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6 07:31:44 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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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

  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

  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2

  为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实现对所有在建项目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实行分片管理,科长负责制。

  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分片分区域分科室管理原则,责任科室负责所辖区域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每个受监项目都要明确一名质量监督员和一名安全监督员(所属片区未受监的开工建设项目由科长指定督办和查处人员),实行监管责任到人。

  二、实行全过程监督,每月巡检频率不少于2次。 责任监督员对所辖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承担监督责任。每月对所辖项目的现场监督巡查不少于2次,查处问题,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录入监管信息,传输实时监管视频和图片资料,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大和疑难问题。同时,及时做好所辖项目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整理报送.

  三、明确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安全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把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对不符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准予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安全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安全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出具安全监督计划书,提出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要求,要求责任单位按既定的目标安排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

  3、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得到了整改和消除.对不在岗或在岗履职不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责成责任单位更换,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突出重危大工程的识别、监控和隐患查处整改直至消号。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查处和整改.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起重设备、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后浇带等重大危险源根据各项目工程进度实施动态监管,要求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及时更新和公示重大危险源名目,专职安全员对每处重大危险源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安全监督员每一次的巡查重点须放在重大危险源隐患的消除上。

  5、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一是要设立大门(门楼)和围挡要规范化;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要建立车辆冲洗平台(有土石方进出的工地);四是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五是安全通道要防护畅通;六是“七牌一图”及安全质量宣传挂图要整齐美观;七是办公区、生活区要硬化和无卫生死角;八是要进行扬尘和噪音的治理;九是洞口和临边防护的定型化、标准化。

  6、抓好对所辖项目的安全生产企业考评和达标验收工作.

  四、明确质量监督职责,实行质量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格落实质量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质量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落实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和日常质量监管工作要求,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

  2、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审查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是否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和承诺人与项目实际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三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特别是对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专监履职行为的监管,施工日记、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是否与施工现场一致。对履职不力的',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更换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严把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一是抓好桩基、基础工程的检验检测,桩基坑、基础开挖桩基和基础承载力的相应检验检测在检测前应报检测方案、合同及资质到监督科室备案,监督科室审查方案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对现场的检测应及时抽查,对没达到规范要求的严禁进入后续阶段的施工;二是抓好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所有的进场原材料都必须先检后用,严禁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三是抓好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监督,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送检都必须实行二维码见证取样,无二维码信息的试验报告一律不得作为项目材料试件质量的凭证;四是抓好同条件试块、标养室(厢)的现场监督. 4、严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必须通过验收,并留取项目现场、重点部位及验收情况的影视资料,验收资料实行严格签字把关,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合格进行隐蔽施工的,整个项目不得认定为合格。

  5、严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对梁、板、柱现浇开裂、露筋、蜂窝、夹渣问题,厨房、厕所无反边、防水不到位渗漏问题,窗台无压顶或压顶不规范、墙体砌筑质量差外墙渗漏、开裂问题,现浇楼梯施工缝留置错误,墙柱无拉接、不同建筑材料介面未设网连接等问题,作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重点。建筑工程在主体施工前或市政道路工程在进行路面工程施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设计专篇,制定出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设立首层示范或首段示范区,不符要求的不得推荐参评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

  6、严把验收监督关。房建工程桩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及市政工程的管线、路基、路面等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阶段性验收不予认可通过,未通过阶段性验收的,不得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加大对工程实体结构质量保证资料和阶段性验收资料的审核把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准予竣工验收.严格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中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的,监督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五、强化监督主动履职,实行失职问责追责。

  质量安全监督员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严守工作纪律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底线,严把每一个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履行监督职责到位.对履职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3

  1、强化质量保证体系

  a)坚持以工程实体质量为核心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每项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的工序质量控制体系,增强其运转效果。

  b)强化质量管理检查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对质量全面负责,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颁部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合同规定标准;施工现场配备质量负责人及质量专检员,认真开展自检、互检、专检,尤其要重点落实施工班组的自检工作。

  c)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试验与检验和功能试验五大环节;同时做好交工验收和回访与保修等工作,保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d)层层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

  e)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的'质量大检查

  2、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a)积极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交底,认真组织施工图纸会审,重点做好向班组进行技术操作和安装质量标准的交底工作。

  b)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设计等组织指导施工。

  c)认真做好测量定位放线,严格控制轴线、标高、垂直度。

  d)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基础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结构验收记录等,及时办理各种验收签证手续并妥善保管所有签证资料。

  e)加强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在工程中,着重解决除锈、油漆、焊接等质量通病。

  3、 加强原材料把关及检验和试验管理工作

  a)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试验报告的合格材料,主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说明上的要求进行并须经业主方监理认可,对有疑义的材料必须进行复检。

  b)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检验和试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c)施工中所有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盘尺、卷尺、板尺等,均须计量部门登记注册,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d)特殊检测项目,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委托有资格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 做好质量预控工作,防患于未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施工班组等制定预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 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中的人、材料、机械、工艺方法和环境。

  6、 做好工序交接和成品保护工作

  a)工序交接前,上道工序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经质量专检员签证认可(并报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签证)。

  b)隐蔽工程实施隐蔽前应经过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签证认可,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工序施工。

  c)工序成果及工程成品的保护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a)液压管道采取两次酸洗即配置前的素材管及管配件的槽式酸洗和配制安装后的在线循环酸洗;管道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焊接工艺;油冲洗采用大流量冲洗装置进行在线循环冲洗;油质检验采用进口的油液污染自动检测仪随机检验。

  b)设备安装的作浆垫板,严格进行作浆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控制工作和抗压强度试块的取样,送检等管理工作,以保证垫板作浆的质量。

  c)严格做好设备安装前的基础铲麻面工作和设备安装后二次灌浆的基础面的清扫、湿润工作,以保证二次灌浆的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xx]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xx]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xx]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xx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xx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6

  一、加强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二、抓好质量的事中控制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三、重视质量的事后控制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8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

  2、建设单位:吴中供水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苏州利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苏州市郭巷尹山枢纽(S58与G15)东北侧

  5、本施工点主要涉及占用G15高速的工程为桩号K1+280~K1+600DN1400供水管道及施工机械的卸装。预计工作量为:

  12米/根的DN1400钢管27根、220挖机2台。

  6、预计占用日期:20xx年9月12日,占用时间为8:00-16:007、

  施工步骤:

  1)提前与供货单位联系,准备充足货源与车辆并预定到货时间(9月8日)

  2)联系1台80T汽车吊随时准备(9月8日)

  3)准备安全防护物品及交通引导措施(9月8日-9月11日)

  4)现场吊卸DN1400钢管及施工机械、退场(9月12日)

  8、占用高速公路说明

  绕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起点为东环高架南延(桩号K0+000),管道沿绕城高速北侧向东敷设,途径苏嘉杭高速,终点位于郭巷大道西侧(桩号K3+058),全线敷设DN1400供水管道约3058米。供水管道基本采用直埋方式排水,部分跨越河道采用灌注桩架空方式,管道过苏嘉杭高速时采用桥梁下方架空穿越方式。

  我方施工至苏嘉杭高速下方及苏嘉杭东侧时(桩号K1+280~K1+600),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无施工便道,只有一座年代久远的石砌拱桥,造成苏嘉杭下方架空管及东侧直埋管材、施工机械无法运入现场。

  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决定,申请占用苏嘉杭高速在尹山互通处最东侧匝道入口应急车道及最右侧一个车道。在入口南侧封闭最右侧一个车道作为卸货车辆待卸点,长度约为200米。示意图见附页。

  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项目经理部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本工程中的落实。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各施工队长是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人。

  4、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施工队

  施工队长

  安全员

  项目经理

  (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教育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后天天上班前、下班后召开小会,重复加强安全教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让职工心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你我”的意识。

  2、执行工前检查制和安全交底制度。各队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解决后,才可进行施工操作。作业前,施工队长向职工做出安全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比制度。对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予以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队或职工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三)主要预防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在施工作业控制区内放置锥形交通路标、防撞桶、限速标志并在起始位置安排专职人员,执红色彩旗示意来往车辆;安全员维护好施工现场标志,使标志摆放始终处于规范、整齐状态。运输车在车尾部两侧喷涂随时停车反光标志。

  2、施工车辆证照齐全、年检合格,应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施工人员穿戴统一桔黄色工作装,并穿戴整齐,管理人员穿着桔黄色带反光标志背心。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对现场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的药品,保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4、定时取气象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并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严禁雨雾天气施工。严禁夜间施工。

  5、遵守国家劳动法,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疾人。

  6、定期检查运输机械,保证机械的完好、正常运转。

  三、安全人员名单

  职务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质检员

  料员

  施工员

  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占道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一旦对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国家财产,减少发生生产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第六章、国家建设部、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此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姓名:

  电话:副组长(副指挥)

  姓名:

  电话:

  成员:工程部

  姓名:

  电话:合同部

  姓名:

  电话:安全部

  姓名:

  电话:13402668790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姓名:杨太勤

  电话说明: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立即改变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2、职责

  (1)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质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挥部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附属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长):组织指挥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副指挥(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工作,做好事故报警、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情发生时间、类型、范围、伤亡及救援等情况及事故处理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组长代理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预防)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2、对施工各类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3、对新工人或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交底,告知其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险,双方签字认可。

  5、教育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签字后实施。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8、防护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验,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不使用报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2)防电伤害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原则,电源线、电闸箱、电器及外电防护防雷击、防火等按经过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制作、架设、安装、操作,严格执行JGJ46-20xx部颁标准。

  (3)防火灾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地段处于山区,山高林密,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同时也应成立防火组织、灭火队伍,配齐各种防火器具,严加预防。

  (4)防影响交通措施

  严禁夜间、雨雾天、节假日或能见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时严禁施工。

  四、应急救援器具配备(准备)

  1、铁锹10把

  2、装载机一台

  3、铁镐5把

  4、吊车两台

  5、消防水桶10个

  6、千斤顶四个

  7、消防水箱1个、消防水泵1个

  8、运输车四辆

  9、沙箱6个

  10、灭火器6个

  11、担架1付

  12、卫生医疗箱一个、急救药品若干

  五、训练和学习

  培养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是抢险成败的关键,必须重视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1、救援队伍所有指战员必须熟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及安全事故对人的危害和个人防护知识。

  2、要掌握抢险器具个人防护用具的分类、性能、规格型号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应急救援小组要组织练兵活动,针对危险目标设置模拟事故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演习,每半年要组织演习,培养联合抢救作战能力,提高指挥小组的指挥能力,训练成一支合格的应急救援队伍。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处理(响应)

  1、当发生交通事故、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积极抢救伤员,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严禁注射强心剂,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当发生火灾、坍塌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首先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报警及报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事故一定严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虚报。

  4、事故一旦严重,单靠我项目部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局势,或根据事故发展,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会灾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必要请求社会力量给予帮助。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恢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救援人员、备足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

  八、有关规定

  为了能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抢救和处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预防工作,建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每天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轮换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求援各项备战情况、装备、器具和物资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成员各抢险队长会议,检查上季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做好建设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及现行国家质量规范、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3 各级职责

  3.1 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搭建质量管理体系,指导并监督项目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3.2 项目公司负责有效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监理公司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艺标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4 施工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4.1 质量控制工作要求

  4.1.1 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初期,项目公司应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4.1.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单位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4.1.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施工前,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设计图纸及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一起进行质量检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2)对于大型设备还应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企业的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还要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任何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进行特殊标志,并进行隔离和尽快做退场处理。

  4.1.4 样板引路

  1)样板引路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个分项工程,尤其是防水层、保温层、钢结构施工、转换层施工、铝合金门窗等,项目公司都应要求施工单位先做样板(样板间、样板工艺等),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也要先做样板,报监理公司、项目公司、集团设计研发中心,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应用的`工程建设中。

  4.1.5 技术方案先行: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公司和项目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

  4.2 施工管理措施

  4.2.1 事前控制

  1)项目公司应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

  2)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

  3)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

  4.2.2 事中控制

  1)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项目公司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国家定位放线基准坐标点及高程控制点,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备专门的测量工程师和经标定过的仪器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行严格校核、复验。

  2)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工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甲供材),必须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查看材料设备的准用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监理对于规范规定送检的材料必须进行有见证送检,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现不合格品时,现场做好隔离标志,并限期清出现场。若甲供材料对进度等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应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3)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项目公司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重要部位的砼浇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单位相应的质量保证表格上,项目公司工程师签字认可。当出现不合格时,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工程师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其负责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和封闭。

  4)多工种施工期间,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督促工程承建各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

  4.2.3 事后控制: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物业、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1)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

  2)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公司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工程总监。

  4.3 日常质量管理

  1)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日常施工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工艺和工作流程,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进行旁站。

  2)每周监理例会,总承包商负责将上周的工程质量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监理公司协助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杜绝在后续工程在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4.4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界定

  4.4.1 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造成严重缺陷的为工程质量问题。

  4.4.2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因违反施工规范、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4.4.3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程由于质量原因倒塌或报废,造成1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4.5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汇报、调查及处理

  4.5.1 工程项目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项目公司应及时填写《检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填写《检查通知回复单》申请复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

  4.5.2 工程项目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调查,分析出现质量事故的原因,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各方审批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处理完毕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公司在当月汇总相关资料向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整改情况。

  4.5.3 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事故情况。工程部根据情况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在验收的同时评估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根据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4.6 处罚措施

  4.6.1 在工程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及补充协议进行经济处罚。

  5 项目公司会议要求

  5.1 与工程有关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会议

  5.1.1 召开时间:工程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周不少于1次。

  5.1.2 召开地点:一般安排在公司会议室。

  5.1.3 会议由工程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工程各部门全体成员或各部门经理。

  5.1.4 会议议程:各成员汇报近期工作;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传达公司有关指示;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工程总监对各部成员和各部门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5.1.5 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项目公司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

  5.2 专题会议

  5.2.1 召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2.2 召开地点:一般在公司会议室。

  5.2.3 专题会议的分类:

  1)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验槽专题会、图纸会审等;参加人员为项目公司工程总监、工程部经理、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

  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被邀请专家。

  3)项目公司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同时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

  6 附件

  6.1 工程样板验收表

  6.2 精装修工程样板验收表

  6.3 工程质量联系单

  6.4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0

  一、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应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工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长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每个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做好文字记录。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验证和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要求,把好进场时的验证和进场复检关。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应对供货方提供的质检资料、产品合格证、样品进行验证,必要时可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应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别进行存储,并做好标识。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清运出场。

  三、施工工序的“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坚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作业班组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班组之间的互检,工序交接时要由质量员、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否决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中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坚持:

  (1)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2)严格坚持按施工规范、规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

  (3)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成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4)严格坚持质量通病的预防,保证一次完成。

  (5)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五、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度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技术复核,柱基等隐蔽验收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测量放线应由专职测量员进行放测后再由工长、质量员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应先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自检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业务考评并取得上岗证。

  (2)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七、进行多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质检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验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推倒重来。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并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等进行检查复核,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

  八、推行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样板开路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在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间、样板层、样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评定。样板确定后,在大面积施工中应按样板中确定的工艺、施工程序、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并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7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20、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1、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5、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6、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7、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8、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2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建筑行业也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在现代房屋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作为主要参与方,一定要适时加强对于相关管理理论和观念的研究,并且逐渐构建符合中国建筑行业现状的管理模式、机制和制度。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之间具有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关系,施工单位一定注意两者之间的融洽与协调,进而才能保障施工作业在安全的环境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1、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危害

  目前,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为商业、民用、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引起政府、社会及工程参与各方的高度重视,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近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机构设置不全

  目前,在国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普遍缺乏对于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视,尤其是安全管理往往被不同程度的忽视。在国内施工单位现阶段的管理机构设置中,技术、造价等管理机构的组织较为完善,而且基本上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而施工中对于质量及安全的管控则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管理机构设置中普遍缺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而且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控则多是依赖于监理单位、政府及各级建筑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开支,而大量缩减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导致施工过程中的内部质检、安全监督等工作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同时,在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中,对于各具体项目未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造成在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质量弊端或安全问题时,无难找到具体责任人,最终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无法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大大降低了施工单位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操作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在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于施工人员的数量要求不断加大,导致大量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由于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操作不过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而导致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中频繁出现各类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承担了大量的作业量,如果他们不具备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必然会导致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同时,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与国内房屋建筑工程中安全事故频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加强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在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实现施工质量控与安全管理进一步协调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是保障工程项目整体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的先决条件。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要加强业务上的联系,并且积极接受政府及各级建筑主管部门的监督,共同促进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1)、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综合分析国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的现状,两者之间缺乏协调的现象是极为普遍的,施工单位普遍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作为两个分开的项目。为了有效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施工单位首先提高自身对于质量与安全监管的认识,并且注重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最终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在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中,施工单位还要注重对于现行规章、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要明确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制定严明的奖罚制度,调动全员参加质量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2)、进一步规范施工流程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规范的施工流程是提高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效率、质量的基础,也是解决国内建筑行业现阶段管理问题的主要途径。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流程的制定中要满足工程项目的基本技术和工艺要求,而且要保证操作中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目前,在国内房屋建筑工程现行的施工流程中,普遍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弊端性,即无法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难以达到综合管理的效果和目标。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流程的制定和实施中,一定要坚持规范性的原则,并且加强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全面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效果。

  (3)、加强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中,监理单位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监理单位作为独立于建筑方、设计方、施工方的单位,其具有对于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在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理时,监理单位首先要综合和归纳较为常见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问题,并且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对其引发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建筑行业项目管理的现状,逐步实现施工监理中对于质量与安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另外,监理单位还要从工艺和技术的角度出发,为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和安全管控强化的建议,并且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于质量和安全的认识,最终在施工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与安全管理中,一定要加强对于两者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并且从综合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施工单位对于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而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3

  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4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

  1、严格按资质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承包活动,有完善的施工承包手续和合同。不转报或违法分包工程。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3、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并能在施工作业中切实贯彻执行。

  5、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图纸变更洽商,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在各施工班组建立并认真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7、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预拌商品砼进场检验,未经见证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界检制度。

  8、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齐全认证人要到位。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工程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整改返修。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1、建设(开发)在未办理完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拒绝开工及按规定的其他质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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