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1 07:36:30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校长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值班老师移动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生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德育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划船等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二、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及内容:

  1、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5:25-17:25,夏季:15:50-17:50(法定假日、寒暑假除外)。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三、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经费使用和管理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四、学校课后服务其它注意事项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应精确、牢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详细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治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育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治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准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名目,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需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依据实际需要打算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打算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准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完毕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需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工程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前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认真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前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干净、枯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治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需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准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准时上传到自己的ftp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扫瞄其它网站,严禁玩嬉戏及扫瞄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服从生活指导的管理,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换房(床)居住,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归校要及时销假。

  2、学生宿舍统一作息时间。

  3、讲究卫生,衣物鞋帽、洗漱工具等摆放整齐,不洁衣物及时清洗。

  4、学生宿舍不得会客,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包括家长)。

  5、严禁在室内打牌、喝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文明活动。

  6、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炊具、电暖器等学校电器设备。

  7、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或私自将公物带出校园。

  8、学生宿舍按男、女生分设,男女生不得互串,并分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职工担任男、女生宿管员。值班室就近安排在学生宿舍入口处,并配备电话、电筒、学生花名册和家长联系电话,熟知学校领导的电话和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宿舍走廊过道必须安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宿舍区必须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10、周一至周五下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住校生外出,周末原则上不留宿学生,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名登记,并和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对寄宿学生,值班教师将进行查铺点名,并将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四、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士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七、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九、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

  十、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等校园内的建筑物的窗户管理。

  第三条学校窗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窗户安全防范

  第四条学校应对窗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窗户完好、使用正常。

  第五条窗户应按照防盗防护要求进行设计,具有较强的防盗性能。

  第六条高层建筑窗户应设有防护网,防止学生坠落或通过窗户逃离。

  第七条学校应加装防盗窗和防护栏,以提高窗户的安全性。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门窗的监管,禁止将窗户打开超过一定范围。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窗户玻璃的管理,窗户玻璃应为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以防止碎裂伤人。

  第十条学校应制定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窗户的应急安全管理能力。

  第三章窗户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窗户管理负责的部门,应明确岗位责任和管理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应成立窗户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窗户的日常巡查、维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窗户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窗户安全档案,记录窗户的`检查、维护、维修等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窗户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窗户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应对窗户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防止窗户受到非法侵害。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窗户故障报修制度,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窗户问题。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窗户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引导窗户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章窗户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窗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窗户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学校可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教育活动等形式,向师生普及窗户安全知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置窗户安全宣传牌,提示师生注意窗户安全。

  第五章窗户安全督查检查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窗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窗户安全督查检查制度,明确督查人员和督查内容。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将督查检查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问题。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窗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窗户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学校窗户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有不法分子破坏窗户或故意伤害他人的,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二十八条学校窗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窗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窗户的正常使用,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窗户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窗户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领导层所有。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上述为学校窗户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是为了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制度要求对窗户进行定期检查,加装防盗窗和防护栏,对窗户玻璃进行管理,建立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窗户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窗户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窗户,处理窗户问题。学校要加强窗户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督查检查。窗户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如管理不善导致窗户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现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治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剪纸工作室由辅导教师具体负责,室内器材、设备要记账、编号、分类存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和带出。

  二、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服从辅导教师指挥,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三、室内不准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得随便搬动椅子,保持室内整洁。

  四、要爱护器材设备,损坏者须按规定赔偿。

  五、室内的资料(书、刊和报纸等),只供在本室内阅览,阅览后应放回原处,不得乱放或携出室外。

  六、学生应自觉遵守剪纸室规则,违反剪纸室规则又不听劝告者,则停止其参与活动。

  七、没有得到老师许可或安排,学生不可擅自进入剪纸室。

  八、严禁在剪纸工作室内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剪纸工作室。

  九、每天下班前要对剪纸工作室的门、窗、电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商店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需送回园里,绝不行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加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状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需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需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需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矩,仔细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小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举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运河、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采取分类管理,分离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小学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支配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具体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刻改正,并赋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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