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31 09:00:16 制度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停放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5篇(必备)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2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一、各种车辆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业主临时带回的机动车需要停放小区并托付管理的过夜车辆。

  二、物业管理车辆的职责范围: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乐观协调,尽量赐予支配,最大限度为业主供应便利。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协作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留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需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内不得存放珍贵物品和危急物品,否则发生问题,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七、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到指定地点(车棚、位)停放时,应主动到物业公司(看车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名、新旧、户主等),即时领取停车牌。车辆进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车牌,否则发生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负责。

  八、确因没有机动车位时,物业人员应做急躁解释,劝其自行支配车辆停放。对不听劝阻者,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九、物业人员在小区的工作受物业公司领导,受业主的监督,并定期赐予打分,对不称职且给业主造成应由物业人员负责的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赐予罚款,造成严峻损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业公司支配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业主每月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肯定费用,机动车每个车位每天2元,摩托车每月每车6元、自行车每月每车3元。所收费用用以解决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夜间生活补助。

  十一、各种车辆的服务费每月初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据,看车点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

  十二、各小区的停车位,由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共同划定,确需规划车棚的由物业公司拟制方案,由业主主管部门和xx物业总公司审批后修建。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3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协作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珍贵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需遵守平安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听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需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抢救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听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马上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4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平安,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便出入小区,特别状况需进入,司机应协作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学校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状况放行,但必需准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抢救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5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十一、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6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校园安全和保护未成年人及保证教学秩序的有关管理法规及文件精神,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经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提议,学校办公会议决定:正常教学活动期间,禁止汽车在校园内通行,并就有关车辆停放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本校教工自驾汽车按指定车位停放。

  2.在大院内的'各相关单位汽车按指定区域由各单位领导指定车位。

  3.因汽车泊位已满,故外来车辆学校不再安排停车。

  4.教育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培训或活动,车辆应在组织者和保安的指导下有序停放。

  5.特种车辆按相关规定通行或停放,特殊情况经保安请示后安排停放。

  6.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室,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8

  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行为,确保小区交通秩序,保障业主的出行安全,提高小区环境品质。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进出管理、停车位分配、车辆停放规定、违规处理办法及应急措施等。

  内容概述:

  1. 车辆进出管理:设定车辆进出小区的时间限制,规定车辆进出通道,确保小区内部道路畅通。

  2. 停车位分配:明确停车位的'分配原则,优先保障业主需求,合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

  3. 车辆停放规定:制定车辆停放的具体要求,包括停车位置、方向、间距等,防止堵塞消防通道。

  4. 违规处理办法: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包括警告、罚款、取消停车资格等。

  5. 应急措施:针对突发情况,如火灾、医疗急救等,制定快速疏散车辆的预案。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需共同遵守。其次条本方法由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争论通过,托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全部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全部人自行负责。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全部车辆进出小区须持__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需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跟随前车冲卡。全部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协作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便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全都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全都,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准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准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需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静,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开碰擦,留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全部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开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准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需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珍贵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消失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供应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担当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别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其次十条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违规处理管理

  其次十一条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惩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乐观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协作。

  其次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有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有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听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其次十三条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听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其次十四条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其次十五条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准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1

  一、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二、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日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工作。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作扣车处理。

  三、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四、师生的车一律停放在规定的地点,校园内禁止骑车。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内容

  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停放的管理制度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4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居民及访客车辆的停放行为,确保小区内交通秩序井然,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优化小区环境,并有效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

  内容概述:

  1. 车辆准入管理:明确小区内车辆的进出权限,如业主车辆、访客车辆、临时车辆等。

  2. 停车位分配:依据业主需求和车辆数量,合理分配固定和临时停车位。

  3. 收费规定:设定停车费用标准,包括月卡、季卡、年卡及临时停车费。

  4. 车辆停放规则:制定车辆停放位置、方向等具体要求,防止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

  5.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理措施。

  6. 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物业管理部门在车辆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

停放车辆管理制度15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的停放行为,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环境整洁,提高工作效率,并预防可能的交通安全隐患。

  内容概述:

  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明确划分员工车辆、访客车辆、应急车辆等不同类型的停车区域。

  2. 停车规则:规定车辆进入、停放、离开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3. 车位管理:设定车位分配原则,如先到先得、特定人员固定车位等。

  4.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取消车位使用权等。

  5. 应急处理:制定在特殊情况下(如火灾、紧急疏散等)的'车辆管理预案。

  6. 维护保养:规定车辆停放区的清洁、维修和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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