业主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不必假手他人。然而为了立项,又不得不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社会监理制”。
1.2.4“经济原因”导致失去“社会监理”职能。监理如果不能按照业主的命令、指示开展工作,就不能顺利得到自己应得的费用,因而只能对业主惟命是从。这样既不用承担责任,又可以顺利拿到监理费,监理失去了“社会监理”的职能,成为业主派出的“施工监督员”。
1.2.5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不高。他们缺乏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深厚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和严格的合同意识,综合水平、信誉相对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能力,不能令业主十分放心地将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给他们。
1.2.6个别承包商不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工作,采用非正当的行为诱使或迫使监理人员作假,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2. 对当前业主、监理、承包商混乱的行为关系这种现象所应采用的对策。
2.1 以FIDIC条款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严格约束三者之间的行为。目前仅仅依靠现有的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对工程施工来说是不够的,需要有专门的、详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专项立法或行政规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责任和权益,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
2.2建设方应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关管理知识、法律知识,转变观念,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工程建设的模式和思路,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以及管理思路要逐渐向FIDIC条款的要求靠拢。同时摆正自己的位置,承认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实,建设方除了对重大变更、索赔进行宏观控制、审批外,应按照国际惯例充分放权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会监理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赋予的职权和利益,充分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监理和承包商的行为,运用法律和合同等经济手段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2.3监理单位除了掌握好工程技术外,还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对合同应有清晰的概念,能够熟练运用合同解决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监理单位应不断提供自身的素质,在挑选监理人员时,在注重专业素质的同时,也应注重个人的人品,保证监理人员能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真正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4承包商在决定投标的时候,应对所投标的工程和拟投入的人员、在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保证进入工地的人员和投标书上的人员、设备相一致,开工后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质量计划和进度计划完成工程任务。同时相关部门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对进入公路施工市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进行综合的、全面的、从高、从严的考察和考核,保证有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和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2.5其他的一些建议。
2.5.1考虑是否建立三方履约保证金制度。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都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作为自己保证履约的信用保证金,存入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的专设账户中,在对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深入的考核后,对不能履约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受损者给予补偿。
2.5.2考虑是否建立工程资金保证制度。即建设方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应在相关的账户中存入拟建工程相应比例(50%、60%或80%)的资金,并保证在开工后若干时间内存入的资金达到100%,这样可以保证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资金,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减料。
3.结语 自1996我国实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经历了10多年的磨合期,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被广泛认可。然而,由于上述种种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目前的这种建设方全抓全管、监理成为建设方“雇员”的的现状,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监理”的监理制度,也使得当前公路建设中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为关系较为混乱,已经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展。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参与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渐抛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式下,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特殊需要。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2
基本管理制度具体分为:
一、档案管理制度;
二、设备的运行巡检制度;
三、运行交接班制度;
四、机房管理制度;
五、机房巡视制度;
六、工具管理制度;
七、维修物资管理制度;
八、日常保修制度;
九、安全用电制度;
十、安全生产与安全教育制度;
十一、设备事故分析和处理制度;
十二、设备报损制度;
十三、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十四、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十五、工程组织结构和汇报流程。
一、资料管理制度:
包括归档制度和资料使用制度。
资料分有设备类资料、人力资源资料、工作统计类资料、技术和能源的信息、新增项目的信息资料等所有档案资料都应该存档保管。
使用制度:
①、查阅资料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在使用后归档;
②、查阅资料不得弄坏、弄脏资料,更不得删改丢失资料;
③、查阅资料需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带出。必须带出时需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
二、设备巡检制制度
1、工程部直接负责的设备很多,所以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巡视检查流程。而且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
a、制定合理的巡视路线。根据酒店设备的分布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路线,节约巡视时间。
b、在日常巡视过程中,一般按照设备的同一类型进行。各个系统分开巡视。
c、巡视检查内容,通过手摸、耳听、眼看、嗅闻、仪器仪表测量等手段。检查机器设备运行的技术数据、温度、运行声音、设备的传动系统等。
d、每个班次巡视机房设备时,应该对设备分批清洁,安全监测、加油润滑防锈,调整处理设备运行中的小问题。
e、设备巡视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和不同设备的要求,明确工程部运行值班人员每天(每周)定时巡视和巡视次数。规定出每次巡视每个机房合理的时间长度。每天巡视制定出合理的巡视周期。
f、每次巡视的机房设备,应该在现场做好巡视记。特别是设备的运行数据指标。重要的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负责人,并做好运行故障记录。
2、交接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工种的交接班。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a、工程部员工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交接。
b、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至15分钟,换好工作服到达工作现场准备交接班工作。
c、交接班时间内,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设备故障时不得交接班。不得以下班时间到为理由离岗,违者严肃处理。
d、处理设备故障时,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立即投入工作,不得以没有交接为理由拖延时间。违者严肃处理。
e、接班人员因故没到,交接班人员不得离岗,违者视为脱岗严肃处理
f。接班人员酒后或精神状态不好等,交班人员不得交班,并报请上级主管负责人调换接班人员。违者负连带责任。
g、认真落实交接内容,填写交接班记录表。不符合交接班程序的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主管处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3、机房巡视制度:
a、每个班次定时巡视机房,巡视各机房电箱,水泵的运转情况,以及煤气房、水箱的水质状况,并做好记录。
b、电工检查内容:
①电箱总开关,接地线等电箱巡视表格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②检查水泵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振动、电机是否过热等。
③定期检查大功率电机的绝缘情况、润滑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c、管道工检查内容:
①水泵、管路、沙缸的运转状况,系统是否渗漏水、压力是否超高等。如果压力超高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反冲洗沙缸。
②检查换热器是否正常,蒸汽管路和水路有无渗漏等。
③检查各个机房内一些重要阀门的开启情况,并记录好开启和关闭时间,即加水、加温时间。逐渐摸索出各个泡池加满水或排水所用时间等系列数据。
d、巡视机房时应将相对应的泡池、泳池的水质、水位等信息做好相应的交接班记录。
e、生活水泵房巡检时,记录好水源状况、供水压力、供水频率及休眠时间等基本的运转信息。
同时记录消防、喷淋泵的情况。
f、每个班次的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
g、各个机房巡视记录表见附表。
5、机房及重要机房管理制度
a、员工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机房参观。
B、不得将非工作物品带进机房
c、机房内不得洗澡、洗衣服、晾衣服等
d、机房内保持通道畅通,严禁烟火。
e、机房内焊接等明火操作时需办理动火证明,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f、任何人员进出重要机房均需登记,非工作原因不得进入机房,拒绝参观。
6、工程部工具管理规定:
a、工程部工具实行一人一套工具管理制度。分班组工具套和个人工具套两种情况。
b、个人工具套记录个人领用工具的数量、种类、规格等信息。本工具套一式两份,部门和个人各保存一份,签字确认。工具本着依旧换新的原则。丢失或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尚。
c、班组工具卡记录大型工具信息。例如电动工具等,领用、外借需要签字登记。
d、员工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时,依照工具卡收回工具。
7、工程部维修物资管理规定:
a、工程部的维修物资采购、入库、领用,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防止物资的.浪费、积压。
b、物资的采购由专业人员报至采购部,由采购部统一填写采购单,主管确认。要求清晰清楚,(填写时最好将上次采购价格一并填写清楚)采购的物资要求留有存根备查。
c、根据要求定期(半年)对低值易耗品的价格做一次供货商3家比价。做好市场调查,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根据申购程序批复后执行。
d、维修物资采购时,工程部尽量提供出采购物品的样品或相片。
e、物资采购回来后,需要验收入库,应由专业人员验收质量、是否符合需求、数量。并由文员做统计记录在案。每月月底提交本月入库统计表
f、维修物资的入库由仓管分类保管、定期盘存,记录并汇报给部门主管。
g、根据工作单的内容,库管按需发放维修物资。领用人员填写领用物品登记表,库管同时签字确认。并在库单卡上注销。
h、工程部仓管根据工单完成情况,认真核对统计物资的使用数量和去处,按照保修部门分别记录。定期统计各个部门物资的使用情况及维修成本。每月月底提交本月物资出库统计表
i、每月月底结合财务部门做好盘点工作,双方在账册上签字确认,工程部经理进行最终签字确认。
j、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8、日常保修制度:
凡是酒店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工程部进行维修前,必须以工程维修单的形式报请工程。工程部根据工程维修单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去相关的场地进行维修。填写工程维修单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内容应该填写详尽。
a、各部门报修工程维修,需先报到部门当班负责人处。由部门文员统一记录在《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中,并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工程部维修完成,报修部门需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在《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周日报修工程维修,各部门需先报到部门值班主管处,由主管统一将工程维修项目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工程部维修完成报修部门需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在《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
b、每天部门文员或主管应该检查当天《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所记录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应在晚上17:00与工程部文员进行当天工程维修单完成情况的核对。
工程部
a、接到电话报修工程,需由文员(周一至周六)或当班带班人员(周日或夜间)负责填写工程维修单,并在《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上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b、根据工程维修单完成相关的维修任务后,必需与报修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在完成的工程维修单上签字。如当天无法确认,需第二天补签确认。
c、每天工程维修单完成后,由工程部进行汇总和统计。工程维修单第一联由工程部保存,第二联分部门在第二天开晨会前交与相关报修部门存档。
d、工程部相关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工程维修单完成的情况,在晚上17:00开始与相关报修部门的人员进行工程维修单完成情况的核对。
e、需保证工单号相连接,在《部门工程维修备忘录》上体现。
f、工程部每月应该根据工程维修单上所用的材料做好月度工程材料损耗记录报表。g、酒店内所有工程维修单的采购申请和保管将由工程部统一负责。
工程部报修电话:xxxxx
9、安全用电制度:
a、建立起严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b、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操作制度、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等
c、配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d、进行安全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最好每季度检查一次。
e、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f、组织事故分析
g、建立安全资料
10、安全生产与安全及教育
h、新入职的员工要经过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对公司各个区域进行了解和熟悉,做到“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i、一般员工要熟知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登高安全,熟练掌握急救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
j、做好群众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
11、设备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坚持事故原因彻查清除、人员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制度
12、设备报废制度
包括设备报废流程和设备报废标准两方面
a、酒店任何部门填写的设备报废申请单都必须经过工程部做出相应的检查,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b、工程部填写意见的申请单交总经理审核通过。
c、最后由财务办理报废手续。
d、设备自然寿命已到,也就是说单台设备五年的年平均维修费高出造价的20%—30%就应该考虑报废。
e、设备因某一部位损坏不能使用,其他部位使用良好,但是这一部件无处购买或定做造价太高,超出原造价的70%—100%考虑报废。
f、能耗太高或污染严重的设备也考虑报废
g、不适合酒店的环境需要的设备
1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a、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酒店签订管理协议,以便根据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b、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酒店签订消防协议,并由双方行政领导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c、施工方要对进店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施工现场抽烟,遵守酒店规定,不得进入非施工区。
d、施工人员进出酒店应自觉接受酒店保卫人员的检查,材料的搬运必须走指定的通道,工作时应尽量轻拿轻放,以免影响客人。
e、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认真实施安全监督。
f、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向工程部申请,电源线必须使用防水或双护套线,接线应规范。
g、施工单位需要使用明火操作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动火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及消防安全条例执行,并在施工现场准备好消防器材。
h、施工材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占用楼梯消防通道,建筑垃圾随时清走。
i、施工时必须将自己的施工范围设立警戒线,以免客人误入,并有义务将误入的客人劝走。
14、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a、遵守职业道德,敬岗爱业,树立主人翁思想,积极工作。
b、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员工守则,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
c、提前十分钟到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检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接班记录。延后十分钟下班,做好交班工作,填写交班记录。
d、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接班人员醉酒或精神状况不正常等情况,不准交接班。
e、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f、节约一度电、一滴水,降低损耗,节约成本。
g、团结同事,相互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h、爱护公共财产,严格保管好工具,及时维修物资。
i、提高安全意识,做到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登高作业安全等。
j、禁止在岗位抽烟、喝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k、熟练掌握各类急救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15、工程部组织结构和汇报流程
a、确保所有员工知道他们部门领导及汇报情况的组织路线。
b、每一个部门必须在明显的地方张贴酒店及部门的组织表让所有员工知道。
c、该组织表要反映你们酒店或合作单位的管理职位
d、部门员工汇报情况要逐级汇报,禁止越级汇报工作。
e、在上级忽视自己的诉求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对待时部门员工可越级上诉。
b、东方汉宫酒店工程部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3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的各类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造价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力。
(一)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公司推行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鼓励工程项目按照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管理,推广应用P等先进的工程6管理软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职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当质量与工期、成本、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鼓励在工程中推广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四)工期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工期控制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工期目标要科学合理,批准下达的工期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不准推迟,也不提倡盲目赶工期。
(五)造价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造价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造价要低于所在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应贯穿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移交的全过程。通过控制设计标准,鼓励设计优化,规范招标采购,强化合同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预定造价目标。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一)根据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实际,制定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体系,指导监督公司全资和控股公司贯彻实施;
(二)按权限范围审查、批准、下达工程项目的总体造价、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计划和年度计划;
(三)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设备材料供应、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生产准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对公司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年度和总体工程建设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和奖罚。
第五条 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造价、质量、安全和工期等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供董事会审议的报告;
(三)切实加强造价管理,做好造价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执行概算为目标,业主预算为控制措施,负责工程投资控制和全面预算管理;
(四)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健康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
(五)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杜绝质量隐患;
(六)负责工程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七)根据公司和董事会批准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生产准备工作和进行人员培训;
(九)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加强合同管理,认真履行合同,配合工程在建审计;
(十)组织机组的启动、试运和投产验收;
(十一)组织编制竣工图;
(十二)参照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组织达标投产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十三)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并接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十四)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组织机组的性能考核。
第四章 管理关系
第一节 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第六条 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的.归口管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和建设时序的管理;
(二)负责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三)负责下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费用计划,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四)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工程项目筹建处的组建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财务产权部进行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资本金的拨付管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从初步设计到投产移交阶段)的归口管理:
(一)负责工程项目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的确定、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
(三)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四)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项目公司的组建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工作;
(五)配合财务产权部进行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
(六)配合审计部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审计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准备的归口管理工作:
(一)负责审批项目公司提出的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督导计划的执行,提出考核意见;
(二)配合工程建设部做好项目的交接验收工作;
(三)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编制和配备工作。
第九条 证券法律融资部负责工程项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的归口管理,负责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法律业务审核。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项目劳动工资、人事和组织5 — —
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第十一条 财务产权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
(一)负责建设资金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三)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
(四)配合计划发展部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管理;
(五)配合审计部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审计和廉政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政治工作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形象宣传、文明施工、文化创建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第二节 公司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关系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与全资和控股公司的管理关系:
(一)公司各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对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二)全资和控股公司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工程建设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与项目公司的管理关系:
(一)计划发展部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二)工程建设部负责审查确定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并对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三)安全生产部对项目公司的生产准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一) 人力资源部、财务产权部、审计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对项目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和考核;
(二) 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各项目标。
第五章 管理内容
设计管理
第一节
第十六条 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的初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建设阶段的初步设计(水电项目招标设计或施工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指导、监督所属项目按照公司批准方案开展后续设计工作;组织各阶段设计优化的评审工作;参加司令图评审(水电、风电除外);审批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100MW以下水电项目的施工规划设计。
第十七条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之前设计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至竣工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的管理,指导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进行初步设计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审查;对设计变更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重大设计变更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 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制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完成对变更设计方案编制和报批,制定工程供图计划,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供图,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完成竣工图设计和移交。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
第二节
第二十条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公司组建、资金筹措、设计资料交付、工程建设方案规划、主要设备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选定、“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开工条件检查等工作。
公司负责督促项目公司按照公司审定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水电项目除外);负责100MW以下水电项目招标设计或施工规划设计审查;负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工程开工条件的检查和考评。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项目公司筹建、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报批、投资计划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公司人员的配备,财务产权部负责资本金的筹8 — —
集和拨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审核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总体目标及年度资金计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公司做好设备、物资、工程招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 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司注册、完成项目核准的各项条件;负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总体目标的策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并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设备、物资、工程招标工作;负责五通一平及临建设施的建设。
招标管理
第三节
第二十四条 工程招标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招标管理的组织机构、招标方案、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公司按公司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业的招标活动实施管理;负责公司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由其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立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基建领导任主任,工程建设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决定公司工程招标的重大事项。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工程招标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工程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司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计划审查和向9 — —
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报批及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审查,组织公司负责招标项目招标和评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 项目公司是工程招标主体,负责招标计划编制申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项目公司负责招标项目招标和评标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际招标和国债项目的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
第四节
第二十九条 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安全季度和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和评价、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公司落实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指导、检查、监督所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统计上报,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项目公司建立安全工程管理委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及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工程安全检查;组织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10 — —
全工程管理委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项目公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报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质量控制管理
第五节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主要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验收、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质量考核和奖惩、达标投产考核工作。
公司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在区域工程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评价;负责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重点事项及重点阶段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巡视;负责工程达标投产检查验收;负责一般、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认定需由项目公司调查事故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核,工程建设部审核后提请公司分管领导审议,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需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认定。公司分管领导组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总体目标计划确定、管理和考核,指导项目公司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和开展达标投产工作,负责工程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进行工程质量总体目标编制和报批工作;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组织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做好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工期管理
第六节
第三十七条 工程工期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总工期、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只要节点计划、工程进度的协调、工程进度的考核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工程项目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查,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监督所属项目按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落实;协调有关设备材料供应、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生产准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八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总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查、管理和考核,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所在区域工程项目工期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部指导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第三十九条 项目公司负责工程里程碑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根据里程碑计划编制一、二级网络计划,负责工程进度计划动态管理,解决参建单位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严格执行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第七节
第四十条 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初设概算、造价目标、执行概算、设计变更、设备物资及工程招标、建设资金筹集和融资成本控制、工程建设工程审计、竣工决算、造价目标考核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审批所投资项目的执行概算(水电、风电工程的业主预算),确保实现总体造价目标;指导、检查、监督所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协调合同结算中发生的矛盾。
第四十一条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项目工程初步预可研、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造价管理。财务产权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和融资成本控制的管理,审查并批复项目公司的决算报告。审计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过程审计。
第四十二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工程建设期造价控制的归口管理:
(一)负责制定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查工程造价总目标和执行概算;
(三)审批工程投资增加;
(四)审查工程基本预备费和概算外项目的合规性;
(五)审查工程考核奖励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六)负责对项目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的考核;
(七)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工程合同索赔工作;
(八)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项目公司负责执行概算编制和报批工作,组织施工方案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严格执行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工程投资增加及经济、技术等条件变化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的编制和报批。
工程竣工管理
第八节
第四十四条 工程竣工阶段主要包括专项验收、尾工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总结以及工程后评价等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达标投产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协调由国家或省级政府部门对工程(铁路、环保等)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尾工建设;审查工程结算总投资。
第四十五条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后评价工作;财务产权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并批复项目公司的竣工决算报告;审计部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四十六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督促项目公司按时完成机组性能实验、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和工作总结;组织达标投产检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及有关审计工作;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工程的评优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后评价工作。
第四十七条 项目公司负责根据各类项目的竣工验收规程,组织启动、试运和投产验收;组织生产准备工作和进行人员培训;落实达标投产各项要求,确保工程按照公司达标投产的要求按期实现达标投产;按期完成工程尾工工程;组 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并配合相应的审计工作;对项目建设进行总结并报送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六章 考核与激励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负责项目总体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下达,并负责考核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项目公司实行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 责任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授权工程建设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5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工程开发及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从设计、开发、采购、施工、验收、保修整个过程均能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是房地产及建筑企业的重要部门,本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工程部负责人在董事长、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部工作人员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不同分工,完成本部工作。
二、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确保本部质量目标的实现。参与项目规划方案的构思,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参与总包、重要工程分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主办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协调拆迁、现场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工作。主持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及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确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承包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总监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应重点讲明工程概况、开竣工时间、质量目标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并就分包项目、材料供应、各种签证程序、文件收发方式、计划提报时间、应遵守我方各项制度及细则等做出详细说明。该会议应有较详细的会议记要,并要由项目经理、总监、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其中承包人应有法人章委托确认的工程图章使用证明。
六、应对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自工程破土动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加强施工安全协管。配合监理方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目标。
七、对基础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座标、高程和层高的准确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本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八、工程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原材料、构配件,材料进场应按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进行检验、复试,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按设计要求有外加剂的砼必须进行相关试验,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九、所有隐蔽工程,工程部有关人员必须参与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在模板、钢筋、砼工程的验收过程中,模板工程应重点验收,模板平整度、标高、几何尺寸、轴线位置、刚度和稳定性;钢筋工程应重点验收其强度等级、规格、型号、保护层尺寸、数量、间距、轴线位置、焊接质量、搭接接头位置的正确性,加密区的位置、数量等;砼工程应重点验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确性,钢筋的位置、保护层尺寸、施工缝的位置及间隔时间,砼的厚度和几何尺寸,抓好砼施工期间的各种试块留置及施工结束后的养护工作。
砼工程施工期间,应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工程部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同样应旁站监督。监理监督过程除以上工作外,还应注意各种预埋管线的位置保持正确,不砼工程应重点验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确性,钢筋的位置、保护层尺寸、施工缝的位置及间隔时间,砼的厚度和几何尺寸,抓好砼施工期间的各种试块留置及施工结束后的养护工作。
砼工程施工期间,应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工程部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同样应旁站监督。监理监督过程除以上工作外,还应注意各种预埋管线的位置保持正确,不得破坏预埋管线。
十、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确保建筑、结构标高、轴线的正确性;确保所有构配件标高、位置、断面尺寸的正确性;所有洞口的标高、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及行业部门的规定。砼工程模板拆除应有拆除方案,拆模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施工方必须报批后方能拆模。
十一、工程部应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细则,保证工程结构安全,无使用功能质量缺陷。主体工程结束前,根据行业部门规定和控制细则要求,施工方应做出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观感质量、细部质量、尺寸误差、土建与安装的交叉作业失误。工程施工期间,每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平时应做到每天至少对在建的单位工程和其他施工项目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十二、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经济签证资料,每月25日前工程部内业人员应与建设单位人员办理交接存档原件,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表存部长室和办公室各一份。
十三、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工程部主持组织进行各种检测、检验和试验,凡是使用功能方面必须达到100%的试验项目要求100%进行试验。各种检测、检验、试验全部合格后,应尽快组织初验和正式验收。
十四、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随单位工程形象进度抓紧施工。除绿化工程可适当延期外,其他配套工程应和单位工程同时竣工。工程部负责采暖、燃气、供电、自来水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以上单位的施工项目在开发及建设项目之内,还应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十五、室外配套工程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分段竣工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全部室外管线竣工图。各种地下管线在开发项目内,能做出标识的应做出标识。单位工程竣工后,根据需要增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时,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不得破坏地下管线,并应着重注意有重大安全因素的燃气管路、高低压电线线路等。
十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一年,每个季度应对单位工程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发现结构裂缝或其他质量缺陷,应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进行处理。大雨过后应走访单位工程的顶层客户和临山墙客户,发现屋面、外墙及外门窗渗漏现象应及时通知整修。
十七、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目标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与开发商核对工程量及有关竣工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项目施工结束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后,一个月内核对工程量及有关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工程项目要求应有竣工资料的,于结算前与开发部及建设单位交接完毕。
十八、协助开发部办理工程项目的分期综合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综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与物业公司办理完毕项目实体交接工作,并和开发公司共同与物业公司办理资料、实物质量交接手续。该交接手续应存办公室一份。
十九、合同约定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出总使用计划,并在使用前二十天报详细计划,该计划由工程部专业人员审核,无误后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采购部采购。如有大型设备、大宗材料等采购项目,还应留有外出考察的时间。
二十、工程部每周五下午三点召开项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项目部值班根据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必须一人值班。
二一、 工程发包: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通过招标程序进行发包,投标单位须三家以上,由工程部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及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经董事长和总经理协商后确定(工程部参与投标定标有利于项目的管理及成本的控制)。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6
1.1建设监理制度作为国际惯例,在西方国家
已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格局,具有严密的法律规定,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规范化的方法、手段和实施程序。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事业的发展,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合同条款(F1DIC条款)被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采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所贷款建设项目要求必须按该合同条款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2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不能完全照抄。
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分地区、分部门、分层次管理的特点。尤其在经济成分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前提下,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参与者各方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则依靠市场和商品经济关系。我们应该结合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1.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国际经验表明,实施建设监理制度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实践来看,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期间,似乎对建设监理制度的需要并不迫切。首先,政府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监督、协调是通过行政手段来实现,建设任务是政府按计划直接分配下达,它要求直属于自己的工程建设各参与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我约束,一旦出现问题,则下达行政指令来解决。其次,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各方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任务由上级分配,工资由上级核定,他们为上级完成任务,向上级负责,因此相互之间无需横向制约,甚至没有合同,即使签了也形同虚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商品经济关系得到加强,经济利益主体出现多元化的格局越来越明显。政府方面,监督项目决策,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控制工程实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工作;社会方面,工程建设各参与者之间的独立利益也应该得到有效的横向制约。因此,对建设监理制的需求更趋迫切。
2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活动,它与其他工程建设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差异。这些区别和差异使得工程建设监理与其他工程建设活动之间划出了清楚的界线。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领域中成为我国一种新的独立行业。
工程建设监理具有以下性质:
2.1服务性。
工程建设监理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监理单位既不向业主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承包单位的盈利分成。监理单位既不需要拥有大量的机具、设备和劳务力量,一般也不必拥有雄厚的注册资金。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的对各种服务工作进行了分类和界定:哪些是“正常服务(工作)”,哪些是“附加服务(工作)”,哪些是“额外服务(工作)”。因此,“服务”在这里绝不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要不要为被监理方提供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单位没有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为它提供直接的服务。但是,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上,参与项目建设的三方是一致的,他们要协起手来共同实现工程项目。因此,有许多工作需要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指导、纠正,以便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2.2独立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独立性与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上的独立主体分不开,与它的独立的行业性质分不开。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的单位,它们专门为项目业主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它们所运用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开展工作的内容都与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同时,由于它在工程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因此而构成的'与其他建设行为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它与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行业有着明显的界线。因此,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独立性,从事这一行业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某些行业或单位断绝人事上的依附关系以及经济上的隶属或经营关系,也不能从事某些行业的工作。
2.3公正性。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担任什么角色和如何担任这些角色是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人们应当认真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工程建设监理和监理单位公正性的要求,首先是建设监理制对工程建设监理进行约束的条件。因为实施建设监理制的基本宗旨是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建设新秩序,为开展工程建设创造安定、协调的环境,为投资者和承包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建设监理制的实施,使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一方面,使项目法人可以摆脱了具体项目管理的困扰;另一方面,由于得到专业化的监理公司的有力支持,使业主与承建商在业务能力上达到一种制衡。为了保持这种状态,首当其冲的是要对监理单位和它的监理工程师制定约束条件。公正性要求就是重要约束条件之一。公正性还是工程建设监理正常和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监理工程师进行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都是为力争在预定目标内实现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这个总目标服务。但是,仅仅依靠监理单位而没有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配合是不能完成这个任务的。监理成败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与承建单位以及与项目业主进行良好合作、相互支持、互相配合。而这一切都需要以监理能否具有公正性作为基础。工程建设监理的公正性是承建商的共同要求。由于建设监理制赋予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力,被监理方必须接受监理方的监督管理。所以,它们迫切要求监理单位能够办事公道,公正地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2.4科学性。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高智能、智力密集型原则组建。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性是由它的技术服务性质决定的。它是专门通过对科学知识的应用来实现其价值的。因此,要求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服务时能够提供科学含量高的服务,以创造更大的价值。
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性是由工程项目所处的外部环境特点决定的。工程项目总是处于动态的外部环境包围之中,无时无刻都有被干扰的可能。因此,工程建设监理要适应千变万化的项目外部环境,要抵御来自它的干扰,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既要富有工程经验,又要具有应变能力,要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性是由它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使命决定的。在开展监理活动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把维护社会最高利益当作自己的天职。这是因为,工程项目建设牵扯到国计民生,维系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涉及到公众利益。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需要以科学的态度,用科学方法来完成这项工作。
3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
由于工程建设监理具有委托性,所以监理单位可以根据业主的意愿并结合它自身的情况来协商确定监理范围和业务内容。既可承担全过程监理,也可承担阶段性监理,甚至还可以只承担某专项监理服务工作。因此,具体到某监理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要达到什么目的,由于它们服务范围和内容的差异,会各有不同。但是,从建设监理制度出发,就整个工程建设监理而言,它应当起到的作用和要达到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全过程监理要力求全面实现项目总目标,阶段性监理要力求实现本阶段建设项目的目标。它不直接进行设计,不直接进行施工,也不直接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因此,它不承担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方面的直接责任。工程建设监理是提供脑力劳动服务或智力服务的行业。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听取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告诫:监理工程师如果超出他的职权范围的严格限制而涉足其专业以外的领域,就使他自己不必要地为过失承担难以防范的责任,或许还有合同责任;更不应试图对其不具备资格的事项提出咨询意见,这样做对顾主与项目经理都极有好处。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交通、水利、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省交通、水利、人防等系统专业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专业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施工企业合理利润和法定税费;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研究试验费、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
(四)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五)建设单位为实施该建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在建设期内应当偿付的利息;
(六)建设项目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七)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等,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招标,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六条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经专家评审或者听证后,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依据。
交通、水利、人防等专业工程,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造价计价依据执行。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集并公布本行政区域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下列各项:
(一)编制投资估算;
(二)编制设计概算;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
(五)编制投标报价;
(六)约定工程合同价;
(七)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第八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应当按照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全面优化设计的要求,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计价依据,参考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造价信息,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及法定税费,并合理预测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趋势。
第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的投资最高限额,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突破。
第十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依法不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预算,平等协商确定工程合同价。
第十一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
招标且需要设置标底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标底应当按照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量,参考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造价信息,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法定税费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量,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法定税费,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实际情况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工程合同价,签订合同时不得改变。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得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造价计价事项作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包括合同总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二)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三)预付工程备料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数额、方式;
(四)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的认定及相应价款的计算办法;
(五)提前竣工奖励、拖延工期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优良奖励、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
(七)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的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办法;
(八)竣工结算及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
(九)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承包人均应当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工程量,不得偷工减料。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当在完工之日起的7日内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或者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签证单,提请其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或者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工程签证单之日起的14日内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验收工程并签署工程签证单;逾期不验收或者不签署的,视为认可。
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如实签署工程签证单,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除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约定的外,承包人应当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的竣工结算文件。竣工结算文件的种类和内容,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的30日内向承包人提出,并于提出异议之日起的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异议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协商期满未与承包人协商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进行竣工结算。
第十七条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且与承包人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在10日内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发包人应当于委托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日内,将承包人提交的全部竣工结算文件交付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当客观、公正。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于收到发包人交付的全部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的下列期限内完成审核:
(一)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项目,20日;
(二)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含20xx万元)的工程项目,30日;
(三)20xx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45日;
(四)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工程项目,60日;
(五)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90日。
委托审核只进行一次。发包人、承包人对审核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于审核完成之日起的30日内向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审核报告副本。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造价管理及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单位,其工程造价计价、评估、审核、控制等关键岗位,应当配备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和执业,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十二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和编制单位印章。编制单位和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业务: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评价;
(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合同价调整计算、索赔费用计算;
(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五)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争议鉴定;
(六)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的其他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对其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编制、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二)转让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四)为建设项目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后,又为该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五)为同一建设项目的同一单位工程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六)为建设项目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后,又接受委托审核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
(七)在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弄虚作假、抬价、压价,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应当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
有关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使用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计价依据的计算机软件。不符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程造价超过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建设项目尚可纠正的,由项目审批部门督促纠正。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警告。
第二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予注销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造价工程师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予注销资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8
一、建筑施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支柱地位越来越得到体现,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也越来越重视,加大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使我国建筑业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业总的安全状况趋于好转。但是,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目前大都采用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项目承包责任管理体制。采用项目承包责任制,层层分包,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尽如人意,建筑施工领域中的各种大小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施工企业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否,已经引起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安全生产,渐渐成了一块形象招牌。如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脉搏,已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现主要介绍建筑施工中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问题: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层层分包给不同单位,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为了中标,只能把利润降低,而包工头又要追求最大利润,所以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或是某些老板为了逃避更多的报建费,要求设计单位出双份图纸,增加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二、抓好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方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从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达到的以下要求: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安全生产过程的危险源也非常多,对任何一个危险源未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一)安全教育的现状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规多而不全,执行力不够
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对建筑活动中“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己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向“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己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
3、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为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的履行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的履行者。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5、监理、设计等单位的监管不到位
建设项目工程有时需要多家施工单位及多工种密切协作,作业工序复杂,作业条件及环境差异性大,导致危险源复杂多变,存在大量不确定性,以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监管部到位,这些都给安全施工带来极大困难。
(二)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②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③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④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⑤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⑥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①冬季施工宿舍内采用燃煤取暖应防止住宿施工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间宿舍根据房间大小设置通风漏斗,通风漏斗尺寸:长不小于50cm、下口宽不小于30cm、上口宽不小于5cm,每间设置的通风漏斗至少不少于3处。
②每日熄灯前设专人封火,燃煤采暖设施严禁敞口,应将炉盘、炉盖扣严;如炉盘、炉盖不能完全扣盖严密的,应用黄土泥将其抹严,以防煤气渗漏。
③取暖设施排烟管道安装,每节管道承口应朝介质流通方向安装,接口处并用胶带封好;排烟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顶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风吹来的东北方向。
④排烟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设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
⑤封火时清出的没有燃尽的燃煤应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将未燃尽燃煤熄灭。
⑥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烫伤、煤气中毒等事件发生,并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的医疗抢救、紧急处理教育。
3、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①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②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③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三、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一)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须对各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1 、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相结合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按有关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分开: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时也提高了施工安全综合管理。
2安全管理与安全考评相结合
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考评。采取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定期安全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教育批评、直至辞退。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自查、班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个部位,达到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履行安全职责,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考评。
3安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我们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我们采用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从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纪律。再辅之以宣传教育,在“指导、监督、奖罚、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纠正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形成一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气氛。
(二)安全警示
1、安全色
①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②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③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①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②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③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④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象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主要以施工活动中的人力、物力和环境为对象,建立一个安全的生产体系,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2、抓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控制伤亡事故
在项目施工中,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整个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总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等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层层负责,项目经理要负主要责任。
伤亡事故大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和起重伤害等方面。所以对脚手架、洞口、临边、起重设备、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发生的事故要认真地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症结所在,然后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灭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建筑施工生产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这不仅使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遭到巨大损失,还给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为了降低成本,就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结语
总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个系统工程,施工现场点多面广,规模宏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而且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情况在变化,要求在提高。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防患于未然,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到人到点灯方面,着力构建确保安全生产体系,这样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这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9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0
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项目,其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设和应用。为了能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就要优化建设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监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从目前市政监理具体状况作出分析,其规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这就导致了整体水平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进步也存在不利影响。
1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市政工程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极大地促进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得以提升,为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应该全面建设工程监理体系。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有着一系列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给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规范
市政工程要想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当前的高速发展时期,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管理也比较落后,很多先进管理措施没有应用到实践中,极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建设部门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资质也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追赶工期,设计图纸不合格或者存在没有出具的条件下,导致了施工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还有些市政工程单位人才匮乏,没有技术进行人员招聘,导致人才缺口较大,极大地影响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术标准不规范
市政工程在实践实施阶段,要科学合理地应用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这是当前的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控制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中,技术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没有根据实际需要来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有些人员甚至没有掌握足够的技术就开展施工,导致施工现场随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员没有了解设计方案的基础,按照自己的经验开展施工,导致了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也会导致技术不规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技术交底没有有效地进行,导致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也没有充分了解技术难点和重点,盲目施工。有些人员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技术采取措施,导致现场施工混乱,严重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1.3监理现场的内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要全面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要优化监理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当前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环节,虽然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是监理内容确是不完善的,导致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没有有效地实现材料、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导致监理效果比较差,严重影响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势进行管理,过多地干预监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业务、提升自身经济效益,按照业主、建设单位随意更改监理结果,造成了监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质量。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应该逐步的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提升监理水平,要加强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监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设总体质量满足要求。
2.1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置合理的监理机构
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环节,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应该加强监理管理,优化监理措施,必须要结合管理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根据现场管理设置监理机构。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环节,要积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积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复杂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来说,其包含的部门比较多,各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同时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这就需要优化与协调各个部门的人员,使得人们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以更好的设定监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设置相关工作人员。
2.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落实技术交底
全面的落实各项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就要明确具体的监理规范管理制度,应该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监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性出发来进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按照要求来组织进行,以提升技术实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确定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要从工程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实现质量的优化,可以提升建设标准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各项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来组织落实监理工作,然后明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方案,以促进市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制定出监理工作的标准和内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监理工程的管理范围内,以保证监理工作效果达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阶段,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管理方案,也能够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水平。
2.4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好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与标准的实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掌握这些标准和规定,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项目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管理,要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监理单位应该配合建设单位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目标与绩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人员的福利待遇、奖金等直接联系起来,以促进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员也具备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开展规范化的管理。
2.5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实施现场复杂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长,监理单位应该实施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监理人员进入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审查设计图纸,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的沟通和处理。二是在现场设置样板工程,同时应该评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组织现场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切实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组织开展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四是对于现场监理发现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开展施工。
2.6确保现场监督工作合规,监督过程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门成立后,监管者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合规合理化的依照各种条例和一些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进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领导全体成员,从一开始就做好现场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的过程以及竣工后的验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规划监督作为指导现场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尤其应纳入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质量常见故障的预防和控制,并作为房屋检查监督规则作为现场监督一份专业或一级操作文件,根据监督计划和现场的复杂性,对监督方案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做好对整个过程的预控工作,现场监督这个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同样也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和通过针对性专门设计的策划,根据图纸,设计公开,监理公开等的联合审查,达到预控效果。我们要求现场监督人员要“四”勤奋,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较勤快。这意味着他们应该更频繁地去现场,发现更多的问题,并经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现质量上和安全上有隐患的情况,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7规范现场监督管理,树立现场监督部门的形象
我公司对现场监督部门提出了统一的形象建设要求,公司在《关于监督部门现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门要求的公告中做;监督办公室门应有明显的监督,由公司的“监督人员职责”,“监督程序流程图”挂在墙上。将员工组成表,项目图像进度图,考勤表,公司的质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墙上,整齐地放置文件夹、数据框、图纸和文具,并定期打扫。在服装要求上面,总监要佩戴监管的徽章和统一的安全帽,服装也要穿工作服,这以上均是江苏省统一的要求。评估的内容之一都有对总监的服装上面的要求。因为监理工作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的每个项目的跟进,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
2.8加强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为确保现场监督工作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应加强对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由公司质量保证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实施每个项目的月度检查制度。它主要检查项目实体的质量,安全情况,监督文件和其他项目监督指标的控制情况,并评估现场监督工作。公司检查组对现场监督部门的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监督单位、建设部门、施工方、投资控制、进度、质量、实现行监督责任、其他方面。公司质量保证部门每月都会报告公司内部的评估情况,并要求每个项目监理部门从各自的项目中吸取教训,并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将月度考核与监事处处长和各级监事的绩效挂钩,以此作为人才选拔、晋升、提薪和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1
1、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基本情况
虽然目前我国实现了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制,但大多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人员组成依然不完善,多为政府机构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他们大多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缺乏实际经验,对监理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到位,对监理定位认识上存在误区,在工作中大多以一个政府官员的角色出现,行事大多按自己意愿进行,削弱了监理指令在工程建设中的效应,很大程度影响了监理规范的执行力度。一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应该是懂法律、经济、合同管理、技术且具有相当协调能力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而国内目前监理人员的总体情况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2、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研究
2.1 监理组织规范
监理组织包括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是监理组织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临时组织机构,随着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销。规范应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监理单位应通过投标竞争获取监理业务, 并依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范围和任务、服务期限、监理报酬等;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建立监理机构,派出监理人员。
2.2监理工作人员规范
监理工作人员规范应强调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规范,承包人的规范上岗(如“五大员”的到位、特殊工种的持证山岗等)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水平,监理人员的规范影响工程建设的控制力度,发包人的专职、规范有利于工程的有序实施。各方参建人员职责分明、规范上岗是监理规范实施的重要基础。
2.3监理日常工作规范化
(1)水利工程监理应主要划分为设计、施工两大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其主要内容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完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前监理上,即尽量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监理业务规范,就是在进行监理活动时一切事有依据,每项监理活动都有程序,每项监理活动都有标准。无论是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理业务的规范都要通过程序和标准这两个要素来实现,也就是要通过程序化控制来实现。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规范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及安全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等的规定, 并与其他相关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相衔接, 包括水利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评定等.
3.2科学性原则当前建设项目管理已逐渐形成一门融合工程施工、管理、法律、经济等多门学科交叉的边缘性学科,建设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多方面内容。制定监理规范,应首先科学界定建设项目管理学科在规范中应反映的内容和深度,其次应充分反映各相关内容当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以保证规范的科学性.
3.3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监理规范的目的,在于为监理的实施和监理行为的监督提供依据和准则,相对于法律、 法规和规章,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准则等方面,应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实践总结制定的大量表格列入规范,应是一种增加可操作性的有效措。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内容
4.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从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发包人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监理规范应明确相关各方的施工准备,以及因施工准备不足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工程不能顺利进展的责。
4.2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等方面内容, 是监理的主要阶段,在突出质量、安全的同时,规范应全面规定上述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职责。
4.3工程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对承包人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并贯穿于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对上述质量因素的审核、检验以及施工图纸的核查,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4工程进度控制
主要包括开工条件的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停工与复。对于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停工等,均应取得发包人的同。
4.5工程投资控制
是指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施工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涉及工程本身概算投资的控制和管。主要包括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根据支付内容, 规范应对预付款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工程变更支付、计日工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最终支付、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价格调整等分别予以规定;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审核最终付款申请, 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5、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化工作的建议
5.1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重要工作,虽说对工程质量只有“亡羊补牢”的作用,却能避免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再发生,同时也能对施工方的违规作业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后续质量控制工作的进行。监理人员应通过检查和检测手段,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并对出现的质量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与处理意见工作,指示、监督施工方按照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进行处理,通过严把最后的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2对监理单位体系进一步的改革
尽管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随着市场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从总体而言,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普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法人结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科学的现象,缺乏高素质人才和资金积累,缺乏持续发展、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制约了监理事业的进一步发。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自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方面的控制效果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且所发挥效益日益显著。如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再进一步规范,将会给水利工程施工带来很多便利之处,继续深化我国水利事业。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2
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要求合理处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每一方都要各尽其责,尽自己的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往往就将责任推向施工单位。本文试图从建设单位的角度阐述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周边设施安全
保护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简言之即周边设施的安全,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任务。许多建设项目周边的情况复杂,客观上要求建设单位去认真处理,不能马虎,不能有侥幸心理。首先,弄清现场周边的情况,这是建设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内容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管线情况。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埋地电缆、燃气管线、通信线缆、有线电视、网络等;红线边缘地带,不仅包括地下管线情况,而且周边房屋的基础情况、围墙等附属设施情况、其它构筑物等情况,也必须调查清楚。对于旧城改造来说,不同的项目,其现场周边的情况也不同。因此客观上要求建设单位去区别对待,具体分析每一个项目的特殊性,为制定合理的措施创造条件。
实际上在规划设计与报建过程中,对待一些重要方面的情况,基本上都涉及到了。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小的方面问题,稍不注意容易带来十分被动的局面。如深圳南山区某高层商住楼,静压桩施工过程中,因挤土效应将相邻的浅基础围墙挤裂。该围墙的权属单位利用此围墙做了一间职工食堂,食堂的墙砖整排的断裂错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食堂被迫弃用,致使该单位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整个项目不得不长期停工。如果设计过程中,选择桩基方案时考虑到现场这种问题,采取钻孔灌注桩方案取代静压桩,可以有效保证此围墙的安全;如果静压桩的施工方案中能够针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采取防护措施,如压桩前挖土植孔一定深度、沿围墙挖应力释放槽、合理调整压桩顺序等,也会对浅基础围墙起到有效保护作用。尽管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应承担对周边设施损害的赔偿,但作为建设单位,没有从根本上正视安全问题,造成项目间接损失难以估量。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
为了全面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其前提是避免安全事故。所以建设单位在坚持管施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具体任务有,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各方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强令施工方违章作业。
在施工方案审核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度,而且还要考虑周边现有设施的安全度。尽量避免和减少因设计方案而产生的冒险施工和危险作业。如按设计要求无法避免危险作业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遇有必须修改原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时,必须相应变更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漏洞时要及时弥补。
基础施工阶段,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基坑开挖阶段,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首先要考虑基坑降水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的影响。施工降水直接影响了该区域地下水的原有状态,有的变为漏斗形,地下水改变使其土层的受力状态也发生变化,周边建筑物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受影响,自然会出现各种反应。降水的后续工程是土方开挖,基坑土方的应力变形又增加了周边建筑和设施的反应。比如地面开裂、墙面产生裂缝、垂直度发生变化等。尽管这些影响对于业内人士来讲十分有限,但是当事人大多数难以接受,往往会因此小题大做,小问题很容易升级到社会安定的大局上来。所以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除了督促施工位进行常规的安全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到位。
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工人作业的危险度增设,现场的机械设备也增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增大。建设单位一方面要做好主体施工的安全监测工作,有的还需要做施工降水工作,定期观测主体沉降情况;另一方面,施工期间需要做好督促检查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脚手架及安全网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结构内各种洞口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做好预防坠落物伤人的管理工作,预防特种危险作业的安全问题等。
装修阶段的安全问题不可忽视,由于进场的各专业分包单位多,各方面在抢进度的同时,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脚手架和塔吊的拆除,主要的是安全问题,建设单位除了督促措施到位,还需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建设工程专项安全管理
现场专项安全管理的分类,老的办法主要是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去进行。实际上对于建设单位而言,也需要加强专项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现以施工用电安全检查为例,对建设单位的安全专项管理加以说明。施工用电安全工作容易停留在口头上,建设单位需要组织各方定期进行系统检查。如某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用电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配电间
配电间设置的位置需符合施工要求。主要是靠近电源,交通方便,接近负荷中心,便于线路的引入和引出。配电间的位置不受洪水冲浸,下雨不积水,地面有坡度。周围没有污染源,没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没有剧烈振动的场所,并设有防火沙及其它绝缘灭品。
2)配电柜、配电箱
箱体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落地装置地点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没有堆放杂物。配电箱进出线在下边需符合要求,配电箱的导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在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需有总开关及分路刀闸每一回路,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器。每一台设备、配电箱内的刀闸,动作灵活、接触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开关试验良好动作灵活。水泵控制箱应有刀闸开关,在厨房使用的配电箱应加设空气开关。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要放杂物。
3)熔断口和插座
检查熔断口的规格时,以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没有削小或合股使用,没有用金属线代替熔丝等现象,保护端子有接地保护。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有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不能有两台设备使用一个开关或一个漏电器等方面问题,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采用铜芯分股橡套软电缆,在使用中应避开热源,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5)电焊机
检查电焊机机壳有可靠的接地,没有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的焊把绝缘良好,焊机二次侧引出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大于30m。
6)起重机塔吊
轨道式起重机电源电缆收放在通道附近,且周围没有杂物堆放,保持清洁。轨道起重机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当轨道过长时,应每隔20m加一组接地装置。塔吊起重机两轨道应作环型电气连接,轨道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且要做重复接地,塔吊顶和臂架端部应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7)照明
室内安装的固定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符合要求。配线需穿电线管保护,室外安装在露天工作的场所的灯具选用防水型灯头。如在钢结构房间有私拉照明电源应整改。
8)机械设备用电
机械设备用电检查,电机外壳有良好的接地,运行正常,电源引入设备时有套管保护,且机械设备有接地保护,但应注明专人维修负责人,卷扬机控制线如有老化应更换。
9)电缆
电缆敷设时在地面的需穿套管做保护,以防重物损伤电缆。电缆绝缘良好,电缆规格满足要求,线路分布合理,用电基本平衡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工程建设的需要,树立全局观念,团结协作,恪尽职守,保证按上级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三、全体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上岗,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工作场所的安静和环境卫生,热情接待来人来访,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四、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有事须先请假。
五、现场管理人员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及时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注意环境卫生,随时清理自己的办公用品,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二章指挥部廉政制度
一、指挥部全体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秉公办事、规范管理。
二、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贿赂。
三、不得向施工单位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四、不准索取和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施工单位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不向施工单位违规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
六、不接受施工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七、不准利用职权,对施工单位或有合同关系的单位在办事过程中卡、推、拖,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例会制度
一、实行每周六工作例会制度,总结本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任务。
二、例会内容要求:
(1)由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例会后安全、质量、进度的完成执行情况;
(2)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3)检查上次例会后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安全控制重点及措施要求;
(4)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5)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
(7)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三、每次召开会议,会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注明会议名称、参加领导、单位及人数等。
四、重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并存档。
五、会议结束后,会务工作人员应于当天将会场打扫整理完毕,做好下次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在危险区域进行操作时,施工单位应在醒目部位设置警示牌进行标识。
五、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五章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二、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三、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四、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五、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六、全体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按规定应当保密的有关文件。
第六章请假制度
一、正常上班期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私事需请假的,必须经指挥部指挥研究决定。一般工作人员有事请假1日以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3日内,经主管领导和指挥部指挥联合审批;3日以上的必须经指挥部指挥研究决定,并及时办理好工作交接。
二、汛期,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事需请假的一律经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研究决定,并做好工作衔接。
三、特殊岗位责任人请假必须经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研究决定,并确保工作顺利交接,正常运行。
第七章值班制度
一、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承担。
二、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或离岗,有事须提前申请调班、请假。
三、值班人员负责指挥部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指挥部的安全巡查工作。保持经常性的巡逻检查,关好门窗、电器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八章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和生活费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购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能购置。
三、指挥部工作人员生活费按3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四、指挥部来人接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原则上在指挥部就餐。
五、指挥部工作人员要爱护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办公用品,损坏或遗失要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礼貌开车,文明服务,厉行节约,爱护车辆,安全驾驶。
二、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时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章行车。
三、按时购买车辆保险,严禁脱保。
四、严禁公车私用。驾驶人员私自用车发生一切问题,后果自负,除个人承担经济损失外,将根据事故性质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给予严肃处理。
五、下班后车辆一律入库,不准开私车外出过夜。
六、驾驶员有事要事先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才能离开。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分为:新建工程项目、大型维修工程项目、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及部件采购等。
1.2本制度适用于基建部负责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维修、安装等工程项目。
1.3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合同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等。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
2.1、工程项目管理涉及部门
建设单位相关服务部门例如基建部、法务部、使用单位等。由基建部和使用单位组共同审核相关权限范围内的工程事务;由基建部相关人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负责施工现场的相关事宜。
2.2、工程项目项目立项前期准备
2.2.1公司根据分厂实际生产需要确定厂房建设,并确定对该项目立项。2.2.2公司确定厂房建设方案,整体规划草图。
2.3、厂房建设项目立项
2.3.1基建部提出厂房建设需要的参数,使用单位根据基建部要求的参数反馈意见。双方讨论,确定最终方案。2.3.2相关部门根据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取得报告后办理环评和节能手续,到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2.4、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从数据库中挑选3家以上候选单位,数据库中候选单位不足时,由招标办公室负责推荐;另外,如果是经常与公司合作,且以往工程质量、进度等有保证,本次报价合理的,可直接确定为合作单位。
2.5、勘察、设计合同的签署
2.5.1合作单位确定后,由基建部负责草拟设计合同,如对方提供合同版本的,需交由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合同需由基建部经办人签字,后由法律事务部盖章,合同生效后开始执行。2.5.2基建部实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合同损失。
2.6、勘察、设计方案评审
基建部对工程需求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勘察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出具经第三方审核通过后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根据公司的要求及国家、地方的相关的规定,设计工程施工图纸。
2.7、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由建设方发起公司内部各个相关分厂及基建部各专业人员、施工单位参加讨论。图纸会审穿插于整个建设过程,随时疑问及时更正。
2.8、工程项目预算
工程预算是由专业人员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政策编制的,是公司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材料,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施工图纸、当地相关建筑规范、建筑定额、工程量价目表等资料编制初步预算。工程预算编制后,报请公司财务审批并确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计划报备。
2.9、工程项目实施
2.9.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9.2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及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2.9.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由基建部总体负责,具体实施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管理。2.9.4工程项目经理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和施工验收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做到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图纸要求申报采购工程材料。2.9.5加强现场施工的巡查力度,对工时、质量、进度、成本、安全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妥善处置并做好记录;2.9.6施工材料管理要有序,按规格品种分类摆放整齐,防止混杂,施工中各种物资、材料、机具、工具等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好出入登记;2.9.7在施工中做好工程相关方及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并做好计划的`统筹兼顾,保证工程目标的如期实现;2.9.8工程项目经理对于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计划执行,并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提供依据。
2.10、工程物资采购、供应
2.10.1工程物资的供应需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承包部分物料。
2.10.2施工单位不包料的项目,由招标办公室按照项目提供的工程物料的标准进行采购。
2.10.3施工单位负责物料供应的,基建部应做好采购物料价格的确认落实,物料价格作为工程预决算和审计的依据。
2.10.4因工程物料价格变动,施工单位不愿继续承担物料供应的,基建部报招标办公室进行采购。
2.10.5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工程物料管理监督。
2.10.6所有物资进场必须有随车的合格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将由施工单位保存,由施工单位一起上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2.10.7按照国家标准必须报检的工程资料,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抽样检测送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所有的检测结果将做为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一起上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2.11、工程变更
2.11.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现实的条件发生变化,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变化不大且不影响结构的由工程项目经理决定。
2.11.2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而且影响结构的,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
2.11.3由于结构功能发生改变,与设计单位联系后能够变更的,应先由基建部核实,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如果设计单位确定不能变更的,设计单位出具证明,基建部上报公司领导取消变更。
2.11.4当工程变更事项发生时,给予签证,做为决算依据。
2.11.5工程变更引发额外工程的,施工单位书写额外工程增加说明,如果变动不大由基建部领导确定,工程量大的基建部上报公司领导决定。
2.12、工程竣工决算
2.12.1竣工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毕后上报建设单位。
2.12.2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根据施工合同、现场变更签证、国家政策及规定做出工程造价。
2.12.3竣工决算由公司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2.13、竣工验收
2.13.1工程全部完工,施工单位应先自行验收,确认达到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向基建部申请工程验收,具备竣工条件的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13.2提交验收的工程项目,施工资料、各部位隐蔽工程资料、必须完整。
2.13.3基建部根据工程的要求,按合同及施工验收规范,联系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2.13.4竣工验收人员工程项目逐项验收,检验工程量、施工质量、原材料质量及是否符合施工图的技术要求,验证施工方提交的竣工资料文件的表述是否符合规程和施工图的要求等,确认工程能否通过竣工验收。
2.13.5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施工单位按质量监督站要求限期整改。
2.13.6工程经验收确认后,使用部门接收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5
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
2.施工的成本目标;
3.施工的进度目标;
4.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实践中,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该项目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是两个相互有关联,但内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传统的较广义的术语,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和任务,既包含项目管理方面专业性的工作(专业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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